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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易傳

 易学的探索 2017-06-15
四庫全書_經部_易類_伊川易傳 
伊川易傳 卷一 
        周易上經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貞。 (上古聖人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備矣。因而重之,以盡天下之變,故六畫而 成卦。重乾為《乾》。乾,天也。天者天之形體,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 而無息之謂乾。夫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弗違是也;分而言之,則以形體謂之 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以妙用謂之神,以性情謂之乾。乾者萬物 之始,故為天,為陽,為父,為君。元亨利貞謂之四德。元者萬物之始,亨者萬 物之長,利者萬物之遂,貞者萬物之成。惟《乾》、《坤》有此四德,在他卦則隨 事而變焉。故元專為善大,利主於正固,亨貞之體,各稱其事。四德之義,廣矣 大矣。) 初九,潛龍勿用。 (下爻為初。九,陽數之盛,故以名陽爻。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乾以 龍為象。龍之為物,靈變不測,故以象乾道變化,陽氣消息,聖人進退。初九在 一卦之下,為始物之端,陽氣方萌。聖人側微,若龍之潛隱,未可自用,當晦養 以俟時。)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田,地上也。出見於地上,其德已著。以聖人言之,舜之田漁時也。利見 大德之君,以行其道。君亦利見大德之臣,以共成其功。天下利見大德之人,以 被其澤。大德之君,九五也。乾坤純體,不分剛柔,而以同德相應。)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三雖人位,已在下體之上,未離於下而尊顯者也。舜之玄德升聞時也。日 夕不懈而兢惕,則雖處危地而無咎。在下之人而君德已著,天下將歸之,其危懼 可知。雖言聖人事,苟不設戒,則何以為教?作《易》之義也。)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淵,龍之所安也。或,疑辭,謂非必也。躍不躍,惟及時以就安耳。聖人 之動,無不時也。舜之曆試,時也。)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進位乎天位也。聖人既得天位,則利見在下大德之人,與共成天下之事。 天下固利見夫大德之君也。) 上九,亢龍,有悔。 (九五者,位之極中正者。得時之極,過此則亢矣。上九至於亢極,故有悔 也。有過則有悔。唯聖人知進退存亡而無過,則不至於悔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用九者,處乾剛之道,以陽居乾體,純乎剛者也。剛柔相濟為中,而乃以 純剛,是過乎剛也。見群龍,謂觀諸陽之義,無為首則吉也。以剛為天下先,凶 之道也。)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 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禦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首出庶物,萬國鹹寧。 (卦下之辭為彖。夫子從而釋之,通謂之彖。彖者,言一卦之義。故知者觀 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大哉乾元,讚乾元始萬物之道大也。四德之元,猶五常之 仁,偏言則一事,專言則包四者。萬物資始乃統天,言元也。乾元統言天之道也。 天道始萬物,物資始於天也。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言亨也。天道運行,生育萬 物也。大明天道之終始,則見卦之六位,各以時成。卦之初終,乃天道終始。乘 此六爻之時,乃天運也。以禦天,謂以當天運。乾道變化,生育萬物,洪纖高下, 各以其類,各正性命也。天所賦為命,物所受為性。保合太和乃利貞,保謂常存, 合謂常和,保合太和,是以利且貞也。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保合太和也。 天為萬物之祖,王為萬邦之宗。乾道首出庶物而萬彙亨,君道尊臨天位而四海從。 王者體天之道,則萬國鹹寧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卦下象解一卦之象,爻下象解一爻之象。諸卦皆取象以為法。乾道覆育之 象至大,非聖人莫能體,欲人皆可取法也,故取其行健而已,至健固足以見天道 也。君子以自強不息,法天行之健也。)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陽氣在下,君子處微,未可用也。)見龍在田,德 施普也。(見於地上,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 終日乾乾,反複道也。(進退動息,必以道也。)或躍在淵,進無咎也。(量 可而進,適其時則無咎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大人之為,聖人之事也。)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盈則變,有悔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用九,天德也。天德陽剛,複用剛而好先,則過矣。)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 (他卦,《彖》、《象》而已,獨《乾》、《坤》更設《文言》以發明其義,推乾之 道,施於人事。元亨利貞,乾之四德,在人則元者眾善之首也,亨者嘉美之會也, 利者和合於義也,貞者幹事之用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體法於乾之仁,乃 為君長之道,足以長人也。體仁,體元也。比而效之謂之體。)嘉會足以合禮, (得會通之嘉,乃合於禮也。不合禮則非理,豈得為嘉?非理安有亨乎?)利物 足以和義,(和於義乃能利物。豈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貞固足以幹事。 (貞固所以能幹事也。)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行此四德, 乃合於乾也。)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 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自此以下,言乾之用,用九之道也。初九陽之微,龍德之潛隱,乃聖賢之 在側陋也。守其道,不隨世而變;晦其行,不求知於時;自信自樂,見可而動, 知難而避,其守堅不可奪,潛龍之德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 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 人。」君德也。 (以龍德而處正中者也。在卦之正中,為得正中之義。庸信庸謹,造次必於 是也。既處無過之地,則唯在閑邪。邪既閑,則誠存矣。善世而不伐,不有其善 也。德博而化,正己而物正也。皆大人之事,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 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 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 矣。 (三居下之上,而君德已著,將何為哉?唯進德修業而已。內積忠信,所以 進德也。擇言篤誌,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致知也。求知所至而後至之,知之 在先,故可與幾,所謂「始條理者知之事也」。知終終之,力行也。既知所終, 則力進而終之,守之在後,故可與存義,所謂「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此學之始 終也。君子之學如是,故知處上下之道而無驕憂,不懈而知懼,雖在危地而無咎 也。)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退無恆, 非離群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 (或躍或處,上下無常;或進或退,去就從宜;非為邪枉,非離群類,進德 修業,欲及時耳。時行時止,不可恆也,故云或。深淵者,龍之所安也。在淵謂 躍就所安。淵在深而言躍,但取進就所安之義。或,疑辭,隨時而未可必也。君 子之順時,猶影之隨形,可離非道也。)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 火就燥,云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 各從其類也。 (人之與聖人,類也。五以龍德升尊位,人之類莫不歸仰,況同德乎?上應 於下,下從於上,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也。流濕就燥,從龍從虎,皆以氣類,故 聖人作而萬物皆睹。上既見下,下亦見上。物,人也,古語云人物物論,謂人也。 《易》中「利見大人」,其言則同,義則有異。如《訟》之利見大人,謂宜見大 德中正之人,則其辯明,言在見前。《乾》之二五,則聖人既出,上下相見,共 成其事,所利者見大人也,言在見後。本乎天者,如日月星辰。本乎地者,如蟲 獸草木。陰陽各從其類,人物莫不然也。)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 是以動而有悔也。(九居上而不當尊位,是以無民無輔,動則有悔也。) 潛龍勿用,下也。(此以下言乾之時。勿用,以在下未可用也。)見龍在田, 時舍也。(隨時而止也。) 終日乾乾,行事也。(進德修業也。)或躍在淵,自試也。(隨時自用也。) 飛龍在天,上治也。(得位而行上之治也。)亢龍有悔,窮之災也。(窮極而 災至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用九之道,天與聖人同,得其用則天下治也。)潛 龍勿用,陽氣潛藏。 (此以下言乾之義。方陽微潛藏之時,君子亦當晦隱,未可用也。)見龍在 田,天下文明。(龍德見於地上,則天下見其文明之化也。)終日乾乾,與時偕 行。 (隨時而進也。)或躍在淵,乾道乃革。(離下位而升上位,上下革矣。)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正位乎上,位當天德。)亢龍有悔,與時偕極。(時既極,則處時者亦極 矣。)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用九之道,天之則也。天之法則謂天道也。或問:《乾》之六爻皆聖人之 事乎?曰:盡其道者聖人也。得失則吉凶存焉,豈特《乾》哉?諸卦皆然也。)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又反覆詳說以盡其義。既始則必亨,不亨則息矣。) 利貞者,性情也。(乾之性情也。既始而亨,非利貞其能不息乎?)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乾始之道,能使庶類生成,天下蒙其美利,而不言所利者,蓋無所不利, 非可指名也。故讚其利之大曰:「大矣哉!」)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 粹,精也。 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時乘六龍,以禦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大哉,讚乾道之大也。以剛、健、中、正、純、粹六者,形容乾道。精謂 六者之精極。以六爻發揮旁通,盡其情義。乘六爻之時以當天運,則天之功用著 矣。故見云行雨施,陰陽溥暢,天下和平之道也。)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 君子弗用也。 (德之成,其事可見者行也。德成而後可施於用。初方潛隱未見,其行未成。未 成,未著也,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 見大人。」君德也。 (聖人在下,雖已顯而未得位,則進德修業而已。學、聚、問、辨,進德也。 寬居、仁行,修業也。君德已著,利見大人,而進以行之耳。進居其位者,舜、 禹也。