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到人身险公司。 《通知》中明确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二)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 2017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美利金生”产品受影响吗? 受影响,而且很严重。 2012年寿险业内出现分红险和万能险双主险双账户组合形式以来,“用高收益万能账户促销主险销售”的打法迅速在国内寿险公司“普及”。 业内分析,新规影响面最大的或为“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 投保年龄:30天——不满60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终身 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 交费次数少,领钱一辈子 关爱金:一年后返还首次保费20% 生存保险金:首年末至64周岁,每年给付基本保额20% 养老年金:65周岁起,每年给付基本保额25% 保单红利:保单每年分配的红利 65岁给保额,85岁给保费 祝寿金:65周岁给付基本保额 长寿金:85周岁返还已交保费 身故双给付,财富稳传承 主险身故保险金
附加险身故保险金
年度红利:主险保单每年分配的红利
月度复利:附加随意领每月复利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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