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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话

 圆角望 2017-06-27

    宋志坚

    真话要出乎真心,合乎客观实际,对于前者,似乎并无异议;对于后者,却是众说不一。其原因之一,大概在于“客观实际”这个概念,不但包括客观事实,而且包括客观规律。

    一位老朋友曾谆谆告诫我说:“感性的东西不要多说,要上升为理性再说。”此言虽然语重心长,却也不免使我困惑:理性是带有规律性的,如果都要上升为理性,如我这般缺乏理论素养的人岂不都要当哑巴?比如说:“肚子饿了”,这是感性的东西,“上升为理性”又该怎么说?说话要符合客观规律,就是要“上升为”正确的“理性”,把这作为真话的标准,无异是将真话等同于真理,这自然是勉为其难的。

    但说话是否应该符合客观事实呢?或者说,如实说话是否应该作为真话的一个基本要素呢?我以为是应该的。

    谣言不是真话,这是起码的常识。但在传谣者之中,也有不少人是真的相信了谣言之后再去传播的。这些人在传谣时或许也很真诚,说的却不是真话。

    人的主观感觉和客观事实,在一般情况下是吻合的,然而也有例外。戴有色眼镜的人,他们的主观感觉和客观事实不会一致。今天天气很好,但在他们眼里,天总是阴沉沉的。以偏概全的人,他们的主观感觉和客观事实也很难一致。就像瞎子摸象一样,如果他们断定的只是自己的主观感觉,那么,他们说的倒也不失为真话;如果他们硬要把自己的主观感觉断定为客观事实,那么,不管他们多么真诚,别人也会毫不客气地说是“胡言乱语”,甚至是“当面说谎”。因为人们只能以事实为依据来检验这些话的“含真量”。

    在某种压力之下说的违心话自然不是真话,经不起事实检验的话同样也不是真话。有人“自我感觉良好”,吹牛从不脸红,有人随心所欲,说话不负责任。这种话你能当真?“跟着感觉走”是靠不住的,还得尊重客观事实,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暂时免开尊口。等了解了以后再说。只了解一点的,就说一点,不要以点代面,自以为是。

    打个比方。最近关于房地产“泡沫”的议论很多,而且人言人殊。说的是不是真话,似乎也得从这样两个层面去考量,不仅要出乎真心,也要符合事实,正视常识,尤其不能忽略这样两个方面的事实与常识:

    其一,盖了房子,最终是要给人住的,不能用来给人当圈钱的筹码,或曰“摇钱树”。颠倒了此二者的关系,就不可避免地会有“泡沫”出现。其二,凡是“泡沫”,总是要破灭的,吹得越大,破得越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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