進行其道者,伊、傅也。)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三重剛,剛之盛也。過中而居下之上,上未至於天,而下已離於田,危懼 之地也。因時順處,乾乾兢惕以防危,故雖危而不至於咎。君子順時兢惕,所以 能泰也。)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 也,故無咎。 (四不在天,不在田而出人之上矣,危地也。疑者未決之辭。處非可必也, 或進或退,唯所安耳,所以無咎也。)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 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大人與天地日月四時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跡 也。聖人先於天而天同之,後於天而能順天者,合於道而已。合於道,則人與鬼 神豈能違也?)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 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極之甚為亢。至於亢者,不知進退存亡得喪之理也。聖人則知而處之,皆 不失其正,故不至於亢也。)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馬之貞。 (坤,乾之對也。四德同,而貞體則異。乾以剛固為貞,坤則柔順而貞。牝 馬柔順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君子所行柔順而利且貞, 合坤德也。)先迷,後得,主利。(陰,從陽者也,待唱而和。陰而先陽,則為 迷錯,居後乃得其常也。主利,利萬物則主於坤,生成皆地之功也。臣道亦然, 君令臣行,勞於事者臣之職也。)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西南陰方, 東北陽方。陰必從陽,離喪其朋類,乃能成化育之功,而有安貞之吉。得其常則 安,安於常則貞,是以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資生 之道,可謂大矣。乾既稱大,故坤稱至。至義差緩,不若大之盛也。聖人於尊卑 之辨,謹嚴如此。萬物資乾以始,資坤以生,父母之道也。順承天施,以成其功, 坤之厚德,持載萬物,合於乾之無疆也。)含弘光大,品物鹹亨。牝馬地類,行 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以含、弘、光、大四者形容坤道,猶乾之剛、 健、中、正、純、粹也。含,包容也。弘,寬裕也。光,昭明也。大,博厚也。 有此四者,故能成承天之功,品物鹹得亨遂。取牝馬為象者,以其柔順而健行, 地之類也。行地無疆,謂健也。乾健坤順,坤亦健乎?曰:非健何以配乾?未有 乾行而坤止也。其動也剛,不害其為柔也。柔順而利貞,乃坤德也,君子之所行 也。君子之道合坤德也。)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 吉,應地無疆。(乾之用,陽之為也。坤之用,陰之為也。形而上曰天地之道, 形而下曰陰陽之功。先迷後得以下,言陰道也。先唱則迷失陰道,後和則順而得 其常理。西南陰方,從其類,得朋也。東北陽方,離其類,喪朋也。離其類而從 陽,則能成生物之功,終有吉慶也。與類行者本也,從於陽者用也。陰體柔躁, 故從於陽則能安貞而吉,應地道之無疆也。陰而不安貞,豈能應地之道。《彖》 有三無疆,蓋不同也。「德合無疆」,天之不已也。「應地無疆」,地之無窮也。「行 地無疆」,馬之健行也。)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坤道之大猶乾也,非聖人孰能體之? 地厚而其勢順傾,故取其順厚之象,而云地勢坤也。君子觀坤厚之象,以深厚之 德,容載庶物。) 初六,履霜,堅冰至。 (陰爻稱六,陰之盛也。八則陽生矣,非純盛也。陰始生於下,至微也。聖 人於陰之始生,以其將長,則為之戒。陰之始凝而為霜,履霜則當知陰漸盛而至 堅冰矣。猶小人始雖甚微,不可使長,長則至於盛也。)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陰始凝而為霜,漸盛則至於堅冰。小人雖微,長則漸至於盛,故戒於初。 馴謂習,習而至於盛,習因循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二,陰位在下,故為坤之主,統言坤道中正在下,地之道也。以直方大三 者形容其德用,盡地之道矣。由直、方、大,故不習而無所不利。不習謂其自然, 在坤道則莫之為而為也,在聖人則從容中道也。直、方、大,孟子所謂至大至剛 以直也。在坤體,故以方易剛,猶貞加牝馬也。言氣,則先大。大,氣之體也。 於坤,則先直方,由直方而大也。直方大足以盡地道,在人識之耳。乾坤純體, 以位相應。二,坤之主,故不取五應,不以君道處五也。乾則二五相應。)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承天而動,直以方耳,直方則大矣。直方之義,其大無窮,地道光顯,其 功順成。豈習而後利哉?)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為臣之道,當含晦其章美,有善則歸之於君,乃 可常而得正。上無忌惡之心,下得柔順之道也。可貞謂可貞固守之,又可以常久 而無悔咎也。或從上之事,不敢當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終耳。守職以終其事, 臣之道也。)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夫子懼人之守文而不達義也,又從而明之:言為臣處下之道,不當有其功 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義所當為者,則以時而發,不有其功耳。不失 其宜,乃以時也,非含藏終不為也。含而不為,不盡忠者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象》隻舉上句解義,則並及下文,他卦皆然。或從王事,而能無成有終 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淺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之不知, 豈能含章也。)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四居近五之位,而無相得之義,乃上下閉隔之時。其自處以正,危疑之地 也。若晦藏其知,如括結囊口而不露,則可得無咎,不然則有害也。既晦藏,則 無譽矣。)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能慎如此,則無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坤雖臣道,五實君位,故為之戒云,黃裳元吉。黃,中色。裳,下服。守 中而居下,則元吉,謂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則元吉,不 盡發其義也。黃裳既元吉,則居尊為天下大凶可知。後之人未達,則此義晦矣, 不得不辨也。五,尊位也。在他卦,六居五,或為柔順,或為文明,或為暗弱; 在坤,則為居尊位。陰者臣道也,婦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猶可言也。 婦居尊位,女媧氏、武氏是也,非常之變,不可言也,故有黃裳之戒而不盡言也。 或疑在《革》,湯、武之事猶盡言之,獨於此不言,何也?曰:廢興,理之常也。 以陰居尊位,非常之變也。)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黃中之文,在中不過也。內積至美而居 下,故為元吉。)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陰從陽者也,然盛極則抗而爭。六既極矣,複進不已,則必戰,故云戰於 野。野謂進至於外也。既敵矣,必皆傷,故其血玄黃。) 《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陰盛至於窮極,則必爭而傷也。) 用六,利永貞。 (坤之用六,猶乾之用九,用陰之道也。陰道柔而難常,故用六之道,利在 常永貞固。)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陰既貞固不足,則不能永終。故用六之 道,利在盛大於終,能大於終,乃永貞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坤道至柔,而其動則剛;坤體至靜,而其德則方。動剛故應乾不違,德方 故生物有常。陰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後為得,而主利成萬物,坤之常也。含容萬 類,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脫「利」字。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承天之施, 行不違時,讚坤道之順也。) 伊川易傳 卷二 周易上經 艮下坤上 (《謙》,《序卦》:「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其有既大,不可至於 盈滿,必在謙損,故大有之後,受之以謙也。為卦,坤上艮下,地中有山也。地 體卑下,山,高大之物,而居地之下,謙之象也。以崇高之德,而處卑之下,謙 之義也。)謙:亨,君子有終。 (謙有亨之道也。有其德而不居,謂之謙。人以謙巽自處,何往而不亨乎。 君子有終,君子誌存乎謙巽,達理,故樂天而不競,內充,故退讓而不矜,安履 乎謙,終身不易,自卑而人益尊之,自晦而德益光顯,此所謂君子有終也。在小 人則有欲必競,有德必伐,雖使勉慕於謙,亦不能安行而固守,不能有終也。)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濟當為際。此明謙而能亨之義。天之道,以其氣下際,故能化育萬物,其 道光明。下際謂下交也。地之道,以其處卑,所以其氣上行,交於天,皆以卑降 而亨也。) 天道虧盈而益謙,(以天行而言,盈者則虧,謙者則益,日月陰陽是也。) 地道變盈而流謙,(以地勢而言,盈滿者傾變而反陷,卑下者流注而益增也。) 鬼神害盈而福謙, (鬼神謂造化之跡。盈滿者禍害之,謙損者福祐之,凡過而損,不足而益者, 皆是也。)人道惡盈而好謙。 (人情疾惡於盈滿,而好與於謙巽也。謙者人之至德,故聖人詳言,所以戒 盈而勸謙也。)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謙為卑巽也,而其道尊大而光顯。自處雖卑屈,而其德實高不可加尚,是 不可逾也。君子至誠於謙,恆而不變,有終也,故尊光。)《象》曰:地中有山, 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地體卑下,山之高大而在地中,外卑下而內蘊高大之象,故為謙也。不云 山在地中,而曰地中有山,言卑下之中蘊其崇高也。若言崇高蘊於卑下之中,則 文理不順。諸象皆然,觀文可見。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君子觀謙之象, 山而在地下,是高者下之,卑者上之,見抑高舉下、損過益不及之義;以施於事, 則裒取多者,增益寡者,稱物之多寡以均其施與,使得其平也。)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初六以柔順處謙,又居一卦之下,為自處卑下之至,謙而又謙也,故曰謙 謙。能如是者,君子也。自處至謙,眾所共與也,雖用涉險難,亦無患害,況居 平易乎?何所不吉也?初處謙而以柔居下,得無過於謙乎?曰:柔居下,乃其常 也,但見其謙之至,故為謙謙,未見其失也。)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謙謙,謙之至也。謂君子以謙卑之道自牧也。自牧,自處也。《詩》云:「自 牧歸荑。」) 六二,鳴謙,貞吉。 (二以柔順居中,是為謙德積於中。謙德充積於中,故發於外,見於聲音顏 色,故曰鳴謙。居中得正,有中正之德也,故云貞吉。凡貞吉,有為貞且吉者, 有為得貞則吉者,六二之貞吉,所自有也。)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二之謙德,由至誠積於中,所以發於聲音,中心所自得也,非勉為之也。)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三以陽剛之德而居下體,為眾陰所宗,履得其位,為下之上,是上為君所 任,下為眾所從,有功勞而持謙德者也,故曰勞謙。古之人有當之者,周公是也。 身當天下之大任,上奉幼弱之主,謙恭自牧,夔夔如畏然,可謂有勞而能謙矣。 既能勞謙,又須君子行之有終,則吉。夫樂高喜勝,人之常情。平時能謙,固已 鮮矣,況有功勞可尊乎?雖使知謙之善,勉而為之,若矜負之心不忘,則不能常 久,欲其有終,不可得也。