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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历史地理学思想源流考镜之一|“历史地理学”还是“地理历史学”? ——英国历史地理学方法论视野...

 隨风飘逝 2017-05-20


专题视点:20世纪历史地理学思想源流考镜之一

特约主持人:侯甬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主持人弁言:在以专题论述和实证研究为主要撰著方式的国内历史地理学界,还有青年学者饶有兴趣地去翻检20世纪前半期的中西古旧文献,在部分当时学者名下按图索骥,梳理源流,以求辨别清楚历史地理学初兴之时的思想源流及其各色观点,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欣慰。
  
李大海博士向来具有高度的学科责任感,此次将研究之慧眼对准“地理历史”这一由来已久的学术论点上,诚属难能可贵。尽管许多人或许并未听说过这样一种与历史地理学有关联的表述,但其不仅在历史地理学术史上有过露头,而且直到现今的中文书刊上还有学者在就此发表看法,那就有对此进行讨论辨析的必要。
  
事实上,近代以来,许多学科的研究领域及其名称都有过不少讨论,乃至激烈的争论,其中又以两门学科之间的交叉领域讨论的时间最长最激烈,“历史地理学”就是其中之一。2003年面世的英国学者阿兰·贝克的著作《地理学与历史学——跨越楚河汉界》,采用多种地理学话语论述的方式,将百年来西方学者讨论地理学与历史学相互关系的看法做了充分的展示,令人吃惊之处就在于:怎么会有这么多知名人士对这个问题感兴趣!
  
长期的读书生活提醒我们,学科背景是影响学者做出判断的重要依凭,参加讨论的学者的学科背景多样化了,就会有更多的歧义出现,这是由各个学科的独立性和学者的探索进取心所决定的。有鉴于此,研究工作就必须加重对于实践工作的依赖。可是,处于历史地理学初兴的时间关节上,对于学科相互关系的讨论,必然会出现学理上的歧义,而且一直无法调和,学者们的精神意志就以自己的母语或书写文字的方式留存于图书馆了。此处值得强调的是,今天的学者却可以借助平和的心情和宽绰的时间,根据已积累较多的实践工作经验来评判以往讨论意见的归宿,来体现今日学者专业意志的阐述和归纳。李大海博士所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

丁超博士的一个特点,是擅长做“基于残缺史料的钩沉索隐和基于逻辑的史事重建”工作,他所研究的问题似乎愈是复杂离奇,他的斗志也就愈是积极昂扬。这里他以《演剧与舞台——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史上的地理舞台说述论》为题,先从1934年《禹贡半月刊》发刊词中的“历史好比演剧,地理就是舞台”说起,引出了禹贡创始人顾颉刚、谭其骧的“地理舞台说”。一般人均以为这仅仅是一种比喻,没想到作者竟然以“作为学界共识的地理舞台说”“作为常识的地理舞台说”“作为舶来品的地理舞台说”“作为历史戏剧陪衬的地理舞台”四个部分环环相扣,翻检出多位民国人物的相关论述并娓娓道来,还有相当精彩的国外学术思想译介片段,反映出学界采用“地理舞台说”这种认识的普遍性,甚至勾勒出由国外传入国内、由20世纪前半叶延及后半叶、最终隐退而去的路径,的确有些出乎人的意料。
  
也就是说,“地理舞台说”这种很有意味的比喻,在较长的时间里伴随着历史地理学的发展步履,最初起着比较好的解释、提高的普及作用,这是必须看到的。20世纪后半叶,唯物史观已在中国历史研究中成为主导思想,作为“舞台”的地理环境,不再作为历史发展的消极的旁观者而是作为参与者的角色被普遍认识到,“地理舞台说”也就渐渐消退了。
  
