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通州要“变天”!多项重大任务列入市级2017绩效任务!

 你晓得我 2017-05-24
主要职责年度任务任务目标一、法规制定与监督落实严格落实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完成全市及各区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研究形成关于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的实施管理意见。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牵头研究制定旅游景区、物流集散地等公共专用场所新能源汽车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相关政策。完成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专家审查,并送市质监局联合发布。二、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及空间资源配置加强旧城整体保护,推进文保区腾退疏解和有机更新,保护南锣鼓巷等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延续古都历史文脉。结合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疏解整治促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切实有效地开展旧城文保区腾退疏解和城市治理工作及历史文化街区特色保护工作,探索并总结旧城整体保护的方法和经验,延续古都历史文脉。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城六区人口规模和开发强度。起草《北京市市规划和国土资存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设规模增量管控的意见》。深入挖掘以运河为核心的城市副中心历史文化资源,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配合牵头单位,完善《通州区历史文脉梳理和传承研究》、《通州区城市文化传承与特色发展研究》、《通州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等专题、专项规划成果,按照深入挖掘以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延续城市文脉的要求,充分体现中华元素、文化基因,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规划层面的服务工作。坚持建管并举,努力提高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平台框架研究工作,全面梳理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流程,为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奠定理论基础。全面启动“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推进“二绿”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对“二绿”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重大项目统筹落地机制,促进一区多园高端化、差异化发展。完善规划审查工作制度,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实现一区多园高端化、差异化发展。加强协同协作,认真落实《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交界地区协同管理长效机制,严控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交界地区融合发展。推进建立跨界地区规划协同审查机制,完善跨区域规划衔接机制。会同河北省有关部门重点加强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新机场周边地区的规划衔接,组织中规院深化完善《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整合规划》,按照《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规划衔接,配合住建部、市京津冀协同办等积极探索跨界地区规划联合审查和管控机制,促进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和统一管控。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二环内禁止新增建设用地,四环内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探索非首都功能疏解土地储备和供应政策,在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三、城乡规划编制坚持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以新的理念编制各项规划设计,严格规划执行。坚持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以新的理念编制城市副中心详细规划和“城市绿心”规划设计方案;开展城市色彩、第五立面等专题研究。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培育发展功能性特色小城镇。1、配合市发改委指导通州区、房山区、大兴区、顺义区、延庆区、平谷区金海湖镇等6个试点区、镇试点工作中涉及规划编制、审批工作。2、配合市发改委确定特色小城镇试点名单,研究出台相关规划配套政策。深化完善城市副中心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详细城市设计方案,编制城市副中心详细规划,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和建筑设计导则,加强规划设计引导,塑造特色城市风貌。完成通州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报审和出台实施,在通州区率先实现“多规合一”,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统一,实现多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加强与河北省的对接,编制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整合规划,明确管控措施,健全协调机制,促进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编制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及通州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行动计划,编制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禁限建设区域规划,推进永定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编制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禁限建设区域规划加快研究编制地下深层排蓄廊道建设规划,适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初步编制完成地下深层排蓄廊道规划方案,加快推进相关设计工作。积极保护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按照住建部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调研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研究相关保护政策。四、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落实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意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疏解腾退土地挂钩机制。进一步完善修改《关于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实施意见》,报请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审议后,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准备正式印发。会同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就全市疏解腾退空间的数量、规模、地理位置等进行系统梳理。针对各区功能疏解的重点区域,会同各区政府先期开展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方案编制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研究《意见》实施细则,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会同市发改委对疏解腾退空间使用的完成时限、业态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积极推动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和首都地区环线高速规划建设,实现京秦高速全线竣工,抓好轨道交通平谷线建设,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相关规划手续。扎实推进新机场外围市政交通项目,启动实施临空经济区规划。扎实推进新机场外围市政交通项目,联合大兴区政府,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进一步完善前期规划阶段性成果。实施海绵城市试点,大力推进森林湿地和公园绿地建设。全年配合主责单位推进清河蓄滞洪区湿地公园、宋庄蓄滞洪区湿地公园等项目的规划审批及建设工作。新建竞赛场馆和相关基础设施全面开工,积极推进现有竞赛场馆改造工作。积极推进竞赛场馆和相关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各项工作落地。抓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配合工程进展开展综合管廊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研究工作,并配合办理规划手续。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制定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城六区自备井置换,完成汛后水毁修复工程。今年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完成2016年汛后重点防汛排涝工程,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快完成相关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以“一会三函”形式批复了京港澳南岗洼积水治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金泰桥积水治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函。正在开展20处雨水断头管工程、西客站北广场东、西隧道积水治理工程,京港澳岳各庄桥下积水治理工程等2016年汛后重点防汛排涝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建成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科学制定市级机关搬迁方案,实现四大市级机关和相关市属行政部门率先启动搬迁。完善行政办公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建设二期工程,同步推进政务云计算中心、职工宿舍等配套项目建设。加快行政办公区综合管廊、周边道路、市政配套和信息化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人文办公空间。编制完成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城市总体规划新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各专项规划及津冀两省市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编制和修改完善过程中,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相关规划的对接,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好基础。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中关村科学城发展空间,积极承接国家实验室、“两机”专项等重大项目,在前沿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双创平台建设和环境服务提升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发挥中关村科学城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完善的中关村科学城项目研究机制,建立中关村科学城项目清单,推进一批中关村科学城项目的研究落实工作。五、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1.全市拆除违法建设4000万平方米以上,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加大城六区违法建设拆除量,拆除违法建设1417万平方米,其中核心区拆除24万平方米;石景山区基本消除违法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违法建设两年内全部拆除。