唯君子安履謙順,乃其常行,故久而不變,乃所謂有 終,有終則吉也。九三以剛居正,能終者也。此爻之德最盛,故象辭特重。)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能勞謙之君子,萬民所尊服也。《係辭》云:「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 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有勞而不自矜伐,有功而不自以為德,是其德弘厚之至也。言以其功勞而自謙, 以下於人也。德言盛,禮言恭。以其德言之,則至盛,以其自處之禮言之,則至 恭,此所謂謙也。夫謙也者,謂致恭以存其位者也。存,守也。致其恭巽以守其 位,故高而不危,滿而不溢,是以能終吉也。夫君子履謙,乃其常行,非為保其 位而為之也。而言存其位者,蓋能致恭所以能存其位,言謙之道如此。如言為善 有令名,君子豈為令名而為善也哉?亦言其令名者,為善之故也。) 六四,無不利撝謙。 (四居上體,切近君位,六五之君又以謙柔自處,九三又有大功德,為上所 任、眾所宗,而己居其上,當恭畏以奉謙德之君,卑巽以讓勞謙之臣,動作施為, 無所不利於撝謙也。撝,施布之象,如人手之撝也。動息進退,必施其謙,蓋居 多懼之地,又在賢臣之上故也。) 《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凡人之謙,有所宜施,不可過其宜也。如六五或用侵伐是也。唯四以處近 君之地,據勞臣之上,故凡所動作,靡不利於施謙,如是然後中於法則,故曰不 違則也,謂得其宜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富者眾之所歸,唯財為能聚人。五以君位之尊,而執謙順以接於下,眾所 歸也,故不富而能有其鄰也。鄰,近也。不富而得人之親也,為人君而持謙順, 天下所歸心也。然君道不可專尚謙柔,必須威武相濟,然後能懷服天下,故利用 行侵伐也。威德並著,然後盡君道之宜,而無所不利也。蓋五之謙柔,當防於過, 故發此義。)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征其文德謙巽所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 非人君之中道,謙之過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六以柔處柔,順之極,又處謙之極,極乎謙者也。以極謙而反居高,未得 遂其謙之誌,故至發於聲音;又柔處謙之極,亦必見於聲色,故曰鳴謙。雖居無 位之地,非任天下之事,然人之行己,必須剛柔相濟。上,謙之極也,至於大甚, 則反為過矣。故利在以剛武自治。邑國,己之私有。行師,謂用剛武。征邑國, 謂自治其私。) 《象》曰:鳴謙,誌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謙極而居上,欲謙之誌未得,故不勝其切,至於鳴也。雖不當位,謙既過 極,宜以剛武自治其私,故云利用行師征邑國也。) 坤下震上 (《豫》,《序卦》:「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承二卦之義而為次也, 有既大而能謙,則有豫樂也。豫者,安和悅樂之義。為卦,震上坤下,順動之象。 動而和順,是以豫也。九四為動之主,上下群陰所共應也,坤又承之以順,是以 動而上下順應,故為和豫之義。以二象言之,雷出於地上。陽始潛閉於地中,及 其動而出地,奮發其聲,通暢和豫,故為豫也。) 豫:利建侯行師。 (豫,順而動也。豫之義,所利在於建侯行師。夫建侯樹屏,所以共安天下, 諸侯和順則萬民悅服,兵師之興,眾心和悅,則順從而有功,故悅豫之道,利於 建侯行師也。又上動而下順,諸侯從王,師眾順令之象。君萬邦,聚大眾,非和 悅不能使之服從也。) 《彖》曰:豫,剛應而誌行,順以動,豫。 (剛應,謂四為群陰所應,剛得眾應也。誌行,謂陽誌上行,動而上下順從, 其誌得行也。順以動豫,震動而坤順為動而順理,順理而動又為動而眾順,所以 豫也。)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以豫順而動,則天地如之而弗違,況建侯行師,豈有不順乎?天地之道, 萬物之理,唯至順而已。大人所以先天後天而不違者,亦順乎理而已。)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 (複詳言順動之道。天地之運,以其順動,所以日月之度不過差,四時之行 不愆忒;聖人以順動,故經正而民興於善,刑罰清簡而萬民服也。)豫之時義大 矣哉! (既言豫順之道矣,然其旨味淵永,言盡而意有餘也,故複讚之云:「豫之 時義大矣哉!」欲人研味其理,優柔涵泳而識之也。時義,謂豫之時義。諸卦之 時與義用大者,皆讚其大矣哉,《豫》以下十一卦是也。《豫》、《遁》、《後》、《旅》 言時義,《坎》、《暌》、《蹇》言時用,《頤》、《大過》、《解》、《革》言時,各以其 大者也。)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者,陽氣奮發,陰陽相薄而成聲也。陽始潛閉地中,及其動,則出地奮 震也。始閉鬱,及奮發則通暢和豫,故為豫也。坤順震發,和順積中而發於聲, 樂之象也。先王觀雷出地而奮,和暢發於聲之象,作聲樂以褒崇功德,其殷盛至 於薦之上帝,推配之以祖考。殷,盛也。禮有殷奠,謂盛也。薦上帝,配祖考, 盛之至也。) 初六,鳴豫,凶。 (初六以陰柔居下,四豫之主也,而應之,是不中正之小人處豫,而為上所 寵,其誌意滿極,不勝其豫,至發於聲音,輕淺如是,必至於凶也。鳴,發於聲 也。) 《象》曰:初六鳴豫,誌窮凶也。 (云初六,謂其以陰柔處下,而誌意窮極,不勝其豫,至於鳴也,必驕肆而 致凶矣。)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 (逸豫之道,放則失正,故豫之諸爻,多不得正,才與時合也。唯六二一爻 處中正,又無應,為自守之象。當豫之時,獨能以中正自守,可謂特立之操,是 其節介如石之堅也。介於石,其介如石也。人之於豫樂,心悅之,故遲遲遂至於 耽戀不能已也。二以中正自守,其介如石,其去之速,不俟終日,故貞正而吉也。 處豫不可安且久也,久則溺矣。如二,可謂見幾而作者也。夫子因二之見幾,而 極言知幾之道,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 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 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夫見事之幾微者,其神妙矣乎!君子上交不至於諂,下交不至於瀆者,蓋知幾也。 不知幾,則至於過而不已。交於上以恭巽,故過則為諂;交於下以和易,故過則 為瀆。君子見於幾微,故不至於過也。所謂幾者,始動之微也,吉凶之端可先見 而未著者也。獨言吉者,見之於先,豈複至有凶也?君子明哲,見事之幾微,故 能其介如石,其守既堅,則不惑而明,見幾而動,豈俟終日也?斷,別也。其判 別可見矣。微與彰,柔與剛,相對者也。君子見微則知彰矣,見柔則知剛矣,知 幾如是,眾所仰也,故讚之曰「萬夫之望」。)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能不終日而貞且吉者,以有中正之德也。中正故其守堅,而能辨之早,去 之速。爻言六二處豫之道,為教之意深矣。)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六三陰而居陽,不中不正之人也。以不中正而處豫,動皆有悔。盱,上視 也。上瞻望於四,則以不中正不為四所取,故有悔也。四,豫之主,與之切近, 苟遲遲而不前,則見棄絕,亦有悔也。蓋處身不正,進退皆有悔吝。當如之何? 在正身而已。君子處己有道,以禮製心,雖處豫時,不失中正,故無悔也。)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自處不當,失中正也,是以進退有悔。)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豫之所以為豫者,由九四也,為動之主,動而眾陰悅順,為豫之義。四, 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順從之,以陽剛而任上之事,豫之所由也,故云由豫。大有 得,言得大行其誌,以致天下之豫也。勿疑,朋盍簪:四居大臣之位,承柔弱之 君,而當天下之任,危疑之地也,獨當上之倚任,而下無同德之助,所以疑也。 唯當盡其至誠,勿有疑慮,則朋類自當盍聚。夫欲上下之信,唯至誠而已。苟盡 其至誠,則何患乎其無助也?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發也。或曰:卦唯一陽, 安得同德之助?曰:居上位而至誠求助,理必得之。《後》之九五曰有隕自天是 也。四以陽剛,迫近君位,而專主乎豫,聖人宜為之戒,而不然者,豫和順之道 也,由和順之道,不失為臣之正也。如此而專主於豫,乃是任天下之事而致時於 豫者也,故唯戒以至誠勿疑。) 《象》曰:由豫,大有得,誌大行也。(由己而致天下於樂豫,故為大有得, 謂其誌得大行也。)六五,貞疾,恆不死。 (六五以陰柔居君位,當豫之時,沉溺於豫,不能自立者也。權之所主,眾 之所歸,皆在於四。四之陽剛得眾,非耽惑柔弱之君所能製也,乃柔弱不能自立 之君,受製於專權之臣也,居得君位貞也,受製於下有疾苦也。六居尊位,權雖 失而位未亡也,故云貞疾恆不死,言貞而有疾,常疾而不死,如漢、魏末世之君 也。人君致危亡之道非一,而以豫為多。在四不言失正,而於五乃見其強逼者, 四本無失,故於四言大臣任天下之事之義,於五則言柔弱居尊,不能自立,威權 去己之義,各據爻以取義,故不同也。若五不失君道,而四主於豫,乃是任得其 人安享其功,如太甲、成王也。《蒙》亦以陰居尊位,二以陽為蒙之主,然彼吉 而此疾者,時不同也。童蒙而資之於人,宜也;耽豫而失之於人,危亡之道也。 故蒙相應,則倚任者也;《豫》相逼,則失權者也。又上下之心專歸於四也。)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貞而疾,由乘剛為剛 所逼也。恆不死,中之尊位未亡也。)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上六陰柔,非有中正之德,以陰居上,不正也。而當豫極之時,以君子居 斯時,亦當戒懼,況陰柔乎?乃耽肆於豫,昏迷不知反者也。在豫之終,故為昏 冥已成也。若能有渝變,則可以無咎矣。在豫之終,有變之義。人之失,苟能自 變,皆可以無咎,故冥豫雖已成,能變則善也。聖人發此義,所以勸遷善也,故 更不言冥之凶,專言渝之無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昏冥於豫,至於終極,災咎行及矣。其可長然乎?當速渝也。) 震下兌上 (《隨》,《序卦》:「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夫悅豫之道,物所隨也,隨 所以次豫也。為卦,兌上震下,兌為說,震為動,說而動,動而說,皆隨之義。 女隨人者也,以少女從長男,隨之義也。又震為雷,兌為澤,雷震於澤中,澤隨 而動,隨之象也。又以卦變言之,乾之上來居坤之下,坤之初往居乾之上,陽來 下於陰也。以陽下陰,陰必說隨,為隨之義。凡成卦,既取二體之義,又有取爻 義者,複有更取卦變之義者,如隨之取義,尤為詳備。) 隨:元,亨,利,貞,無咎。 (隨之道,可以致大亨也。君子之道,為眾所隨,與己隨於人,及臨事擇所 隨,皆隨也。隨得其道,則可以致大亨也。凡人君之從善,臣下之奉命,學者之 徙義,臨事而從長,皆隨也。隨之道,利在於貞正,隨得其正,然後能大亨而無 咎。失其正則有咎矣,豈能亨乎?)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 (卦所以為隨,以剛來而下柔,動而說也,謂乾之上九來居坤之下,坤之初 六往居乾之上,以陽剛來下於陰柔,是以上下下,以貴下賤,能如是,物之所說 隨也。又下動而上說,動而可說也,所以隨也。如是則可大亨而得正,能大亨而 得正,則為無咎。不能亨,不得正,則非可隨之道,豈能使天下隨之乎?天下所 隨者時也,故云「天下隨時」。) 隨時之義大矣哉! (君子之道,隨時而動,從宜適變,不可為典要,非造道之深,知幾能權者, 不能與於此也。故讚之曰「隨時之義大矣哉!」凡讚之者,欲人知其義之大,玩 而識之也。此讚隨時之義大,與《豫》等諸卦不同,諸卦時與義是兩事。)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雷震於澤中,澤隨震而動,為隨之象。君子觀象,以隨時而動。隨時之宜, 萬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君子晝則自強不息,及向 昏晦,則入居於內,宴息以安其身,起居隨時,適其宜也。《禮》:君子晝不居內, 夜不居外,隨時之道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九居隨時而震體且動之主,有所隨者也。官,主守也。既有所隨,是其所 主守有變易也,故曰官有渝,貞吉,所隨得正則吉也。有渝而不得正,乃過動也。 出門交有功:人心所從,多所親愛者也。常人之情,愛之則見其是,惡之則見其 非,故妻孥之言雖失而多從,所憎之言雖善為惡也。