作为历史论著的研习者和继承者,我们须尊重两种基本的事实:一是既往的认识(或比喻)出自学者所生存的那个时代,所发之声自然属于那个时代,我们需要尊重;二是需要尊重此种认识的递进过程,在传播中受到的各种影响及影响之源所在,辨别清楚论点的由来及传播细节,为他人所接受的程度和方式,学术史才会得以真实再现。丁超博士此作兼有这两层内容,值得读者品读。
摘要:
在国内历史地理学的本土语境中,“地理历史学”这一概念几乎从未进入专业研究者的话语体系。一些现代地理学者认为,以往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实际属于地理历史研究范畴,前者之名掩盖了后者的存在;进而主张建立一门与历史地理学并驾齐驱的新学科——地理历史学。事实上,类似争议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英语国家学术界亦曾发生过。对此,英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达比和贝克都曾有所阐释和辨析,值得镜鉴。本文重申只有将历史地理学视为沟通和融会地理学与历史学两大传统学科之间领域的学术关怀,才能摆脱古往今来两者各自立足于本位而提出的片面见解。重视西方历史地理学方法论的形成与发展,有助于厘清这一争议话题的本质,也有利于推动本土学科自身的理论建构。
一、引言
在中国历史地理学的本土语境和发展历程中,“地理历史学”这一概念几乎从未进入专业研究者的话语体系。众所周知,“历史地理”一词最早引入国内,是作为清末政府引进日本近代学制,而在中外地理学门课程下设立的一个大学科目。回顾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轨迹,无论从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沿革地理到现代历史地理学的转变,还是在学科属性热烈讨论的思辨岁月,“地理历史”一词都未曾成为学科内部的本土话语。即使在最近的梳理近代“史地学派”地位和影响的重要成果中,所反映出来的似乎也只是一支与传统“禹贡学派”并行,而同样被称为“历史地理”的学科发展脉络。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从事史学理论研究的学者,注意到“文革”以后作为史学领域新的跨学科方法出现的所谓“地理历史学”。他们将该方向视为运用地理学理论和方法开展研究的历史学分支,并作为词条载入《史学理论大辞典》。正如词条撰写者陈国灿先生所指出的,地理历史学与“作为地理学分支之一的历史地理学,虽在研究的对象上各有偏重,具体的研究方法也有所不同,但实际上两者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因此,学者们在实际研究过程中,一般都把它们合为一体,等量齐观”。由此可见,即便当初引介地理历史学概念的学者自己,也认为它与历史地理学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当然,该词条的最后又这样写道:“80年代以来,地理历史学与历史地理学的分离倾向在不断明显化,两者的不同点也日益增多。”这一现象乃至其发展趋势,国内学界至今似乎仍然知之不多。

新世纪以来,国内的一些地理学者从不同角度重新提出了地理历史学的概念。如有人认为,从实际研究层面看,目前的历史地理学应当更名为地理历史学,以后者为“实”而冠“名”前者的研究,应当加入“真正”的历史地理内容,从而使中国历史地理学“实至而名归”。这番来自地理学者的“名实之辨”,似乎颇显突兀。而在引发历史地理学者的回应与述评后,此问题已经趋向澄清。然而,其间复有地理学者从新的角度再次提出“地理历史学的构想”,并进而主张建立一门与历史地理学并驾齐驱的新学科——地理历史学。对此,则仍未见到历史地理学界的相关回应。

更为重要的是,有的学者还引述具有国际声誉的英国历史地理学家阿兰·贝克(Alan R.H.Baker)的观点,认为他对geographical history(地理历史学)这一术语怀有“学科合法地位的诉求”,应当给予重视。不过,这与笔者所知英国现代历史地理学方法论的一般内容,却并不完全相符。因此,有必要重新对贝克乃至整个西方历史地理学界关于地理历史学话题的争议进行简要梳理。希望通过比较中外对这一术语的不同看法,更为理性、全面地评议国内尝试建立地理历史学的呼声,并能对推动本土学科自身的理论建构有所助益。 
二、国内本土“地理历史学”认识述评
由历史学者编纂的《史学理论大辞典》,在介绍地理历史学时,主要采取与历史地理学对照的描述方式,即认为两者都是历史学与地理学交叉融合的边缘学科,强调尽管研究对象和方法各有侧重,但实践中可以合为一体、等量齐观。有关两者之间的差异,则从学科属性的角度分别界定:地理历史学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而历史地理学是地理学的分支学科。前者“运用地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研究人类社会生活对各历史时期地理环境所产生的具体作用、后果,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及其发展的具体影响,来解释有关历史现象,探讨历史发展的各种客观规律”。至于后者,由于被排除在历史学之外,故辞典中没有相应的词条介绍。

