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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鸿雁来宾”

 三生石畔绛珠草 2017-05-17


作者  潘学军

一、“鸿雁来宾”一词的出处及其含意

“鸿雁来宾”最早应出自我国的儒家经典《礼记·月令》:“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①其中的“鸿雁来宾”一词也一直为后人所沿用。同是《礼记》,在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十三经注疏》中,由汉代郑玄作注、唐代孔颖达等人作疏的《礼记正义》中的记载与上面提到的《礼记·月令》是相同的,即都是作“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②我们再来看《礼记》里的“鸿雁来宾”中的“来宾”之义。郑玄作注曰:“皆记时候也,来宾言其客止未去也。”③即作来宾暂寄居未去之义解。而王文锦的《礼记译解》作“大雁从北方飞来停留”解,其中“来停留”之义,与郑玄之注“客止未去”之义近。

与郑玄之注和王文锦之解相同的是,2010年商务印书馆重排版的《辞源》(修订本)对“来宾”一词,它也是先引用了《礼记·月令》之文“鸿雁来宾”,并把郑玄之注引出:“言其客止未去也”,然后作解曰:“鸿雁,比喻宾客。意思是说仲秋初来,至季秋还未去。后因称远方来归附的人为来宾。”⑤《辞源》对于“来宾”的解释与郑玄及王文锦之解相似,至于《辞源》又把“来宾”一词作“后因称远方来归附的人为来宾”解,那就是引申义了,后来的诸多词典把“来宾”之词作此义解,都是渊源有自的。

那么,综上所述,不同版本的《礼记》中,对于“鸿雁来宾”之词记载、表述是相同,作注或作解者,对它的解释是相同或相似的,即作客止未去或暂时停留之义。下面,笔者想结合《礼记》中的“鸿雁来宾”释义,从《红楼梦》文本出发,对“来宾”之义作出粗浅阐释。

二、《红楼梦》第六十二回中“鸿雁来宾”之义

通过上面对“鸿雁来宾”的辨析之后,下面笔者就结合《红楼梦》第六十二回“鸿雁来宾”之义,结合其中的人物来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在第六十二回中,宝玉与黛玉、宝钗、湘云等人吃酒行令,这个情节就不再赘述,落笔老师在文中也谈及了。其中的黛玉代宝玉行的酒中,黛玉引用了《礼记·月令》中的句子:“鸿雁来宾。”文中,落笔老师对此词与黛玉的人物命运关系的阐释,使我受益匪浅。只是她把“来宾”一词解作“即已经到来或即将到来的客人”,笔者觉得不妥。按《礼记》郑玄之注、王文锦老师之解和《辞源》的释义,笔者认为作“客止”或“停留”之义解较妥。查阅红研所校注的《红楼梦》,对此词没有解释,作注时也只是引用了《礼记》之文。《红楼梦语言词典》对鸿“鸿雁来宾”之词是作这样解释的:“大雁来临。”⑥此解勉强说得通,起码它没有作“客人”之义解,解释仍然落到“来”和“到”之义,与“客止”或“停留”之义近。再回到小说第六十二回中,黛玉代宝玉说出此令,实际是她将来结局的谶语和她身世的自况。黛玉自幼丧母,抛父进京投奔贾府,寄人篱下,孤苦无助,正如“大雁来宾”,客止或停留于此。但是,最终如候鸟大雁一样,飞来了还要飞回去,还是离开了贾府,即“泪尽夭亡”。

从文本上来看,还可从其他章回找到此义。如第二十六回黛玉深夜至怡红院,不想吃了闭门羹,黛玉于怡红院外独自伤心流泪,她想到自己孤苦伶仃,客居于舅家,如一只伤心折足之雁。又如第五十七回紫鹃对宝玉谎称黛玉要回南方去,毕竟贾府不是她的家,等等。曹雪芹在第一回就说黛玉的前身是绛珠仙草,是来世间给神瑛侍者“还泪”的。最后她泪尽夭亡,再回到警幻那里去“挂号”。这正如她的《葬花吟》里所写的:“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又说“质本洁来还洁去”,与宝玉最后“悬崖撒手”,如石头返回大荒山,复还本质之义同,即世间都是寄居之所,人人都是匆匆的过客,具有“客止”和暂时“停留”之义。因此,笔者认为,黛玉如秋天之“鸿雁来宾”,来到贾府只是“客止”,最终还是像候雁一样离开了……

 三、小结

通过上述对“鸿雁来宾”之义的梳理和阐释,结合《红楼梦》文本尤其是第六十二回的人物及情节,笔者认为“鸿雁来宾”中的“来宾”不作“客人”之义解,而是作“客止”或暂时“停留”之义解。且如此解释,既符合“来宾”的原义,也符合《红楼梦》中的人物林黛玉的身世、际遇和命运结局。

吾生也晚,吾识也浅,不当之处,祈敬方家赐教。

注释:

①④《礼记译解》,中华书局,王文锦译解,2001年9月第1版,第224页,第226页。


《十三经注疏》(下)《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379页,第1379页。

《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0年6月修订重排版,第0219页。

周定一主编,钟兆华、白维国《红楼梦语言词典》,商务印书馆,1995年11月第1版,第3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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