苟以親愛而隨之,則是私情 所與,豈合正理,故出門而交則有功也。出門謂非私昵,交不以私,故其隨當而 有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既有隨而變,必所從得正則吉也。所從不 正,則有悔吝。)出門交有功,不失也。(出門而交,非牽於私,其交必正矣, 正則無失而有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二應五而比初,隨先於近柔,不能固守,故為之戒云:若係小子,則失丈 夫也。初陽在下,小子也;五正應在上,丈夫也。二若誌係於初,則失九五之正 應,是失丈夫也。係小子而失丈夫,舍正應而從不正,其咎大矣。二有中正之德, 非必至如是也,在隨之時,當為之戒也。) 《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人之所隨,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無兩從之理。二苟係初,則失五矣, 弗能兼與也。所以戒人從正當專一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丈夫九四也,小子初也。陽之在上者丈夫也,居下者小子也。三雖與初同 體,而切近於四,故係於四也。大抵陰柔不能自立,常親係於所近者。上係於四, 故下失於初,舍初從上,得隨之宜也,上隨則善也。如昏之隨明,事之從善,上 隨也。背是從非,舍明逐暗,下隨也。四亦無應,無隨之者也,近得三之隨,必 與之親善。故三之隨四,有求必得也。人之隨於上,而上與之,是得所求也。又 凡所求者可得也。雖然,固不可非理枉道以隨於上,苟取愛說以遂所求。如此, 乃小人邪諂趨利之為也,故云利居貞。自處於正,則所謂有求而必得者,乃正事 君子之隨也。) 《象》曰:係丈夫,誌舍下也。 (既隨於上,則是其誌舍下而不從也。舍下而從上,舍卑而從高也,於隨為 善矣。)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以陽剛之才,處臣位之極,若於隨有獲,則雖正亦凶。有獲,謂得天 下之心隨於己。為臣之道,當使恩威一出於上,眾心皆隨於君。若人心從己,危 疑之道也,故凶。居此地者奈何?唯孚誠積於中,動為合於道,以明哲處之,則 又何咎?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周公、孔明是也,皆德及於民,而民隨之。其 得民之隨,所以成其君之功,致其國之安,其至誠存乎中,是有孚也;其所施為 無不中道,在道也;唯其明哲,故能如是以明也,複何過咎之有?是以下信而上 不疑,位極而無逼上之嫌,勢重而無專強之過。非聖人大賢,則不能也。其次如 唐之郭子儀,威震主而主不疑,亦由中有誠孚而處無甚失也,非明哲能如是乎?)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居近君之位而有獲,其義固凶。能有孚而在道,則無咎,蓋明哲之功也。) 九五,孚於嘉,吉。 (九五居尊得正而中實,是其中誠在於隨善,其吉可知。嘉,善也。自人君 至於庶人,隨道之吉,唯在隨善而已。下應二之正中,為隨善之義。) 《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處正中之位,由正中之道,孚誠所隨者正中也,所謂嘉也,其吉可知。所 孚之嘉,謂六二也。隨以得中為善,隨之所防者過也,蓋心所說隨,則不知其過 矣。)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上六以柔順而居隨之極,極乎隨者也。拘係之,謂隨之極,如拘持縻係之。 乃從維之,又從而維係之也,謂隨之固結如此。王用亨於西山,隨之極如是。昔 者太王用此道,亨王業於西山。太王避狄之難,去豳來岐,豳人老稚扶攜以隨之 如歸市,蓋其人心之隨,固結如此,用此故能亨盛其王業於西山。西山,岐山也。 周之王業,蓋興於此。上居隨極,固為大過,然在得民之隨,與隨善之固,如此 乃為善也,施於他則過矣。) 《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隨之固如拘係維持,隨道之窮極也。) 巽下艮上 (《蠱》,《序卦》:「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承二卦之義以為次 也。夫喜悅以隨於人者,必有事也。無事,則何喜,何隨?蠱所以次隨也。蠱, 事也。蠱非訓事,蠱乃有事也。為卦,山下有風,風在山下,遇山而回則物亂, 是為蠱象。蠱之義,壞亂也。在文為蟲皿,皿之有蟲,蠱壞之義。《左氏傳》云: 「風落山,女惑男。」以長女下於少男,亂其情也。風遇山而回,物皆撓亂,是 為有事之象,故云蠱者事也。既蠱而治之,亦事也。以卦之象言之,所以成蠱也; 以卦之才言之,所以治蠱也。) 蠱:元,亨,利涉大川。 (既蠱則有複治之理。自古治必因亂,亂則開治,理自然也。如卦之才以治 蠱,則能致元亨也。蠱之大者,濟時之艱難險阻也,故曰利涉大川。)先甲三日, 後甲三日。 (甲,數之首,事之始也,如辰之甲乙。甲第,甲令,皆謂首也,事之端也。 治蠱之道,當思慮其先後三日,蓋推原先後,為救弊可久之道。先甲謂先於此, 究其所以然也。後甲謂後於此,慮其將然也。一日二日至於三日,言慮之深,推 之遠也。究其所以然,則知救之之道;慮其將然,則知備之之方。善救則前弊可 革,善備則後利可久,此古之聖王所以新天下而垂後世也。後之治蠱者,不明聖 人先甲後甲之誡,慮淺而事近,故勞於救世而亂不革,功未及成而弊已生矣。甲 者事之首,庚者變更之首。製作政教之類,則云甲,舉其首也。發號施令之事, 則云庚,庚猶更也,有所更變也。)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 (以卦變及二體之義而言。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九上而為上九,坤之上六 下而為初六也。陽剛,尊而在上者也,今往居於上;陰柔,卑而在下者也,今來 居於下。男雖少而居上,女雖長而在下,尊卑得正,上下順理,治蠱之道也。由 剛之上,柔之下,變而為艮巽。艮,止也。巽,順也。下巽而上止,止於巽順也。 以巽順之道治蠱,是以元亨也。)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 (治蠱之道,如卦之才,則元亨而天下治矣。夫治亂者,苟能使尊卑上下之 義正,在下者巽順,在上者能止齊安定之,事皆止於順,則何蠱之不治也?其道 大善而亨也,如此則天下治矣。)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方天下壞亂之際,宜涉艱險以往而濟之,是往有所 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夫有始則必有終,既終則必有始,天之道也。聖人知終始之道,故能原始 而究其所以然,要終而備其將然,先甲後甲而為之慮,所以能治蠱而致元亨也。) 伊川易傳 卷三 周易下經△■艮下兌上 (《鹹》,《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 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 禮義有所錯。」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 首《鹹》繼以《恆》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婦, 故《鹹》與《恆》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鹹,感也,以說為主;恆,常也,以正 為本。而說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說焉,巽而動,剛柔皆應,說也。鹹之為 卦,兌上艮下,少女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為鹹也。艮體篤 實,止為誠愨之義。男誌篤實以下交,女心說而上應,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誠感, 則女說而應也。) 鹹:亨,利貞,取女吉。 (鹹,感也。不曰感者,鹹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 而少複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萬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則有亨通之理。 君臣能相感,則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則上下之誌通;以至父子、夫婦、親 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順而亨通。事物皆然,故鹹有亨之理也。利貞,相 感之道利在於正也。不以正,則入於惡矣,如夫婦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說,上 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剛下,二氣感 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之義。以此義取女,則得正而吉也。) 《彖》曰:鹹,感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鹹之義感也。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 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陰陽 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止而說,止於說,為堅愨之意。艮止於下, 篤誠相下也;兌說於上,和說相應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 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於正也。)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 見矣。 (既言男女相感之義,複推極感道,以盡天地之理、聖人之用。天地二氣交 感而化生萬物,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 感之也。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與聖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則天地萬物之情 可見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 《象》曰:山下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君 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於人。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虛中 者,無我也。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 通之道也。) 初六,鹹其拇。 (初六在下卦之下,與四相感。以微處初,其感未深,豈能動於人?故如人 拇之動,未足以進也。拇,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淺深輕重之異,識其時勢,則 所處不失其宜矣。) 《象》曰:鹹其拇,誌在外也。 (初誌之動,感於四也,故曰在外。誌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 也。)六二,鹹其腓,凶,居吉。 (二以陰居下,與五為應,故設鹹腓之戒。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 非如腓之自動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自動,則躁妄自失,所以凶也。 安其居而不動,以待上之求,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鹹而 應五,故為此戒。複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動,則吉也。)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鹹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 以先動求君則凶,居以自守則吉。《象》複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 不害,謂守道不先動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 (九三以陽居剛,有剛陽之才,而為主於內,居下之上,是宜自得於正道, 以感於物,而乃應於上六。