在提出历史地理学名实之辨的地理学者看来,作为“研究历史时期地理环境”的历史地理学,其实是“由历史角度研究地理”。这与人文地理学其他各分支学科都从地理角度研究社会人文要素的惯例相违。因此,他们主张目前的历史地理学应当正名为地理历史学,归属历史学。而从地理学角度研究社会历史,和人类历史发展与地理环境关系的学科,才是真正的历史地理学,属于地理学。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学者并未刻意追求地理历史学的独立性,而是希望既有的历史地理学补充和加强对社会历史发展与地理环境关系的研究,以使学科获得“新生”。

比较前述这些特定的地理学者与历史学者对待地理历史学看法的异同,可以发现两个重要而略显吊诡的现象。其一,双方都主张地理历史学属于历史学,而历史地理学属于地理学。但是,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却完全相左:地理学者认为地理历史学是从历史角度研究地理,而历史学者认为地理历史学运用地理学方法解释历史现象和规律。换言之,前者以研究视角和方法界定地理历史学的归属,后者则以研究对象和主题来加以确定。

由此不禁使人想起英国人文地理学家约翰斯顿(R.J.Johnston)的话,他说:“在科学群体中,各学科都几乎无一例外地由其主题来界定,由它们研究什么而不是怎样研究来界定。”但是,假如据此便将地理学者主张的,地理历史学从历史角度研究地理、历史地理学从地理角度研究历史的看法轻易否定,可能也会与部分客观事实不相符合。例如,人文地理学分支按照名称的偏正结构,理解为从地理学角度研究相应人文社会各部门要素的观点,虽不全面,也不准确,但还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因此,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从更加深入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

其二,相较《史学理论大辞典》将地理历史学界定为从地理学角度探讨人类社会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及其影响的学科范畴,前述地理学者则声称地理历史学是从历史角度或以时间维度研究历史时期地理环境的学科;而真正的历史地理学,“应该回归于社会历史发展与地理环境关系的研究”。换句话说,地理学者与历史学者对地理历史学内涵的界定有所不同。这一现象与前述第一个问题性质类似,也需要重新加以认识和解释。

历史地理学名实之辨话题被提出后,有地理学者又从构建新学科的角度,再次提出地理历史学这一术语。他们认为“就地理学而言,历史地理学就是交叉整合出来的分支学科。历史地理学是以地理学为核心的属于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历史时期地理环境及其演变规律,特别强调人类行为的直接或间接的地理效应”。由此,这部分学者提出可否从历史学角度重新构建交叉学科的设问,从而引出地理历史学,并认为它“研究地理环境对人的集团的存在和发展的作用,包括稳定的地理环境对历史进程的影响和变迁的地理环境对历史进程的影响,力求阐明人的集团的历史行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或统一性,以揭示出客观存在的‘地理-历史’规律”。从表面上来看,这部分地理学者与提出名实之辨的学者,都运用了地理历史学术语,但实际上,两者却有一些差异。后者所说的地理历史学,是研究历史时期的地理环境,而前者则与那些历史学者观点一致,主要强调地理历史学是探讨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影响的研究。