坚决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在全市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的前提下,拆除违法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2.在全市开展100条主要街道和胡同、100个重点社区拆违示范试点。优先重点整治沿街连片违法建设,恢复并改善街道立面景观、畅通交通功能、优化步行体验,“还街于民”。坚决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做好100条主要街道和胡同、100个重点社区拆违示范试点工作。3.优先拆除低效利用的工业、仓储及区域性专业市场等产业用地上违法建设。加大违法建设拆除后综合整治和管控力度,及时处理建筑垃圾,将拆除后用地的绿化实施率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确保还绿、复耕比例。坚决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加大违法建设拆除后综合整治和管控力度,将拆除后用地的绿化实施率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4.建立“拆建挂钩”机制,将拆除违法建设占地面积与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拆除进度与项目审批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挂钩,促进“减量发展”。坚决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建立“拆建挂钩”机制。5.实施支持疏解腾退的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捆绑实施政策,建立健全以基本规划实施单元进行区域统筹的机制。坚决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以基本规划实施单位进行区域统筹的机制。6.制定2018-2020年分年度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任务量、工作区域和进度安排,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联动推进。坚决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制定2018-2020年分年度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奥体文化商务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贯彻新总规“减量提质”发展要求,推进首钢北区、东南区控规优化调整工作,配合做好东南区土地一级开发相关规划服务。落实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的新要求,以首钢北区为试点,探索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多规合一”。搭建首钢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平台,为“一张蓝图干到底”打好基础。大力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年配合市自来水集团给水管网(包括消防管线)新建、改造、消隐工作。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工程验收或未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的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确保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率达到100%。“商改住”清理整治严格执行2016年82号文的规定,加强对外销售的商业办公类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工作,加强对相关建设项目的监督,配合市住建委加强对商业办公项目测绘备案的管理,防止商业办公项目的违法改造。六、加强本市集体土地管理,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保护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镇统筹利用试点,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七、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做好工业企业原厂区污染土壤治理,开展废弃矿山修复工作。1.配合市环保局共同制定本市土壤污染详查方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2.完成2017年度清洁空气计划子项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涉及房山区、怀柔区、昌平区、顺义区4个区25个项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市环保局共同制定本市土壤污染详查方案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筹建设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配合提供有关土地现状数据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合主责单位,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机制,提供土地利用类型等国土资源数据,为2018年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奠定基础。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组织开展本市未利用地调查,摸清全市未利用地的面积、分布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规范土地整治中未利用地开发为农用地。严格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会同市安监局组织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区政府,依各自职责完成:1.全面摸底查清尾矿库现状,制定尾矿库治理工作方案;2.做好尾矿库环境管控,确保环境安全;3.做好尾矿库安全管控,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调查全市煤矸石情况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1.落实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印发文件要求各级储备机构开展收储工作前要求原用地单位提交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文件。2.2017年起,在开展收储工作前,储备机构须要求符合条件项目原用地单位提交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文件。实施污染地块清单管理。根据环保部门及耕保部门提供的污染地块信息,按照国土部有关规程要求,纳入土地规划调整完善的考虑因素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倾斜。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按照国土部有关规程要求,配合环保、农委,将优先保护类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明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修复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区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1.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污染地块清单,在办理供地(出让、划拨、租赁等)、合同变更及转让手续办理前对用地申请单位名称(如污染地块清单中包含有地块矢量数据,我委可同时增加地块位置)进行系统比对工作。八、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守耕地红线,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组织召开会议、印发有关文件,督促区政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九、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有关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国情市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土地供应、地价等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土地市场形式;配合住建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准确的相关数据,稳定市场预期;合理把握土地供应的时序和节奏。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统筹,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积极探索非首都功能疏解土地储备和供应政策,在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十、负责政府土地储备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完成1.5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完成1.5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十一、负责本市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地下水环境监测。进一步提升地表水、饮用水、地下水考核断面(点位)的水质监测能力,定期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流域管理机构就考核断面(点位)水质数据进行沟通对接,强化对监测数据的研判分析。定期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就地下水考核断面(点位)数据进行沟通对接,及时上报国家级监测站点有关监测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研判、分析。十二、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2017年土地供应计划按照减量发展、结构调整、有效疏解和节约集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北京市2017年土地供应计划。十三、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聚焦重点促投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实施230项市级重点工程。加快完成230项市级重点工程手续办理相关工作。十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清理整治镇村产业小区和工业大院,清理整治2570家“散乱污”企业。查处镇村产业小区、工业大院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用地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加大查处力度,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十五、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十六、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梳理、精简、规范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事项,调整取消各类‘奇葩’证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2.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要求,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3.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十七、绩效整改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十八、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275件)1.按规范要求办理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合法合规。2.按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不断提高办理效率。3.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有效沟通,稳步提升办理质量。十九、政务信息报送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规定报送政务信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