陽好上而說,陰上居感說之極,故三感而從之。股者, 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隨身而動者也,故以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隨 物而動,如股然,其所執守者隨於物也。剛陽之才,感於所說而隨之,如此而往, 可羞吝也。)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誌在隨人,所執下也。 (云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 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上云:「鹹其拇,誌在外也,雖凶居吉, 順不害也。」鹹其股,亦不處也。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三雖陽爻亦然,故云「亦 不處也」。不處謂動也。有剛陽之質,而不能自主,誌反在於隨人,是所操執者 卑下之甚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感者,人之動也,故皆就人身取象。拇取在下而動之微,腓取先動,股取 其隨。九四無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鹹其心,感乃心也。四在中而居上,當心 之位,故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貞正則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則有悔也。又四 說體,居陰而應初,故戒於貞感之道,無所不通,有所私係,則害於感通,乃有 悔也。聖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暘,無不通,無不應者,亦貞而已矣。貞者, 虛中無我之謂也。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夫貞一則所感無不通,若往來憧憧然, 用其私心以感物,則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動,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類則從 其思也,以有係之私心,既主於一隅一事,豈能廓然無所不通乎?《係辭》曰: 「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夫子因鹹極 論感通之道。夫以思慮之私心感物,所感狹矣。天下之理一也,塗雖殊而其歸則 同,慮雖百而其致則一。雖物有萬殊,事有萬變,統之以一,則無能違也。故貞 其意,則窮天下無不感通焉,故曰:「天下何思何慮?」用其思慮之私心,豈能 無所不感也?「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 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此 以往來屈信明感應之理。屈則有信,信則有屈,所謂感應也。故日月相推而明生, 寒暑相推而歲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動也,有感必有 應。凡有動皆為感,感則必有應,所應複為感,感複有應,所以不已也。「尺蠖 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 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前云屈信之理矣,複取物以明之。尺蠖之行, 先屈而後信,蓋不屈則無信,信而後有屈,觀尺蠖則知感應之理矣。龍蛇之藏, 所以存息其身,而後能奮迅也,不蟄則不能奮矣。動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潛 心精微之義,入於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潛心精微,積也;致用,施也。積與施 乃屈信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處其身,所 以崇大其德業也。所為合理,則事正而身安,聖人能事盡於此矣,故云「過此以 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既云「過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 此語終之,云窮極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無加於此矣。)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貞則吉而悔亡,未為私感所害也;係私應則害於感矣。憧憧往來,以私心 相感,感之道狹矣,故云未光大也。)九五,鹹其脢,無悔。 (九居尊位,當以至誠感天下,而應二比上。若係二而說上,則偏私淺狹, 非人君之道,豈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與心相背而所不見也。言能背其私心, 感非其所見而說者,則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無悔也。) 《象》曰:鹹其脢,誌末也。 (戒使背其心而鹹脢者,為其存心淺末,係二而說上,感於私慾也。)上六, 鹹其輔頰舌。 (上陰柔而說體,為說之主,又居感之極,是其欲感物之極也,故不能以至 誠感物,而發見於口舌之間,小人女子之常態也,豈能動於人乎?不直云口,而 云輔頰舌,亦猶今人謂口過曰唇吻,曰頰舌也,輔頰舌皆所用以言也。) 《象》曰: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唯至誠為能感人,乃以柔說騰揚於口舌,言說豈能感於人乎?)△■巽下 震上 (《恆》,《序卦》:「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久也。」 鹹,夫婦之道。夫婦終身不變者也,故鹹之後受之以恆也。鹹,少男在少女之下, 以男下女,是男女交感之義。恆,長男在長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婦居室之常道 也。論交感之情,則少為親切;論尊卑之序,則長當謹正;故兌艮為鹹,而震巽 為恆也。男在女上,男動於外,女順於內,人理之常,故為恆也。又剛上柔下, 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皆恆之義也。)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恆者,常久也。恆之道可以亨通,恆而能亨,乃無咎也。恆而不可以亨, 非可恆之道也,為有咎矣。如君子之恆於善,可恆之道也;小人恆於惡,失可恆 之道也。恆所以能亨,由貞正也,故云利貞。夫所謂恆,謂可恆久之道,非守一 隅而不知變也,故利於有往。唯其有往,故能恆也,一定則不能常矣。又常久之 道,何往不利?) 《彖》曰:恆,久也。(恆者長久之義。)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 剛柔皆應,恆。 (卦才有此四者,成恆之義也。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上居於四,坤之初下 居於初,剛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處則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剛上而柔下也。 剛處上而柔居下,乃恆道也。雷風相與,雷震則風發,二者相須,交助其勢,故 云相與,乃其常也。巽而動,下巽順,上震動,為以巽而動。天地造化,恆久不 已者,順動而已。巽而動,常久之道也。動而不順,豈能常也?剛柔皆應,一卦 剛柔之爻皆相應。剛柔相應,理之常也。此四者,恆之道也,卦所以為恆也。) 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 (恆之道,可致亨而無過咎,但所恆宜得其正,失正則非可恆之道也,故曰 久於其道。其道,可恆之正道也。不恆其德,與恆於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 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 (天地之所以不已,蓋有恆久之道。人能恆於可恆之道,則合天地之理也。)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天下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恆者也。動則終而複始,所以恆而不窮,凡天地 所生之物,雖山嶽之堅厚,未有能不變者也,故恆非一定之謂也,一定則不能恆 矣。唯隨時變易,乃常道也,故云利有攸往。明理之如是,懼人之泥於常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 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此極言常理。日月,陰陽之精氣耳,唯其順天之道,往來盈縮,故能久照 而不已。得天,順天理也。四時,陰陽之氣耳,往來變化,生成萬物,亦以得天, 故常久不已。聖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觀其所恆, 謂觀日月之久照、四時之久成、聖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觀此,則天地萬物之 情理可見矣。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識之?) 《象》曰: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君子觀雷風相與成恆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於大中常久之道,不變易其 方所也。)初六,浚恆,貞凶,無攸利。 (初居下而四為正應,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勢。四震體而陽性,以剛 居高,誌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誌異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 常而不知變也。浚,深之也。浚恆謂求恆之深也。守常而不度勢,求望於上之深, 堅固守此,凶之道也。泥常如此,無所往而利矣。世之責望故素而致悔咎者,皆 浚恆者也。誌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恆安其處者也。柔微而不恆安其處,亦致凶之 道。凡卦之初終,淺與深、微與盛之地也。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時矣。) 《象》曰:浚恆之凶,始求深也。 (居恆之始,而求望於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勢之甚也。所以凶,陰暗不 得恆之宜也。)九二,悔亡。 (在恆之義,居得其正,則常道也。九,陽爻,居陰位,非常理也。處非其 常,本當有悔,而九二以中德而應於五,五複居中,以中而應中,其處與動,皆 得中也,是能恆久於中也。能恆久於中,則不失正矣。中重於正,中則正矣,正 不必中也。九二以剛中之德而應於中,德之勝也,足以亡其悔矣。人能識重輕之 勢,則可以言《易》矣。)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恆久於中也。人能恆久於中,豈止亡其悔,德之善 也。)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三,陽爻,居陽位,處得其位,是其常處也;乃誌從於上六,不唯陰陽相 應,風複從雷,於恆處而不處,不恆之人也。其德不恆,則羞辱或承之矣。或承 之,謂有時而至也。貞吝,固守不恆以為恆,豈不可羞吝乎?) 《象》曰:不恆其德,無所容也。 (人既無恆,何所容處?當處之地,既不能恆,處非其據,豈能恆哉?是不 恆之人,無所容處其身也。)九四,田無禽。 (以陽居陰,處非其位,處非其所,雖常何益?人之所為,得其道則久而成 功,不得其道則雖久何益?故以田為喻,言九之居四,雖使恆久,如田獵而無禽 獸之獲,謂徒用力而無功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處非其位,雖久何所得乎?以田為喻, 故云安得禽也。)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五應於二,以陰柔而應陽剛,居中而所應又中,陰柔之正也,故恆久其德 則為貞也。