从深层次看,提出构建地理历史学科的学者,无论拥有怎样的学术背景,都将历史地理学和地理历史学的分野,置于地理学与历史学截然对立且非此即彼的境地之中。即便近来有人试图借用阿兰·贝克关于地理历史学的论述来阐明己见,依据的同样也是这一基本前提。他们指出贝克非常明确地说“‘historical geography’是具有地理学视角的学科,‘geographicalhistory’是具有历史学视角的学科”。但事实上,贝克在其英文原著中的表达是“historical geography may be viewed as being concerned with thehistorical dimension in geography and geographical history with thegeographical dimension in history”,阙维民译为“历史地理学可以被视为有关地理学中具有历史维度的学科,而地理学史则可被视为有关历史学中具有地理维度的学科”。由此可见,以上学者对贝克观点的转述,值得重新梳理并加以更为准确地把握。


这些学者还依据贝克的一篇晚近的论文中的观点,认为他怀有“强调该词(即地理历史学——引者注)‘学科’地位”的倾向;还说英国学者格雷戈里(D.Gregory)和约翰斯顿等人编纂的《人文地理学词典》,也将地理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看,且是对历史地理学新的挑战”,等等。这些转述自西方历史地理学界的看法,似乎都成为构建所谓中国地理历史学的重要依据。不得不说,梳理西方历史地理学界关于地理历史学的讨论,已成为检视和辨析国内这类话题讨论的重要参考,理应引起关注。对此,下文即拟尝试通过梳理,看看西方特别是以英美为代表的英语国家的历史地理学界,对两者关系到底持有怎样的认识和立场。
三、英美学界对“Geographical history” 术语的阐释和争议
从中国本土学术发展的历程看,地理历史学这一术语比较罕见,但不能因此便以为整个中国历史地理学界对其从未有所触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辛德勇翻译日本学者菊地利夫《历史地理学方法论》一书时,曾译介“地理历史型叙述理论”。书中说道:“虽然把历史的地理解释作为历史地理学的观点在20世纪初期已衰微下去,但至今它仍以种种面目存在于历史地理叙述当中,其中有些具有形成体系的叙述形式,这就是地理历史学(geographical history)和地历史学(geohistoire)等环境论历史学”。菊地利夫主张从“历史的自然基础”层面理解自然环境对历史进程的作用方式,并援引英美历史地理学家的研究成果,从区域和景观的角度对地理历史型叙述理论进行了细致解析。这表明日本学者的相关认识,主要受英美学界的影响。而侯甬坚在追述19至20世纪之间日本《历史地理》杂志的学科概念时,也提及“与历史地理一词同时存在的还有‘地理的史学’、‘地理的历史’、‘地理历史’等术语概念,其词语渊源当与历史地理相同,只是理解表达各有差异,‘地理历史’一词的使用即为一例”。

1992年,台湾学者姜道章在翻译美国历史地理学家安德鲁·H.克拉克(1911-1975)等人在50年代初撰写的论文时,也涉及“地理历史学”内容的论述。后来,他进而对西方学界关于“地理历史”术语的渊源和研究特征,进行了初步概述。有鉴于以往参与上述讨论的西方学者成果丰硕,本文难以也不必逐一引述。因此,下文将以英美两国特别是以英国历史地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达比和贝克为例,梳理其主要观点和立场,冀以得管窥之效。

正如对西方学者而言,historical geography(历史地理)起源于何时仍是难以回答的问题一样,geographicalhistory(地理历史)一词亦不知其所始。或许我们可以从历史地理这一术语在西方逐渐被使用的过程,来反观地理历史一词的学术渊源和早期经历。英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克利福德·达比(Clifford Darby,1909-1992)指出,在整个19世纪,历史地理一词主要被用于描述“历史或政治地理”(historical or political geography),以及作为“历史之地貌”(historical topographies)的用法而大量充斥于专著的标题。到该世纪末时,历史地理又被赋予了“地理对历史之影响”(theinfluence of geography upon history)的新含义。

