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4日,今天是周末,天气很好,但是很热。昨晚上倒是狂风暴雨,闪电雷鸣的,吓得我一直不敢睡觉,只有坚持看书。虽然怕怕的,但是看书倒是看得很有效果,我把继承法精简版的理论知识看了一遍,还颇有收获的,所以,我很开心,能够好好复习了一个晚上。 下面就是我通过书籍和网络资料进行复习后,写的知识点: 一、代位继承 (一)、概念:指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代位继承人根据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地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 (二)、当事人关系: 1、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注:有第一代直系晚辈血亲的,尤其代位继承,没有的,由下一代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三)、当事人死亡的顺序: 1、被代位继承人先死亡的; 2、被继承人后死亡的; (四)、继承份额: 1、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为被代位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所应继承的份额: A、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被代位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所可以继承的份额由代位继承人继承; B、被继承人有遗嘱的,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应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所应继承的份额由代位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超越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而多分; 3、如被代位继承人不想有法定继承权(丧失继承权),或者被继承人没有可适用法定继承的遗产,即代位继承不可能发生(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过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五)、法律地位 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二、转继承 指被继承人死亡后,被转继承人在取得其遗产之前也死亡的,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 (一)、当事人的关系 1、被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2、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二)、当事人的死亡顺序 1、被继承人先死亡; 2、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被转继承人在取得被继承人遗产之前死亡。 (三)、继承份额 1、基于法定继承权或者基于遗嘱继承权,转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份额为被转继承人所可以继承的份额; 2、如果被转继承人既不想有遗嘱继承权,也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则转继承无从发生。 (四)、法律地位 转继承人为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三、死亡时间的推定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 1、推定没有“活着的”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2、死亡人各自都有“活着的”继承人的: A、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B、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这是第二次梳理知识,这种收获让我很有成就感,也增加了我的学习动力,虽然还改变不了我的懒惰性,但是,我能看得进书,记得了知识点,这也是一种进步。 总之, 不是知识太难,而是我太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