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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 每日一税】《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

 吾道有涯 2017-05-28



【20170527    每日一税】


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

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124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大家都知道,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现又多一个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注意了。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北方吉祥公司2017年7月25日,取得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7万元。该发票只填写付款单位,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问该发票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税务分析


      1.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2.税务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可见:自2017年7月1日起,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纳税人应从即日起,按规定开具和取得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早日养成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的习惯方为上策。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果越来越严重,慎重告诫:真的真的真的不能买票了... ... 


       增值税专用发票呢?不言自明,如果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购买方早就拼命了。


        一句话: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三、案例解析


        据本案例资料: 北方吉祥公司2017年7月25日,取得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7万元。该发票只填写付款单位,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赶紧退回重新开具,除非愿意多缴29.25万元的税。


       思考: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扣除凭证的风险为什么越来越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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