关于此间历史地理一词指代内涵的扩张,及其背后与“地理历史”这类措辞运用的此长彼消,来自伦敦大学伯克贝克学院的泰勒教授(Prof. E.G.R.Taylor),在1932年伦敦举行的一次主题为“历史地理学是什么”的研讨会上,曾经有过详细论述。泰勒指出,史学著作中常常出现描述性的有关地貌形态的导言,不幸使“历史之地貌”(topographyof history)一词被贴上了“历史地理”(historical geography)的标签。伴随着19世纪地理学的复兴,地理学者对地貌和区位重要性的认识得以提高,同时也扩大了“历史地理”这一概念应用的范围。对于后者,被赋予了带有争议性质的地理“影响”(influences)与“控制”(control)的意涵。然而,一旦区位的重要性得到历史学者的承认,他们就会肩负起被称为“评价历史中的地方因素”(the evaluation of the place factor inhistory),或是更简略的“历史之地理”(the geogarphy of history)的研究责任。这种评估以地理学的分析技术为先决条件,但最终却使历史学得到进步,故属于历史学者的关切与职责。为了正确利用这一研究对象,历史学者必须继续沿用“历史地理”的标签,来代替更为准确的“历史之地理”的说法。

从泰勒和达比的介绍可以看出,早期西方的历史地理这一术语的内涵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历史疆域和政治地理之外,还具有在历史叙述中所包含的有关地貌形态方面的描述。后者随着19世纪整个西方地理学的勃兴,又扩张到区位(location)和地方(place)等地理学的其他方面。因此,类似于“历史之地貌”这类描述所表达的含义遂被“历史之地理”所替代,并进而以“历史地理”的形式沿用下来。在此基础上,受到世纪之交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潮的波及,努力寻求学术合法地位的“地理对历史之影响”的研究,也通过被纳入“历史之地理”的途径,而被贴上了历史地理的标签。泰勒所说的“不幸”,应当就是指这类原本强调地貌或者诸地理因素对历史进程产生影响的学术关切,最后却被冠以历史地理的称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研究的思路产生因果倒置的误会。

显然上述这些认识,为我们了解西方地理历史学概念产生的渊源,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视角。也就是说,“地理对历史之影响”的研究,在避免决定论“争议”和概括简化的运用过程中,被纳入语意不够稳定准确的“历史之地理”(the geography of history)这一表述以后,其符合学术逻辑的发展方向,应当就是“地理历史学”(geographicalhistory)。这与后来强调此方向的学者,都将地理因素对历史进程的作用和影响视为其重要领域的做法,显然具有源流上的继承关系。而西方历史地理学在经历了20世纪上半叶的思辨与积淀后,围绕包括历史之地理、地理历史等术语在内展开的最为系统的方法论描述,首推达比的方法论著述。

达比教授以专注英格兰本土的区域研究最负盛名。他本人自称对方法论兴趣浓厚,且主要来自于实践而非理论。在其系列方法论著述中,有三篇论文最为重要,其中两篇都直接与历史地理学相关。第一篇发表于1953年,题为《论历史与地理的关系》,主要面向地理学者。第二篇发表于1962年,题作《历史地理学》,可能是为了增进历史学者对历史地理学的了解,该文被收入一本关于史学诸方面研究的论文集。在这两篇论文中,达比将历史与地理的关系,以及涵盖这一关系主要内容的历史地理学,阐述为四种分类或主题,只是在具体表达时的措辞有所不同。表一为读者呈现的,便是达比分别对历史与地理的关系,以及历史地理学四种主题的相关表述,同时附有后来译介时相应的中文翻译。