夫以順從為恆者,婦人之道,在婦人則為貞,故吉;若丈夫而以順從 於人為恆,則失其剛陽之正,乃凶也。五,君位,而不以君道言者,如六五之義, 在丈夫猶凶,況人君之道乎?在它卦,六居君位而應剛,未為失也;在恆,故不 可耳。君道豈可以柔順為恆也?)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製義,從婦凶也。 (如五之從二,在婦人則為正而吉,婦人以從為正,以順為德,當終守於從 一。夫子則以義製者也,從婦人之道,則為凶也。)上六,振恆,凶。 (六居恆之極,在震之終,恆極則不常,震終則動極。以陰居上,非其安處, 又陰柔不能堅固其守,皆不常之義也,故為振恆,以振為恆也。振者,動之速也, 如振衣,如振書,抖擻運動之意。在上而其動無節,以此為恆,其凶宜矣。) 《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居上之道,必有恆德,乃能有功。若躁動不常,豈能有所成乎?居上而不 恆,其凶甚矣。《象》又言其不能有所成立,故曰大無功也。)△■艮下乾上 (《遁》,《序卦》:「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夫久則有去,相須之理也,遁所以繼恆也。遁,退也,避也,去之之謂也。為卦, 天下有山。天,在上之物,陽性上進。山,高起之物,形雖高起,體乃止。物有 上陵之象而止不進,天乃上進而去之,下陵而上去,是相違遁,故為遁去之義。 二陰生於下,陰長將盛,陽消而退,小人漸盛,君子退而避之,故為遁也。) 遁:亨,小利貞。 (遁者,陰長陽消,君子遁藏之時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則為亨, 故遁所以有亨也。在事,亦有由遁避而亨者。雖小人道長之時,君子知幾退避, 固善也。然事有不齊,與時消息,無必同也。陰柔方長,而未至於甚盛,君子尚 有遲遲致力之道,不可大貞,而尚利小貞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小人道長之時,君子遁退,乃其道之亨也。君子遁藏,所以伸道也。此言 處遁之道,自「剛當位而應」以下,則論時與卦才,尚有可為之理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雖遁之時,君子處之,未有必遁之義。五以剛陽之德,處中正之位,又下 與六二以中正相應,雖陰長之時,如卦之才,尚當隨時消息,苟可以致其力,無 不至誠自盡以扶持其道,未必於遁藏而不為,故曰與時行也。) 小利貞,浸而長也。遁之時義大矣哉! (當陰長之時,不可大貞,而尚小利貞者,蓋陰長必以浸漸,未能遽盛,君 子尚可小貞其道,所謂小利貞,扶持使未遂亡也。遁者陰之始長,君子知微,故 當深戒,而聖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與時行,小利貞」之教。聖賢之於天下, 雖知道之將廢,豈肯坐視其亂而不救?必區區致力於未極之間,強此之衰,艱彼 之進,圖其暫安,苟得為之,孔、孟之所屑為也,王允、謝安之於漢、晉是也。 若有可變之道,可亨之理,更不假言也,此處遁時之道也。故聖人讚其時義大矣 哉!或久或速,其義皆大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天下有山,山下起而乃止,天上進而相違,是遁避之象也。君子觀其象, 以避遠乎小人,遠小人之道,若以惡聲厲色,適足以致其怨忿,唯在乎矜莊威嚴, 使知敬畏,則自然遠矣。)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他卦以下為初。遁者往遁也,在前者先進,故初乃為尾。尾,在後之物也, 遁而在後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處微,既已後矣,不可往也,往則危矣。 微者易於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無災也。)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見幾先遁,固為善也;遁而為尾,危之道也。往既有危,不若不往而晦藏, 可免於災,處微故也。古人處微下,隱亂世,而不去者多矣。)六二,執之用黃 牛之革,莫之勝說。 (二與五為正應,雖在相違遁之時,二以中正順應於五,五以中正親合於二, 其交自固。黃,中色,牛,順物,革,堅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順道相與,其固如 執係之以牛革也。莫之勝說,謂其交之固,不可勝言也。在遁之時,故極言之。) 《象》曰:執用黃牛,固誌也。(上下以中順之道相固結,其心誌甚堅,如 執之以牛革也。)九三,係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陽誌說陰,三與二切比,係乎二者也。遁貴速而遠,有所係累,則安能速 且遠也?害於遁矣,故為有疾也。遁而不速,是以危也。臣妾,小人女子,懷恩 而不知義,親愛之則忠其上。係戀之私恩,懷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養臣妾, 則得其心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與二非正應,以昵比相親, 非待君子之道。若以正,則雖係,不得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棄士民是也。雖危, 為無咎矣。) 《象》曰:係遁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遁而有係累,必以困憊致危;其有疾,乃憊也,蓋力亦不足矣。以此昵愛 之心畜養臣妾則吉,豈可以當大事乎?)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四與初為正應,是所好愛者也。君子雖有所好愛,義苟當遁,則去而不疑, 所謂克己複禮,以道製欲,是以吉也。小人則不能以義處,昵於所好,牽於所私, 至於陷辱其身而不能已,故在小人則否也。否,不善也。四,乾體能剛斷者。聖 人以其處陰而有係,故設小人之戒,恐其失於正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君子雖有好而能遁,不失於義;小人則不能勝其私意,而至於不善也。) 九五,嘉遁,貞吉。 (九五中正,遁之嘉美者也。處得中正之道,時止時行,乃所謂嘉美也,故 為貞正而吉。九五非無係應,然與二皆以中正自處,是其心誌及乎動止,莫非中 正,而無私係之失,所以為嘉也。在《彖》則概言遁時,故云「與時行,小利貞」, 尚有濟遁之意;於爻至五,遁將極矣,故唯以中正處遁言之。遁非人君之事,故 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遠乃遁也,亦在中正而已。)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誌也。 (誌正則動必由正,所以為遁之嘉也。居中得正,而應中正,是其誌正也, 所以為吉。人之遁也,止也,唯在正其誌而已矣。)上九,肥遁,無不利。 (肥者,充大寬裕之意。遁者,唯飄然遠逝,無所係滯之為善。上九乾體剛 斷,在卦之外矣,又下無所係,是遁之遠而無累,可謂寬綽有餘裕也。遁者窮困 之時也,善處則為肥矣。其遁如此,何所不利?)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其遁之遠,無所疑滯也。蓋在外則已遠,無應則無累,故為剛決無疑也。) △■乾下震上 (《大壯》,《序卦》:「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遁為違 去之義,壯為進盛之義。遁者,陰長而陽遁也。大壯,陽之壯盛也。衰則必盛, 消息相須,故既遁則必壯,大壯所以次遁也。為卦,震上乾下。乾剛而震動,以 剛而動,大壯之義也。剛陽大也,陽長已過中矣。大者壯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 天上,亦大壯之義也。) 大壯:利貞。 (大壯之道,利於貞正也。大壯而不得其正,強猛之為耳,非君子之道壯盛 也。)《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 (所以名大壯者,謂大者壯也。陰為小,陽為大。陽長以盛,是大者壯也。 下剛而上動,以乾之至剛而動,故為大壯。為大者壯,與壯之大也。)大壯利貞, 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大者既壯,則利於貞正。正而大者道也,極正大之理,則天地之情可見矣。 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學者默識心通可也。不云大 正,而云正大,恐疑為一事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雷震於天上,大而壯也。君子觀大壯之象,以行其壯。君子之大壯者,莫 若克己複禮。古人云:「自勝之謂強。」《中庸》於「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 皆曰「強哉矯」「赴湯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於克己複禮,則非君 子之大壯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禮弗履。) 伊川易傳 卷四 周易下經△■坎下兌上 (《困》,《序卦》:「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升者自下而上,自下升 上,以力進也,不已必困矣,故升之後受之以困也。困者憊乏之義。為卦,兌上 而坎下。水居澤上,則澤中有水也;乃在澤下,枯涸無水之象,為睏乏之義。又 兌以陰在上,坎以陽居下,與上六在二陽之上,而九二陷於二陰之中,皆陰柔揜 於陽剛,所以為困也。君子為小人所揜蔽,窮困之時也。)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如卦之才,則困而能亨,且得貞正,乃大人處困之道也,故能吉而無咎。 大人處困,不唯其道自吉,樂天安命,乃不失其吉也。況隨時善處,複有裕乎。 有言不信,當困而言,人誰信之。) 《彖》曰:困,剛揜也。 (卦所以為困,以剛為柔所掩蔽也。陷於下而掩於上,所以困也。陷亦揜也。 剛陽君子而為陰柔小人所掩蔽,君子之道困窒之時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 亨,其唯君子乎! (以卦才言處困之道也。下險而上說,為處險而能說,雖在困窮艱險之中, 樂天安義,自得其說樂也。時雖困也,處不失義,則其道自亨,困而不失其所亨 也。能如是者,其唯君子乎!若時當困而反亨,身雖亨,乃其道之困也。君子, 大人通稱。) 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困而能貞,大人所以吉也,蓋其以剛中之道也。五與二是也。非剛中,則 遇困而失其正矣。)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當困而言,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窮也。以說處困,故有尚口 之戒。)《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誌。 (澤無水,睏乏之象也。君子當困窮之時,既盡其防慮之道,而不得免,則 命也,當推致其命,以遂其誌。知命之當然也,則窮塞禍患不以動其心,行吾義 而已。苟不知命,則恐懼於險難,隕獲於窮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為善之誌乎?)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穀,三歲不覿。 (六以陰柔處於至卑,又居坎險之下,在困不能自濟者也。必得在上剛明之 人為援助,則可以濟其困矣。初與四為正應,九四以陽而居陰為不正,失剛而不 中,又方困於陰揜,是惡能濟人之困。猶株木之下,不能蔭覆於物。株木,無枝 葉之木也。四近君之位,在他卦不為無助,以居困而不能庇物,故為株木。臀, 所以居也。臀困於株木,謂無所庇而不得安其居,居安則非困也。入於幽穀,陰 柔之人,非能安其所遇,既不能免於困,則益迷暗妄動,入於深困。幽穀,深暗 之所也。方益入於困,無自出之勢,故至於三歲不覿,終困者也。不覿,不遇其 所亨也。) 《象》曰:入於幽穀,幽不明也。 (幽,不明也,謂益入昏暗,自陷於深困也。明則不至於陷矣。)九二,困 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 (酒食,人所欲而所以施惠也。二以剛中之才,而處困之時,君子安其所遇, 雖窮厄險難,無所動其心,不恤其為困也。所困者,唯困於所欲耳。君子之所欲 者,澤天下之民,濟天下之困也。二未得遂其欲、施其惠,故為困於酒食也。大 人君子懷其道而困於下,必得有道之君求而用之,然後能施其所蘊。二以剛中之 德困於下,上有九五剛中之君,道同德合,必來相求,故云朱紱方來。方來,方 且來也。朱紱,王者之服,蔽膝也。