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三线城市的小公司工作,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已经持续2年亏损,今年上半年情况仍未好转。为了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从上个月开始,公司领导开始清理部分在岗人员,不给补偿,并且通过各种方式迫使员工主动离职。经过一个月的清理,大部分人员都提交了离职申请,但是仍有少部分员工,也不愿意主动辞职。现在公司想对这少部分员工进行平级调岗,比如把行政文员调到工程部做文员,薪酬不变,但员工也不同意。 请问各位大神,如果是平级调岗,薪资不变,需要征得员工同意吗?作为HR,面对公司的这种困境,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如果公司、员工都依法办事,或者大家都对法律理解一致而没有歧义,就不需要仲裁庭、法院了。如果大家想从法律角度来了解本案的参考处理意见,请看“夏天512曹锋”的分享,我主要想从实际做法角度来分析企业可能会采取的一些方法,毕竟本案企业对待其他员工也采取过“各种方式迫使员工主动离职”的做法,为什么不可以继续呢?这不正印合了企业的习惯做法吗?于是乎,建议如下:
无需同意
不管是行政文员还是工程文员,常理讲,主要工作都是处理文件、文字,整理档案、传递信息、会议组织等,部门不同罢了,薪资不变,加之公司连年亏损,既考虑员工与照顾公司发展来看,这样的调动,实属无奈之举。工作性质、内容、级别等都没有明显的变化,对员工来讲,适应起来并不难。所以,从人情、道理上讲,公司都站得住脚,无需经过员工同意,可以直接下文调整岗位。
如果员工只站在自己角度考虑,坚持只做行政文员,那公司就没办法运作了。如果员工不同意就不能调动,或者法律就把这样的情形做这样硬性的规定,许多用人单位都会有非常大的意见,实践中也难以得到有效实施,从公平角度看,也是对用人单位不公平的。
劝说协商
公司面临困境,HR理应急公司之所急、想公司之所想,力所能及的解决所有与HR有关的事情。对不愿意调岗的这少部分员工,HR可以有以下四个动作:
一是劝说。通过各种道理、情义,分析员工家庭及个人对待这份工作态度的利弊等,力争让他们同意公司的调整,即使仲裁或诉讼,员工也可能胜不了,而且在同行中还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二是学习。东劝西劝,仍不愿意调岗的,只好组织再学习,从制度、流程、工作技能技巧、公文、演讲等全方位学习,待遇暂不变,但加强培训期间的纪律、考勤管理,违者及时处理,留好各种处理证据,以备后来之需。
三是管理。不调不离不学习的,就暂时不动他,维持原岗位不变,但一定要加严管理、个别专门对待,什么干私活、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聊天、着装等,都做到细微管理到位,力争用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大鞋小鞋都给穿上,在一周内多处罚几次,尽快搞走、逼走。
四是辞退。一颗老鼠屎破坏一锅汤,反正就这少数几个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经过领导同意,就直接下辞退通知书,想仲裁就奉陪,要打架,公司还怕你,最多就是拿钱了事嘛。
适可而止
我们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解释及各地方出台的相应规定,无疑是站在维护劳动者正当合法权益的,但是,也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人单位的正常利益,并不是没有原则的一味偏袒劳动者。
所以,作为劳动者,既然是公司的一分子,也需要思考“锅里有了碗里才有”的基本道理,更需要理解政府维护企业利益和一方平安的大原则,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比较明显的违法行为,就没必要那么较真儿或钻牛角尖,否则,一意孤行,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职业前途,还会被某些部门给予“重点保护对象”,没必要“不见什么不掉泪”吧。
随着经济增速降缓,国家越来越重视实体经济以及企业效益,相信会出台保护企业发展的各种法规政策,也流传过人大代表提议修改完善劳动法律法规的建议,显然是希望朝着对用人单位有利发展的一面去修改,但修改和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可以走着瞧。
小公司更有招
如果楼主对此事处理不力或没有按照老板的意见妥善处理,或者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和一定损失,楼主在老板面前,都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其实,在现实中,三线城市的小公司,在员工管理方面,基本都会按照老板的思路来处理,除了前面讲的做法,或者适当考虑法律规定,其实,还可以有许多或明或暗的做法。
比如:让政府部门的关系给员工打招呼、请社会上的人员来吓唬、处理与员工相关的人员等,总之,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要与小公司老板真正做对,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到时候吃亏的多半是员工。
我不是在吓员工,更不是长他人势气、灭员工威风。更明白识时务者为俊杰,能够适应环境并快乐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才是真理,毕竟自己、家人的健康安全和幸福非常重要。
虽然劳动法律法规在各地实施的程度不同,但各地“维护和谐、发展经济”的主旋律是高度一致的,任何与“和谐、发展”不一致的行为或个人,都会受到当地的约束。言尽于此,大道理不讲,如果想去虎穴看看虎子,欢迎前往,俺暂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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