通过表一可知,达比在1962年的论文中,最后提及的geographical history(地理历史)主题,对应1953年首先阐述的the geography behind history主题。之所以将这两个内涵一致而表述不同的主题,分别置于不同的次序,主要与两篇论文所面对的读者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有关。至于the geography  behind history的中文译法,则既可以写为“历史背后的地理”,也可以是“历史的地理基础”,只是后一种翻译似乎更具学理性。达比在阐述the geography behindhistory主题时指出,由于历史研究越来越实际,也就越来越成为地理的研究。他援引1833年出版的《法国史》著者米西莱(Michelet)的话说道,地方不能只视为演戏的舞台,地理在各方面影响历史。此外,在评论了一些“完全”和“部分地采用地理的观点解释历史现象”的著作后,达比提示这一方向还应注意“历史受区域差异的影响”。最后,他总结认为,以历史的地理基础为对象“不是研究地理的”,“作为地理学者,我们不应模仿他们。因为地理学的要旨博大,应该鼓励各种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并不一定都应该包括在地理学中。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对这类研究有兴趣,即部分原因是由于好奇,部分原因是其他学科承认地理学的研究;这对于地理学的进步不是没有关系的”。

1962年,达比以Geographical History为题,用更多的篇幅再次深化阐述了他关于“历史的地理基础”的认识。他说,当时地理学界最为熟悉的有关历史地理术语的含义,至少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是对过去地理的复原,其二是研究贯穿于时间的地理变迁。当然,也包括承自该词早期用法而来的、有关政治边界及行政区划变迁的记录。此外,甚至还有已无人问津的关于地理探险和思想史的内容。最后,达比郑重地提出,在这些关注以外,还有一种历史地理一词长期“参与”的内容——“地理历史”。这段描述的英文原文是:“This is the investigation ofthe influence of geographical conditions upon the course of history—a line ofenquiry that is thought by many to be best described as ‘geographicalhistory’.”(它是有关地理条件对历史进程影响的学术研究,也是被许多人认为最好称之为“地理历史”的一系列调查。) 

通过达比对“历史的地理基础”和“地理历史”两个同义主题的阐述,有助于系统了解西方特别是英国历史地理学界,在20世纪中叶关于“地理对历史之影响”研究定位的基本立场。上述具有不同表达的同一主题,既是构建历史学与地理学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历史地理学的四个核心话题之一,尽管在达比看来,它因为研究对象的落脚点在于历史,而导致其属性不是地理学(而是历史学),但他仍强调这种地理学方法的应用,本身对地理学的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在1953年的论文中,达比对历史的地理基础和地理的历史基础(因子)或曰地理背后的历史这两个主题进行描述时,均使用了“behind”(在……的背后)一词,而不是简单将地理与历史之间加以“of”(……的)连缀,显然是出于希望更加准确和避免歧义地表达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考量。也就是说,达比为了避免人们将the geography of history(历史之地理)理解为historicalgeography(历史地理),才形象地选择使用了behind这个词。如果他不这样做,那么将the geography of history理解为geographicalhistory(地理历史)的本意,恐怕不会顺利实现。从这一角度而言,其相应的中文译介,却均使用了“的”字的译法,或许既销蚀了当年达比在英文措辞时的细腻匠心,也有可能反向影响国内对thegeography of history和historical geography这两个术语的区分,造成进一步的混淆。这也是本文将the geography of history译为历史之地理,而不译作历史的地理的主要原因。


达比在构建历史地理学自身知识领域的过程中,对“地理历史”主题的阐释,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同行学者观点的挑战。例如,竭力提倡“地理学观点”对历史学价值的美国学者厄尔(C.Earle),即主张传统的历史地理学应该被新的地理历史学所取代。他在自己的论文集《地理研究与美国历史问题》中,以“地理历史学的实践”为导言标题,试图“从地理学的观点来重新探讨美国历史中的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研究“确定美国经验的过程……及其形成的地理因素”,以及“解释美国宏观历史的周期性变化与地理在其中的作用”。在英国历史地理学家阿兰·贝克看来,厄尔对美国历史问题的探索,只利用了区位和生态这两个地理学话语,而不是全部。因此,贝克指出片面将地理历史学代替历史地理学的做法是错误的,并认为厄尔偏执于部分地理学话语开展的历史学研究,使他忽视了别人所撰写的“历史地理学”。他总结说道:“历史地理学与地理历史学对于世界持有相关却相异的观点;将它们拆分为单一的观点,或主张保留一种观点与删除另一种观点,都将削弱其他方面丰富的知识多样性”。