以行來為義,故以蔽膝言之。利用亨祀,亨 祀,以至誠通神明也。在困之時,利用至誠,如亨祀然,其德既誠,自能感通於 上。自昔賢哲困於幽遠,而德卒升聞,道卒為用者,惟自守至誠而已。征凶無咎, 方困之時,若不至誠安處以俟命,征而求之,則犯難得凶,乃自取也,將誰咎乎。 不度時而征,乃不安其所,為困所動也。失剛中之德,自取凶悔,何所怨咎?諸 卦二五以陰陽相應而吉,惟《小畜》與《困》,乃厄於陰,故同道相求:《小畜》, 陽為陰所畜;《困》,陽為陰所揜也。)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雖困於所欲,未能施惠於人,然守其剛中之德,必能致亨而有福慶也。雖 使時未亨通,守其中德,亦君子之道,亨乃有慶也。)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 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 (六三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處險極而用剛。居陽,用剛也,不善處困之甚者 也。石,堅重難勝之物。蒺藜,刺不可據之物。三以剛險而上進,則二陽在上, 力不能勝,堅不可犯,益自困耳,困於石也。以不善之德,居九二剛中之上,其 不安猶藉刺,據於蒺藜也。進退既皆益困,欲安其所,益不能矣。宮,其居所安 也。妻,所安之主也。知進退之不可,而欲安其居,則失其所安矣。進退與處皆 不可,唯死而已,其凶可知。《係辭》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 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二陽不可犯也,而犯之以 取困,是非所困而困也。名辱,其事惡也。三在二上,固為據之,然苟能謙柔以 下之,則無害矣;乃用剛險以乘之,則不安而取困,如據蒺藜也。如是,死其將 至,所安之主可得而見乎。)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據於蒺藜,謂乘九二之剛,不安猶藉刺也。不祥者,不善之徵;失其所安 者,不善之效;故云不見其妻不祥也。)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唯力不足故困,亨困之道,必由援助。當困之時,上下相求,理當然也。 四與初為正應,然四以不中正處困,其才不足以濟人之困。初比二,二有剛中之 才,足以拯困,則宜為初所從矣。金,剛也。車,載物者也。二以剛在下載己, 故謂之金車。四欲從初而阻於二,故其來遲疑而徐徐,是困於金車也。己之所應, 疑其少己而之他,將從之,則猶豫不敢遽前,豈不可羞吝乎?有終者,事之所歸 者正也。初四正應,終必相從也。寒士之妻,弱國之臣,各安其正而已,苟擇勢 而從,則惡之大者,不容於世矣。二與四皆以陽居陰,而二以剛中之才,所以能 濟困也。居陰者,尚柔也;得中者,不失剛柔之宜也。) 《象》曰:來徐徐,誌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四應於初而隔於二,誌在下求,故徐徐而來;雖居不當位為未善,然其正 應相與,故有終也。)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截鼻曰劓,傷於上也。去足為刖,傷於下也。上下皆揜於陰,為其傷害, 劓刖之象也。五,君位也。人君之困,由上下無與也。赤紱,臣下之服,取行來 之義,故以紱言。人君之困,以天下不來也,天下皆來,則非困也。五雖在困, 而有剛中之德,下有九二剛中之賢,道同德合,徐必相應而來,共濟天下之困, 是始困而徐有喜說也。利用祭祀,祭祀之事,必致其誠敬,而後受福。人君在困 時,宜念天下之困,求天下之賢,若祭祀然,致其誠敬,則能致天下之賢,濟天 下之困矣。五與二同德,而云上下無與,何也?曰:陰陽相應者,自然相應也, 如夫婦骨肉,分定也。五與二皆陽爻,以剛中之德,同而相應,相求而後合者也。 如君臣朋友,義合也。方其始困,安有上下之與?有與,則非困,故徐合而後有 說也。二云享祀,五云祭祀,大意則宜用至誠,乃受福也。祭與祀享,泛言之則 可通,分而言之,祭天神,祀地祗,享人鬼。五君位言祭,二在下言享,各以其 所當用也。) 《象》曰:劓刖,誌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始為陰揜,無上下之與,方困未得誌之時也。徐而有說,以中直之道,得 在下之賢,共濟於困也。不曰中正,與二合者云直乃宜也。直比正意差緩。盡其 誠意,如祭祀然,以求天下之賢,則能亨天下之困,而享受其福慶也。)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 (物極則反,事極則變。困既極矣,理當變矣。葛藟,纏束之物,臲卼,危 動之狀。六處困之極,為困所纏束,而居最高危之地,困於葛藟與臲卼也。動悔, 動輒有悔,無所不困也。有悔,咎前之失也。曰,自謂也。若能曰,如是動皆得 悔,當變前之所為,有悔也;能悔,則往而得吉也。困極而征,則出於困矣,故 吉。三以陰在下卦之上而凶,上居一卦之上而無凶,何也?曰:三居剛而處險, 困而用剛,險故凶。上以柔居說,唯為困極耳,困極則有變困之道也。《困》與 《屯》之上,皆以無應居卦終,《屯》則泣血漣如,《困》則有悔征吉,《屯》險 極而《困》說體故也,以說順進,可以離乎困也。) 《象》曰: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為困所纏,而不能變,未得其道也,是處之未當也。知動則得悔,遂有悔 而去之,可出於困,是其行而吉也。)△■巽下坎上 (《井》,《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承上「升而不已必困」 為言,謂上升不已而困,則必反於下也。物之在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為 卦,坎上巽下。坎,水也,巽之象則木也,巽之義則入也。木,器之象。木入於 水下而上乎水,汲井之象也。)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 (井之為物,常而不可改也。邑可改而之他,井不可遷也,故曰改邑不改井。 汲之而不竭,存之而不盈,無喪無得也。至者皆得其用,往來井井也。無喪無得, 其德也常;往來井井,其用也周。常也,周也,井之道也。) 汔至,亦未濆井,羸其瓶,凶。 (汔,幾也。繘,綆也。井以濟用為功,幾至而未及用,亦與未下繘於井同 也。君子之道,貴乎有成,所以五穀不熟,不如荑稗;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為 棄井。有濟物之用,而未及物,猶無有也。羸敗其瓶而失之,其用喪矣,是以凶 也。羸,毀敗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 (巽入於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養於物,不有窮已,取之而不竭,德有 常也。邑可改,井不可遷,亦其德之常也。二五之爻,剛中之德,其常乃如是, 卦之才與義合也。) 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雖使幾至,既未為用,亦與未繘井同。井以濟用為功,水出乃為用,未出 則何功也?瓶所以上水而致用也,羸敗具瓶,則不為用矣,是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承水而上之,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君子觀井之象,法井之德,以勞徠 其民,而勸勉以相助之道也。勞徠其民,法井之用也;勸民使相助,法井之施也。)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井與鼎皆物也,就物以為義。六以陰柔居下,上無應援,無上水之象。不 能濟物,乃井之不可食也。井之不可食,以泥汙也。在井之下,有泥之象。井之 用,以其水之養人也,無水,則舍置不用矣。井水之上,人獲其用,禽鳥亦就而 求焉。舊廢之井,人既不食,水不複上,則禽鳥亦不複往矣,蓋無以濟物也。井 本濟人之物,六以陰居下,無上水之象,故為不食。井之不食,以泥也,猶人當 濟物之時,而才弱無援,不能及物,為時所舍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以陰而居井之下,泥之象也。無水而泥,人所不食也。人不食,則水不上, 無以及禽鳥,禽鳥亦不至矣。見其不能濟物,為時所舍置不用也。若能及禽鳥, 是亦有所濟也。舍,上聲,與《乾》之「時舍」音不同。) 九二,井穀射鮒,甕敝漏。 (二雖剛陽之才而居下,上無應而比於初,不上而下之象也。井之道,上行 者也;澗穀之水,則旁出而就下。二居井而就下,失井之道,乃井而如穀也。井 上出,則養人而濟物,今乃下就汙泥,注於鮒而已。鮒,或以為蝦,或以為蟆, 井泥中微物耳。射,注也,如穀之下流,注於鮒也。甕敝漏,如甕之破漏也。陽 剛之才,本可以養人濟物,而上無應援,故不能上而就下,是以無濟用之功。如 水之在甕,本可為用,乃破敝而漏之,不為用也。井之初二無功,而不言悔咎, 何也?曰:失則有悔,過則為咎。無應援而不能成用,非悔咎也。居二比初,豈 非過乎?曰:處中非過也。不能上,由無援,非以比初也。) 《象》曰:井穀射鮒,無與也。 (井以上出為功。二,陽剛之才,本可濟用。以在下而上無應援,是以下比 而射鮒。若上有與之者,則當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九三,井渫不食,為我 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三以陽剛居得其正,是有濟用之才者也;在井下之上,木之清潔可食者也。 井以上為用,居下,未得其用也。陽之性上,又誌應上六,處剛而過中,汲汲於 上進,乃有才用而切於施為;未得其用,則如井之渫治清潔,而不見食,為心之 惻怛也。三居井之時,剛而不中,故切於施為,異乎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者也。 然明王用人,豈求備也?故王明則受福矣。三之才足以濟用,如井之清潔,可用 汲而食也。若上有明王,則當用之而得其效。賢才見用,則己得行其道,君得享 其功,下得被其澤,上下並受其福也。)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井渫治而不見食,乃人有才知而不見用,以不得行為憂惻也。既以不得行 為惻,則豈免有求也?故求王明而受福,誌切於行也。)六四,井甃無咎。 (四雖陰柔而處正,上承九五之君,才不足以廣施利物,亦可自守者也,故 能修治,則得無咎。甃,砌累也,謂修治也。四雖才弱,不能廣濟物之功,修治 其事,不至於廢可也。若不能修治,廢其養人之功,則失井之道,其咎大矣。居 高位而得剛陽中正之君,但能處正承上,不廢其事,亦可以免咎也。)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甃者,修治於井也。雖不能大其濟物之功,亦能修治不廢也,故無咎,僅 能免咎而已。若在剛陽,自不至如是,如是則可咎矣。)九五,井洌寒泉食。 (五以陽剛中正,居尊位,其才其德,盡善盡美,井洌寒泉食也。洌,謂甘 潔也。井泉以寒為美。甘潔之寒泉,可為人食也。於井道為至善也,然而不言吉 者,井以上出為成功,未至於上,未及用也,故至上而後言元吉。)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寒泉而可食,井道之至善者也。九五中正之德,為至善之義。)上六,井 收勿幕,有孚元吉。 (井以上出為用。居井之上,井道之成也。收,汲取也。幕,蔽覆也。取而 不蔽,其利無窮,井之施廣矣,大矣。有孚,有常而不變也。博施而有常,大善 之吉也。夫體井之用,博施而有常,非大人就能?他卦之終,為極為變,唯《井》 與《鼎》終乃為成功,是以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為成功。)△■離下兌上 (《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為物,存之則穢敗, 易之則清潔,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後,受之以革也。為卦,兌上離下,澤中有 火也。革,變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滅火,火涸水,相變革者也。火之性上, 水之性下,若相違行,則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剋,相滅息者也, 所以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歸各異,其誌不同,為不相得也,故為革也。)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革者,變其故也。變其故,則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後人心信從。