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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好你的股权蛋糕

  2017-05-22

2017年05月19日,中科创星硬科技创业营第二期第五次课程在美丽稻城举行。当天上午,创业营导师、中科创星合伙人段喆为学员分享了“投资人不会告诉你的那些事”;下午,中科创星首席法务官、稼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鹏以“如何分好你的股权蛋糕”为题,与学员就创业者十分关注的股权分配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该课程旨在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1. 分什么

  2. 怎么分

  3. 和谁分

  4. 咋退出


今天我们就将此次课程的主要内容整理如下,与大家分享,需要说明的是,该课程现场性极强,因此无论是幻灯片还是我们整理的课程摘要,均非课程完整内容,更多精彩内容都是老师和学员在互动交流过程中一起完成,只有在现场一起参与思考、讨论,才能有最大收获。


一、分什么?


要搞明白股权蛋糕怎么分,首先应该清楚股权是什么。


课程一开始,曹鹏带领大家首先探讨了创业伊始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话题。几乎所有创业项目都选择设立“有限公司”,可是,为什么呢?我国法律上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合伙企业和公司,甚至还可以考虑个体户,但为什么大家没选合伙企业,为什么都选的是有限公司,为什么不直接设立股份公司?为什么不是个体户?……一连串的追问,让所有学员立刻进入思考状态,深入参与到课程当中。


看似简单或者理所当然的问题,在老师和学员的互动过程中,被层层剥茧逐渐梳理清晰。最后老师总结了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还结合实例具体分析了做出不同选择的利弊。比如,合伙企业和公司相比较,在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合伙人/股东风险以及税收负担等方面有所不同,而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则主要是在股东人数、股权/份流动受限、公司治理的自由度以及参与资本市场等方面差别很大。


期间,还穿插分析了注册资本的相关话题,包括注册资本的意义、金额如何确定等。


通过以上铺垫,为大家搞清楚股权是什么,股权如何取得做好了充分准备。因此,紧接着,老师就系统介绍了,取得股权的具体方式。曹鹏认为,创业者的股权从无到有的唯一方式就是出资。但出资方式都有哪些呢?大家一起检视了实践中常见的出资方式,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分别确定了可以用来出资和不得用来出资的方式。



创业者向公司出资,出资要素一般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股权等等。按照公司法规定,目前劳务出资、人脉资源、特许经营权、商业信誉等并不能用以出资。其中不能以“人力资本”出资是目前困扰硬科技创业者的壁垒。据曹鹏介绍,目前已有全国人大代表就此提出过议案,也有个别地方已经就人力资本出资开始试点,相信不久公司法将就这个问题作出适应于市场需要的修改。


关于出资问题,曹鹏特别就“技术出资”给出提醒,需特别注意权利瑕疵(技术成果实际所有者、职务发明等)、技术估值、出资手续等因素。


当大家终于搞清楚股权是如何取得以及出资方式的问题后,曹鹏再次发问:你究竟取得了什么权利?也就是说,股权究竟指的是啥?



当出资人获得公司股权后,便享有法律规定的诸如身份权、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召集权、分红权、提案权、违法表决撤销权、异议股东回购权、司法解散请求权等股东的权利,但曹鹏强调,“公司章程里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更为重要,值得特别重视,善加利用。


搞清楚了股权的内容和本质,才可能明白怎么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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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么分?


曹鹏认为,虽然有一些股权结构比如均分,从经验上看有很多弊端,一般建议要避免,但并不存在绝对正确的股权结构,也不应该去追求所谓的“标准答案”。他提醒大家,真正需要学习掌握的其实是,不同的股权结构究竟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股权结构的意义究竟为何?



曹鹏主要从公司控制权和防止公司僵局两个角度和大家分享了股权结构的意义。通过结合实际经验和案例的互动,大家认识到,除了股东层面关于表决权的分配之外,公司控制权还跟董事会、管理层甚至具体业务有关,而对股东层面而言,控制权的实现也有多种方式,也不应仅局限于所谓“出资比例”,还有代持、持股平台等方式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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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谁分?


一个公司的股权都会分给谁呢?无非就是合伙人、员工和投资人。


合伙人之间分配股权是每个创业者都很关注同时也很苦恼的事情,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合伙人的团结稳定很重要,但如果不能在股权分配上做到公平,那作为公司根本的合伙人就会散掉,很可能给公司带来灭顶之灾,至少公司或创始人要因此遭受重大损失。所以,合伙人之间怎么分股权呢,就一个原则:公平。怎样才能做到公平呢?学员们一致同意,按出资多少肯定不公平!要公平,就应当按照各自实际贡献来分股权。关于这个话题,除了老师介绍的“动态股权分配”,硬科技创业营学员孙晓杰还在现场分享了自己公司按照贡献分配股权的具体做法,带动了学员们的热烈讨论。


关于给员工分股权,其实就是股权激励,曹鹏提到了员工股权激励的七定法,定对象、定模式、定业绩、定价格、定数量、定来源、定时间。其中,定模式分为期权和股权两种。



股权分配的对象还包括投资人,其实就是企业股权融资的问题。在这个话题下,曹鹏通过引导学员一起参与,重点介绍了企业股权融资的实操流程和核心条款,尤其是核心条款背后的“故事”。条款内容很容易看懂,但若不了解其形成的背景,创业者在和投资机构谈判过程中就难以做到知己知彼,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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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咋退出?


无论是员工还是投资人,获取股权不是目的,退出是必然的,迟早的事!甚至是合伙人,也非常关注股权退出问题。 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退出也是股权投资的终极目标,更是判断一个投资机构盈利指标的重要参考,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并购、新三板。曹鹏认为,究其本质,就三种退出方式,即股权转让和解散,再加上一个公司回购。



“合伙人要走了,股权该如何处理?”曹鹏认为,提前就退出机制做出约定是每个公司创始人都应该考虑的,一方面,提前约定可以避免事到临头大家难以取得一致意见,而造成僵局;另一方面提前约定,务必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受让主体等必备要件均约定清楚,如此一来,在法律上,这种约定就构成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一旦条件成就,即可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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