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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方财务实务问答(4)

 吾道有涯 2017-05-27

Q

1、问:残次人就业保障金的何时申报缴纳?

A

答:保障金按年计算,分季缴纳。每季度应缴纳保障金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用人单位应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当季应缴纳的保障金。


Q

2、问:购买方收到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A

答: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

Q

3、问:因纳税人操作失误,导致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的发票税率(征收率)错误,数据已上传且已跨月,导致无法正确申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A

答:操作:

1.纳税人报告税务机关,按错开的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和税额进行申报;

2.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蓝字发票;

3.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待后期抵顶应纳税额。

Q

4、问:建筑安装业异地施工时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申报时能否抵扣?

A

答:可以。

Q

5、问:企业变更名称后,写有旧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认证通过?

A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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