元 亨利貞,悔亡,弊壞而後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 利於正,道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無變動之悔,乃悔亡也。革而無甚益,猶可悔 也,況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誌不相得,曰革。 (澤火相滅息,又二女誌不相得,故為革。息為止息,又為生息。物止而後 有生,故為生義。革之相息,謂止息也。)巳日乃孚,革而信之。 (事之變革,人心豈能便信?必終日而後孚。在上者於改為之際,當詳告申 令,至於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雖強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 以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終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 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以卦才言革之道也。離為文明,兌為說。文明則理無不盡,事無不察;說 則人心和順。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順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貞正。如是,變革得 其至當,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則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惟 革之至當,則新舊之悔皆亡也。)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推革之道,極乎天地變易,時運終始也。天地陰陽推遷改易而成四時,萬 物於是生長成終,各得其宜,革而後四時成也。時運既終,必有革而新之者。王 者之興,受命於天,故易世謂之革命。湯、武之王,上順天命,下應人心,順乎 天而應乎人也。天道變改,世故遷易,革之至大也,故讚之曰,革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以初九時,位才皆不可以有為, 故當以中順自固也。 (水火相息為革,革,變也。君子觀變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遷易,以治曆 數,明四時之序也。夫變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跡之至著,莫如四時; 觀四時而順變革,則與天地合其序矣。)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變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時,有其位,有其才,審慮而慎動,而後可以無 悔。九,以時則初也,動於事初,則無審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則下也, 無時無援而動於下,則有僭妄之咎,而無體勢之重;以才則離體而陽也,離性上 而剛體健,皆速於動也。其才如此,有為則凶咎至矣,蓋剛不中而體躁,所不足 者中與順也,當以中順自固而無妄動則可也。鞏,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黃, 中色。牛,順物。鞏用黃牛之革,謂以中順之道自固,不妄動也。不云吉凶,何 也?曰:妄動則有凶咎,以中順自固,則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以初九時,位才皆不可以有為,故 當以中順自固也。)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以六居二,柔順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剛陽之君,同德相應。中正 則無偏蔽,文明則盡事理,應上則得權勢,體順則無違悖。時可矣,位得矣,才 足矣,處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當為革之先,又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 也。如二之才德,所居之地,所逢之時,足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當進而 上輔於君,以行其道,則吉而無咎也。不進則失可為之時,為有咎也。以二體柔 而處當位,體柔則其進緩,當位則其處固。變革者,事之大,故有此戒。二得中 而應剛,未至失於柔也。聖人因其有可戒之疑,而明其義耳,使賢才不失可為之 時也。)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巳日而革之,征則吉而無咎者,行則有嘉慶也,謂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 下之事。處而不行,是無救弊濟世之心,失時而有咎也。)九三,征凶,貞厲, 革言三就,有孚。 (九三以剛陽為下之上,又居離之上而不得中,躁動於革者也。在下而躁於 變革,以是而行,則有凶也。然居下之上,事苟當革,豈可不為也?在乎守貞正 而懷危懼,順從公論,則可行之不疑。革言,謂當革之論。就,成也,合也。審 察當革之言,至於三而皆合,則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則必得至當,乃有 孚也。己可信而眾所信也,如此則可以革矣。在革之時,居下之上,事之當革, 若畏懼而不為,則失時為害;唯當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剛明,審稽公論,至於三 就而後革之,則無過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稽之眾論,至於三就,事至當也。又何之矣?乃俗語更何往也?如是而行, 乃順理時行,非己之私意所欲為也,必得其宜矣。)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九四,革之盛也。陽剛,革之才也。離下體而進上體,革之時也。居水火 之際,革之勢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無係應,革之誌也。以九居四,剛 柔相際,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謂當革之時也。事之可悔而後革之,革之而當, 其悔乃亡也。革之既當,唯在處之以至誠,故有孚則改命吉。改命,改為也,謂 革之也。既事當而弊革,行之以誠,上信而下順,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 何也?曰:唯其處柔也,故剛而不過,近而不逼,順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 《易》之取義無常也,隨時而已。) 《象》曰:改命之吉,信誌也。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誌也。誠既至,則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 為本。不當不孚則不信。當而不信,猶不可行也,況不當乎?)九五,大人虎變, 未佔有孚。 (九五以剛陽之才,中正之德,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 無不當也,無不時也。所過變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變。龍虎,大 人之象也。變者,事物之變。曰虎,何也?曰:大人變之,乃大人之變也。以大 人中正之道變革之,炳然昭著,不待占決,知其至當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 之革,不待占決,知其至當而信之也。)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煥明盛也,天下 有不孚乎?)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麵,征凶,居貞吉。 (革之終,革道之成也。君子謂善人,良善則己從革而變,其著見,若豹之 彬蔚也。小人,昏愚難遷者,雖未能心化,亦革其麵以從上之教令也。龍虎,大 人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人性本善,皆可以變化,然有下愚,雖聖人 不能移者。以堯、舜為君,以聖繼聖百有餘年,天下被化,可謂深且久矣,而有 苗、有象,其來格烝乂,蓋亦革麵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為成也。苟更 從而深治之,則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終而又征,則凶也,當貞固以自 守。革至於極,而不守以貞,則所革隨複變矣。天下之事,始則患乎難革,已革 則患乎不能守也,故革之終戒以居貞則吉也。居貞非為六戒乎?曰:為革終言也, 莫不在其中矣。人性本善,有不可革者,何也?曰:語其性則皆善也,語其才則 有下愚之不移。所謂下愚有二焉:自暴也,自棄也。人苟以善自治,則無不可移 者,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也。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棄者,絕之以不 為;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謂下愚也。然天下自棄自暴者,非必 皆昏愚也,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商辛是也。聖人以其自絕於善,謂之下愚, 然考其歸,則誠愚也。既曰下愚,其能革麵,何也?曰:心雖絕於善道,其畏威 而寡罪,則與人同也。唯其有與人同,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麵,順以從君也。 (君子從化遷善,成文彬蔚,章見於外也。中人以上,莫不變革,雖不移之 小人,則亦不敢肆其惡,革易其外,以順從君上之教令,是革麵也。至此,革道 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則凶矣。) 伊川易傳△■巽下離上 (《鼎》,《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鼎之為用,所以革物也, 變腥而為熟,易堅而為柔,水火不可同處也,能使相合為用而不相害,是能革物 也,鼎所以次革也。為卦,上離下巽。所以為鼎,則取其象焉,取其義焉。取其 象者有二:以全體言之,則下植為足,中實為腹,受物在中之象,對峙於上者耳 也,橫亙乎上者鉉也,鼎之象也;以上下二體言之,則中虛在上,下有足以承之, 亦鼎之象也。取其義,則木從火也,巽入也,順從之義,以木從火,為然之象。 火之用惟燔與烹,燔不假器,故取烹象而為鼎,以木巽火,烹飪之象也。製器取 其象也,乃象器以為卦乎?曰:製器取於象也,象存乎卦,而卦不必先器。聖人 製器,不待見卦而後知象,以眾人之不能知象也,故設卦以示之。卦器之先後, 不害於義也。或疑鼎非自然之象,乃人為也。曰:固人為也,然烹飪可以成物, 形製如是則可用,此非人為,自然也。在井亦然,器雖在卦先,而所取者乃卦之 象,卦複用器以為義也。) 鼎:元吉亨。 (以卦才言也。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止當云元亨,文羨吉字。卦才可 以致元亨,未便有元吉也。彖複止云元亨,其羨明矣。)《彖》曰:鼎,象也。 (卦之為鼎,取鼎之象也;鼎之為器,法卦之象也。有象而後有器,卦複用 器而為義也。鼎,大器也,重寶也,故其製作形模,法象尤嚴。鼎之名正也,古 人訓方,方實正也。以形言,則耳對植於上,足分峙於下,周圓內外,高卑厚薄, 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後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之為鼎,以其象也。) 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以二體言鼎之用也。以木巽火,以木從火,所以亨飪也。鼎之為器,生人 所賴至切者也。極其用之大,則聖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養聖賢。聖人,古之聖 王。大,言其廣。) 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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