此外,另一位英国学者菲洛(C.Philo)也持有与厄尔相类似的观点,关注地理学对历史的解释,认为“地理历史学”优先于“历史地理学”。对此,贝克强调自己对厄尔观点的保留意见也适用于菲洛。值得注意的是,菲洛还提醒式地说道:历史地理学的冠名方式,其实并不像大多数部门地理学那样,以“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城市的”“农业的”“医学的”等要素来修饰,它事实上是一个尚未清晰定义研究对象的分支——之所以称为“历史”的原因,是说它的研究对象都是历史上的,包罗万象并涉及许多不同的方面而已。


显然,厄尔和菲洛等人主张地理历史学代替传统历史地理学,或是以为前者“优先于”后者的观点,与达比早年将地理历史主题置于历史地理学体系之下的做法背道而驰。对此,作为达比在剑桥大学任教时期的学生,贝克尽管与达此关于历史地理学的认识存在一些方法论层面的分歧,但仍为之申明并加以辩护。贝克表示,虽然达比在1953年的论文中,承认“历史的地理基础”研究不具有地理学性质,也不应是鼓励地理学者所从事的领域,但他仍在1962年的《历史地理学》中,将之列为历史地理学的四个分支之一。贝克的言外之意是说,从这一实际的处理来看,达比依然将“地理历史学”主题,视为传统历史地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未因他一贯坚持历史地理学属于地理学这一根本原则而排除在外。最后,贝克更为辩证地总结道,历史地理学(与历史学)更明确地采纳空间与区位概念,并不要求我们抛弃传统去接受地理历史学这个全“新”的领域。在空间历史学与区位历史学的方式下更积极地从事新的地理历史学是受欢迎的,但这无需摒弃其他所有关于历史的地理学观点。


前文引述有国内学者认为,贝克在2007年发表的《地理历史学的归类》(Classifying GeographicalHistory)一文,对地理历史术语怀有“学科合法地位的诉求”。目前来看,这一判断很可能属于过度解读。事实上,贝克秉持的理念与此前并没有太大变化。如果一定要说具有谋求合法地位的倾向,则必须强调他论述的一个基本前提,即仍将地理历史学研究置于传统历史地理学的框架之内,这是符合西方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客观认识。当然,贝克在历史地理学本身独立性方面的强调,不似达比那样突出,而主张以“地理学的话语”作为历史地理学的后盾。但仅就地理历史的看法而言,两人并无本质之不同。贝克提出,当前地理历史学研究的两个主要领域,其一是地理分布的变迁,其二是地理(自然环境)对历史的影响。就第一点而言,似乎与半个多世纪前达比建议应当注意“历史受区域差异影响”的提示一脉相承。贝克在全文的最后,认为如果坚持从常识的角度将历史地理学理解为历史学视野中的一项地理学研究,而将地理历史学理解为地理学视野中的一项历史学研究,那么混淆就会成为困惑。因为两者虽在原理上不同,但在实践中却往往难以区分。类似的话,达比其实也曾经说过。显然,通过贝克的表达,可以更好地理解他关于“历史地理学没有必要监管自己的‘领域’,研究历史地理也没有必要逻辑证明”等诸如这类论述的方法论背景。


