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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点滴-28

 叶晓锜 2017-06-13

    28、“白马非马”之辨

我国古代战国中期,赵国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一个“白马非马”的命题,产生了不小的是是非非影响。

公孙龙认为“白马”这个指名是既名“色”又名“形”的,而“马”这个指名只是名“形”,是两个不同的指命,故“白马非马”。

今人批判“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是一个诡辩,在于从根本上混淆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

这样的批判其实并不着力。这样的批判似乎以为,白马是个别的和具体的,马是一般的和共性的。殊不知在公孙龙那里,马是指“形”,白是指“色”。无论指“色”还是指“形”,指的都是共性。“马”是指称所有被称之为马的具体对象的概念抽象和共性,“白”是指称所有被称之为白的具体对象的概念抽象和共性,而“白马”则是指称所有被称之为白马的具体对象的概念抽象和共性。因此,把“白马”归结为个别和具体的专属,把“马”归结为一般和共性的专属,用个别和一般,具体和共性的混淆来批判“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是没有说服力的。在概念世界中,任何一个概念抽象都是个别和一般,具体和共性的统一。

用概念世界中的组合逻辑分析,“白马”这个概念抽象是“白”和“马”这两个概念抽象的组合,是一个包含了两个不同概念抽象组合的复指。而复指概念的出现是人类理智的一个重大进步,它为概念组合以及概念分类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功用。

    “白马”和“马”的关系,在概念中并不是个别与一般,具体和共性的关系,而是复指概念和单指概念所造就的分类和总体的关系,即“白马”这个复指概念在“马”这个单指概念总体中的一个马的颜色的分类。好比,白马是马的一个颜色分类,棕马或黑马也是马的不同颜色的分类。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品种的复指上进行马的品种分类,如蒙古马,汗血马,伊利马,河曲马等等。而决不能因马的品种分类而说,蒙古马、汗血马、伊利马、河曲马等等为非马。

概念分析上勘察,公孙龙的错误在于,他抹去了“白马”这个概念复指的分类性质,也抹去了“马”这个概念单指的总体性质,把“白马”的分类复指同“马”的总体单指混淆在一起,而生成“白马非马”诡辩。这才是“白马非马”的要害所在。

分析“白马非马”的意义在于,可以使我们更为深入到人类理智的概念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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