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市大亚湾惠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扩建。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线路板蚀刻废液为原料生产硫酸铜,年消耗线路板蚀刻废液3300吨,年产硫酸铜1125吨。 二、建设地点: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区板樟岭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类区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扩建项目选址于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区,该园区已形成以线路板制造为主的电子企业群,该扩建项目选址基本符合规划和土地利用布局要求。 扩建项目选址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声质量较好,营运期经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扩建项目废气、噪声和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扩建项目存在的事故风险可通过科学管理、采取预防措施将其降低。环评认为,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扩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项目拟采取主要环保措施: (一)配套建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二)生产废气经射流吸收法处理后高空排放,确保生产废气达标排放。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再利用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注: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2007年3月29日至4月4日)。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4号 邮 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21679812945967惠州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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