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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安回应】质疑:衡阳市交警支队,你的回复为何“官腔”十足?

 刘政人性本恶 2017-06-24


质疑
衡阳市交警支队
你的回复为何“官腔”十足?


作者:眭柯夫(原创)   阅读时长:4min



上期居安公众号头条推出了笔者的《解放西路立交桥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太“任性”》一文,引发12000多人次的阅读,一个的律所公众号的时评引发如此强烈的反响,确实让笔者大吃一惊。同时,该文也引起了衡阳市交警支队的关注,并于6月19日在“衡阳交警”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对<解放西路立交桥电子警察主动抓拍系统太“任性”>的回复》(下称《回复》)。


“衡阳交警”的回复


市交警支队能够直面问题,对于民意快速反应,不回避、不推卸的态度值得称赞!但是,《回复》是否客观、全面的回应了市民关注的问题?是否回答了设立通行禁令的合法性、合理性?通行条件是否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改善?等等,市民依然心存疑问。


通行禁令设立之前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


《回复》说明在立项方面:“交警支队按照法定程序将立项、预算等相关手续文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交警支队预算进行评审后核定工程造价并挂网招标确定承建单位”。然而笔者认为,在财政申报、审批程序方面无明显缺陷,并不能说明该禁令就合理合法。

实际的通行状况足以证明市交警支队对于改变解放西路立交桥通行方式的研究、决定,未达到可行性研究应遵守意见广泛性、论证全面性、结论科学性的要求。事实说明行政审批并不能代替可行性研究。


事前公告是否合理?


《回复》提到:2015年3月,交警支队已广泛邀请多家媒体对增设交通分流设施、交通禁令标志进行了报道,但上述报道距解放西路立交桥电子警察正式启用已过去2年多之久

“两年多前”的新闻摆在今日早已是“历史”,如果以两年前的宣传告知市民现在的通行方式实在是强人所难笔者穷尽手段去搜索《回复》中提到的2015年的报道依然鲜有所获,广大市民无所适从当然就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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