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如火如荼进行当中,出现一些列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对应的项目为棚户区改造及老城区改造,那么国有房屋征收程序是怎样呢?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法律咨询:cqlst1981
国有房屋征收与补偿主体是市、区县级人民政府。实施主体为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国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不得少于30日。后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有房屋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修改方案。因此,听证作为老百姓的权利,一定要及时、有效的行使。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的风险评估为必经程序,通过风险评估及早发现征收项目中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其内容为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国有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因此,我们建议老百姓遇到房屋拆迁,遇到程序不合法的情况,不要一直拖着,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争取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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