这里需要提及一下关于geographical history的翻译问题。有学者指出将该词译为“地理学史”和“地理史”都不太妥当。对于前一种译法,的确容易在地理历史学和(科学史意义上的)地理学的历史之间,造成不必要的混淆。阙维民先生在翻译《地理学与历史学——跨越楚河汉界》一书时,的确有将geographical history译为地理学史的情况,但在有些章节也把它正确地译为了地理历史学。因此,笔者怀疑造成“误译”的原因,可能存在技术方面的欠缺。而后一种翻译,则应当视为地理历史学的简化译法。事实上,将geographical history译为地理史,既有学术研究的历史渊源,也有从历史学角度检视地理历史学关注的客观合理性。关于第一点,从geographical history的法文写法geohistoire(案:辛德勇译自日语,作“地历史学”),便不难知晓其渊源自地理历史学研究的法国传统,因这一问题事涉年鉴学派的诸多内容,拙文不拟赘述,留待另文梳理。至于第二点,所谓地理史其实与历史学专门史领域诸分支方向的命名方式相同。例如经济史,即economic history;社会史,social history;政治史,political history;农业史,agricultural history;环境史,environmental history;等等。因此,地理史的译法,虽然从所谓具有独立性的历史地理学本位来看,似乎不如地理历史准确,但自有其渊源所在,不宜轻易否定。
四、结论:“地理历史”主题可以重构中国历史地理学史吗?

无论是中外学界提出并使用的地理历史学术语,还是达比和贝克等人对历史地理学体系下“地理历史”主题的阐述与申说,这一词汇对于中国历史地理学界而言,仍然略显唐突和陌生。针对国内学者提出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名实之辨,以及倡议建立地理历史学的呼声,尽管历史地理学界从学术实践和研究现状的角度出发,已经给出了非常出色的回应和评论,但事实上出现这些现象或者说挑战的根源,却依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发掘。梳理西方(主要是英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对地理历史话题的阐述和争议,纠纷的焦点主要在于如何看待地理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历史地理学在整个学科体系中的地位问题。


达比构建英国现代历史地理学的方法论体系时,在继承学术传统的基础上,将历史地理学置身于地理学与历史学之间几乎全部复杂的关系之中(似乎只将科学史意义上的地理学史排除在外)。虽然他十分倾向于划出隶属于历史地理学自己的知识领域,并始终坚持这一学科方向的地理学属性,但他仍旧在次一等级的分割中,毫不犹豫地将逻辑上属于历史学关切的地理历史主题收纳其中。而其学生贝克之所以被视为在达比的方法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相关的理念,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便是他继承了前人从地理学与历史学之间的视角观察历史地理学的传统,同时又尽力克服达此在寻求该学科独立性的过程中所无法克服的有关两大传统学科之间业已存在的矛盾问题。或许在贝克看来,如果继续因为历史地理学与地理历史学的属性问题而纠缠下去,显然是对植根于西方古典传统下视史学为年代学,而视地理学为地志学传统的无视。


达比在阐述历史的地理基础这一主题时,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乔治·A.史密斯所著《圣地的历史地理》(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1894),目的是“从地理的状况去了解,为什么历史事件的发生,会有不同的方向”,但是“比较严肃的地理学者可能反对他误用‘历史地理’(Historical Geography)一词”。这显然揭示了一个事实,即历史地理这一术语,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承担起许多超出其本意的内涵,并使它成为描述地理学与历史学关系主要内容的代名词。从这样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国内所谓的历史地理学名实之辨的问题,再结合前引英国学者菲洛的提醒,就会理解这固然与不同领域的学者,甚至部分地理学者自身对历史地理学的了解程度还远远不够深入有关,但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则源于长期将地理学与历史学完全分割对立的片面成见。换言之,历史地理学应当也必须承担起沟通和融会这两大传统学科的历史使命。


最后,本文想提出引为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所谓的“地理历史”主题可以重构中国历史地理学史吗?对此,近来已有学者精辟地指出,20世纪上半叶,在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前身“禹贡学派”发展的同时,尚有一支可被称为“史地学派”的学术力量亦在传播和实践西方历史地理学的观念,并往往强调从地理的角度观察历史。笔者以为,从地理学与历史学关系的角度,或者说从历史地理学与地理历史学相纠缠的角度,或许可以找到比以往更为全面的认识中国历史地理学成长历程的视角,同时也为学科本土的理论构建提供新的起点。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或许值得今后学界继续努力。
阿兰·贝克教授与本文作者在2015年7月国际历史地理学者大会期间的合影。
2014年8月,本文作者在英国剑桥李约瑟研究所就本文主题作交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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