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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体辨实

 愿成居士 2017-06-25
姜夔(1155?~1121?年)认为唐代书法因为科举制度的原因损伤了书法的艺术性,他在《续书谱》中说:“唐人以书判取士,而士大夫字书,类有科举习气。颜鲁公作《干禄字书》,是其证也。矧欧、虞、颜、柳,前后相望,故唐人下笔,应规入矩,无复魏晋飘逸之气”[29]。并进而认为颜真卿和柳公权对艺术性的损害是空前的,“至颜、柳始正锋为之,正锋则无飘逸之气。”虽然他承认颜、柳有自己的面貌并且影响了好多人,但却因此魏晋风规扫地,他说:“颜、柳结体既异古人,用笔复溺于一偏。予评二家为书法之一变,数百年间,人争效之,字画刚劲高明,固不为书法之无助,而魏、晋之风规,则扫地矣”[30]。
郑杓撰、刘有定注《衍极并注》中曾批判颜真卿的行草书说:“真草与行各有体制,欧阳率更、颜平原辈,以真为草,李邕、李西台辈以行为真,大抵下笔之际,尽仿古人,则少神气,专务道劲,则俗病不除,所贵熟习兼通心手相应”[31]。大概他认为颜真卿的行草书是在楷书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样并不是行草本来的“体制”。
项穆(约1550~约1600年)《书法雅言》中谈到颜真卿通常和柳公权并称,其对颜真卿的书法基本持批判态度。首先他认为书法应当以“清雅”为主,他说“考诸永淳以前,规模大都清雅,暨夫开元以后,气习渐务威严。颜清臣蚕头燕尾,闳伟雄深,然沉重不清畅矣”[32]。他没有完全否定颜真卿,但是“清雅”却是文人书法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对这一概念的否定意味着项穆基本态度上对颜真卿的书法并不欣赏,他又说:“颜清臣虽以真楷知名,实过厚重。”[33]进而认为“颜、柳得其庄毅之操,而失之鲁犷”[34]。项穆用古代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清雅”否定了颜真卿。
宋曹(1620~1701年)在《书法约言》中论及取法问题,认为从一般学习的角度,颜真卿是不足取的,颜书只适用于“朝庙诰敕”,应当学习锺、王,他说“欧、颜诸家,宜于朝庙诰敕。若论其常,当法锺、王及虞书《东方画赞》、《乐毅论》、《曹娥碑》、《洛神赋》、《破邪论序》为则,他不必取也”[35]。在他看来“常”是一个对书法评价很重要的标准,“常”可以理解为我们所说的艺术的普遍规律,而在这一点上颜真卿并没有他所推崇的几种范本所具有的特点。
朱履贞(1796~1820)在《书学捷要》中持和宋曹一样的观点,认为颜真卿书法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颜鲁公正书,沈厚郁勃,碑字偏于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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