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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某法院三人团队一周结案800,你让全国20万法官情何以堪?

 图书馆1jjds612 2017-05-27


今晚,偶然看到广西高院的官微发了一篇霸气十足的文章——《百日清案l不服来战:3个人的团队一周结案800,你能做到吗?!》,仔细拜读完后,我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广西某基层法院作为全广西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该院由三人组成的商事速审团队,自5月10日至5月18日以来,收案1318件,结案811件(调解12件、撤诉799件),调撤率100%。

 

在天朝的改革试点中,无一不是成功的,不然下一步如何推广呢?这其间的道理,你懂的。要是你敢不成功,说明两点:一是领导眼光有问题,没选好试点法院;二是试点法院无能,辜负了领导的殷切期望。显然,谁都不希望看到这一幕。于是,我们看到,包括司改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改革试点,不但试点单位成绩是大大的有,正面宣传更是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亢奋。

 

作为一名商事法官,看到广西的同行们如此厉害,看看该院试点如此成功,我还是被惊到了。尤其是那个挑衅味道十足的刺人长标题,想想自己案管系统里那少的可怜的数字,我不得不说,这样的前无古人、创造中国司法史奇迹的结案新高度,我真的做不到。我不便怀疑法宣们写该文的真实性,我只是感到一阵自卑涌上心头,在该院如此光辉的办案业绩映衬下,你让像俺这样的笨蛋法官情何以堪?


下次领导再催活时,就会说,你们就知道天天喊累,也不抬头看看人家广西某法院,三人一周结案800!你还好意思要待遇?于是,全国法官除了怪自己无能之外,也只有拼命加班追赶了,以免显得自己与广西同行相比太无能。

 

我在自卑之余,怀着好奇的心情,猜想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三人一周能结案811件呢。以下是我的技术分析:

 

一周五个工作日,三人结案811件,计算下来就是每天结案162件。鉴于三人是好同志,另假设每天自愿加班2小时,每天工作10小时,再假设三人不吃饭,不上卫生间,像机器一样不知疲倦、不浪费任何一秒的连续工作。这样计算下来就是,每小时结案16.2件,每人每小时结案5.4件,每人每11分钟结案一件。

 

连续一周,每天都是平均11分钟结一个案件,这是什么慨念呢?根据我的办案经验,这样的案件可能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原告和被告各只有一个当事人,原告提供了每个被告的联系方式;


2、这811个案件全部事实清楚,全部无需送达、开庭、合议,原告全部不申请保全,双方不斗气,不吵不闹不缠人,不存在任何争议,都同意调解;


3、被告电话一打就通,打通之后全部配合,不挂电话,全部同意法官电话调解,全部不存在送达的问题,且不管对方提出什么调解方案,原告或被告都无条件接受;


4、这811个案件中的原告全部不请代理律师,法官可直接与原告电话联系了解其能接受的调解方案,避免了律师从中间传话浪费法官宝贵的调解时间。


想起美的变频空调,在广告宣传时,说“一晚只需一度电”,我当时对此怀疑,就请教一在美的工作的工程师朋友,朋友说在实验室里的最优理想状态下,是能够做到“一晚只需一度电”的。我能力有限,实在是抱歉,对于该院三人一周办案811件的光辉业绩,我能替该院想到的最理想化、简单化的可能案件模型,也只能是上面这样了。

 

大家看到了,具备以上几个条件的当事人,根本不是正常案件中的正常当事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院可能碰到了假当事人。那么,这些人可能是什么人呢?聪明的读者想必猜出来了,不错,这些当事人只能是——演员

 

那好,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即使这811个案件中的1622个当事人,全部都是因为拿了片酬而尽职尽责配合法院工作的演员,那么能做到每十分钟结一个案件吗?我们不妨再来分析一下。

 

1、法官与被告联系明确其调解方案:3分钟;

2、法官向原告反馈被告的调解方案,告知原告交送撤诉申请:2分钟;

3、告知被告原告同意其调解方案:1分钟;

4、制作、打印、送达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书:4分钟;

5、文书上网、在案管系统报结案件:2分钟;

 

大家可以看到,即使这811个案件中的1622个当事人全部都是事先选好的演员,上面必经的5个流程全部走下来,平均每11分钟结一个案件,也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

 

广西的这个基层法院,能不能请出来走两步,公布一下这811个都是些什么案件?更重要的是,务必要详细介绍一下你们是如何做到的,不要像法宣写的那样搞一些宏大的叙事,让人不明觉厉,让全国广大法官在羡慕妒忌恨的同时只能雾里看花。

 

如果全国的法官能有你们一半的能干,还要费力搞什么员额,还谈什么案多人少,法院工作人员直接精简80%就行了,全国法院只需保留5万法官就绰绰有余了。在你们这样遥不可及的办案绩效的强力鞭策下,在你们这些如此优秀同行的强烈示范效应下,你让全国20万笨笨的法官同行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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