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58名保利百合业主状告开发商 索赔约1800万元

 天军1号 2017-06-08

 经过一年多的维权,10月23日上午,郑州保利百合小区258名业主,联名状告小区开发商郑州恒天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违约的诉讼案正式开庭审理,小区数百名业主早早来到了中原区法院门前等候。半个小时后,为期一年多的维权,终于开庭审理。据悉,这是目前河南房地产史上最大规模的业主诉讼开发商案。

[业主]基建成海市蜃楼,业主细数开发商五大“空头支票”

在法庭上,原告业主代表说,从2012年12月起,他们258名业主陆续与开发商郑州恒天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等人分别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中原区牛庄路南、天山路东的“保利百合”小区内房产,合同对房屋价款、面积、付款方式、规划设计变更、装饰设备以及交付期限等分别作了详细的约定。

2014年4月底,业主们陆续收到被告交房书面通知,但是直到交房时止,双方之间所签订合同约定的以及被告在售房过程中广告和承诺的众多事项均未兑现。

华丽丽的承诺

1.步行不足5分钟到地铁口,说好的交通便利呢?

保利百合项目销售沙盘和广告资料上均载明,小区西侧天山路直达建设西路,小区北侧修建有牛庄路东达秦岭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是以此为广告,宣传该小区便利的交通优势的。同时为购房者描绘从该小区通过天山路直接到建设西路地铁口步行不足5分钟路程的便利交通景象。

2.在小区西侧建伊河路小学分校,说好的学区房呢?

开发商在售房时,多次承诺在该小区西侧要建伊河路小学分校。

3.小区靠近火力发电厂,说好的新风系统呢?

小区所在地距离火力发电厂直线距离不超过300米,电厂烟囱林立,大量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原本是该项目销售的不利因素,但在被告的广告宣传资料中,为打消广大购房者因小区距离火电厂过近,空气污染明显所产生的顾虑,说小区将配套安装先进的新风系统,以净化空气。

4.说好的七重园林、三大灵动水景呢?

根据保利百合小区当初备案的规划图纸、沙盘标注、网络宣传及宣传单等多方证据显示,小区当初宣传要建七重园林、三大灵动水景(5#楼大厅前方一个、6#楼前方两侧各一个)。

5.说好的外墙保温采用A级防火材料呢?

保利百合小区属于高层建筑,开发商最初所报建且已被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和建筑规范中,外墙保温应采用A级防火材料。

赤裸裸的现实

时至今日通往建设西路的天山路,中原区政府已经明确答复,因其他小区业主反对已经暂缓修建,通往西三环的牛庄路通过的都是村庄至今尚未动迁,该道路的修建也是遥遥无期。目前,该小区唯一的对外出入通道是:从被告自行修建的煤机路拐弯到不足8米宽的工农路,交通拥堵、杂乱不堪。

至今未兑现,致使许多奔着学区房购买的业主,在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却无法入学。

所交房屋根本不存在其广告中宣传的先进的新风系统,只是安装了价值二三百元的排气扇。至今小区隔壁的火电厂仍旧在正常运营,小区内空气质量极差,粉尘污染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业主的身体健康。

原宣传的水景及园林景观现仅仅是最廉价的最没有绿化层次和效果的草皮,所宣传的三大水系,仅仅有一个深不足半米、面积不足3平方米的水池。

被告只在防火隔离带部分采用A级防火材料,其他部分均采用的是B级防火材料,违反了备案的设计方案及相关的强制性规定,严重影响了房屋质量和自身的消防安全。

[原告诉讼请求]针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业主向开发商索赔约1800万元

针对上述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业主们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因降低外墙保温材料级别,赔偿6.8万余元,因未修建天山路和牛庄路、未兑现修建配套的伊河路小学分校、私自更改小区绿地、水系等景观,赔偿违约金1518.7万元,因未兑现安装新风系统,赔偿业主227.8万余元,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开发商]违约事项均不成立,开发商代表一一进行驳斥

在当天的庭审中,作为被告的开发商代表认为,业主们所说的开发商违约事项,都是不成立的。

被告代表说,从原告的诉状及提供的证据来看,原告与答辩人的矛盾焦点就是原告提出的“要道路、要学校”,而对于此事开发商确实无力单独解决。对于原告提出的保温材料及绿地景观,被告均有相关的变更手续和验收审核文件,不存在违约。

1.关于修路和建小学

修建天山路、牛庄路和修建伊河路小学分校,是郑州市政府和中原区政府的规划范围,开发商的宣传是在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但道路和学校的修建,不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开发商取得土地及办理“五证”时,各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核定的地址就是“天山路东、牛庄路南”,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及沙盘上标明规划的路和学校并无过错,不是虚假宣传。

2.关于小区绿地等景观

小区绿地等景观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审核,不存在违规问题。

3.关于外墙保温材料

他们关于外墙保温材料对外没做任何宣传,与原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外墙保温材料的级别,外墙保温材料的设计变更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

4.关于安装新风系统

开发商向原告承诺的安装新风系统,未对外做出宣传,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标准中也无新风系统的约定。

[说法]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该案树立了好的样板

当天的庭审持续到中午12点,法官宣布本案不具备宣判的条件,宣判结果另行通知。

业主的代理律师河南公为律师事务所的马新春主任告诉记者,该案诉讼涉案金额1.5亿元,业主们要求开发商赔偿约1800万元。此次258名业主没有通过堵路、闹事等过激行为,向开发商索赔,而是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这是理性的选择。该案必将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同时也会为今后的郑州房地产维权群体,树立好的样板。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