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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集中采购:价值服务时代来临

 渐华 2017-06-28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报道  中央单位3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日前启动,记者从采购磋商文件中发现,新一期采购项目有重大调整,明确将原厂质保服务价格从原有的报价体系中分离出来。至此,该市场供应商翘首期盼的服务价值时代正式来临。 

  服务价格剥离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服务报价要求响应人需要重点关注。记者注意到,关于服务价格,新一期项目要求如下:一是响应人必须对响应产品价格(不包括原厂质保服务)、三年期原厂质保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五年期原厂质保(即延保两年)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和六年期原厂质保(即延保三年)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分别填报。今后,各期各包原厂质保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应保持一致(每半年统一更新一次,首次参与响应的需单独填报,后与其他响应人一并定期更新),否则响应被拒绝;包内有多个品目的,必须对所响应包内的每个品目报价,否则响应被拒绝。二是每个品目的响应产品价格(不包括原厂质保服务)和三年期原厂质保服务价格之和不能超过“采购计划”中该品目参考价格上限,否则响应被拒绝。三是每包响应价格=∑单项产品价格[1+(三年期原厂质保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五年期原厂质保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六年期原厂质保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3]*单项采购数量。 

  响应新一期中央单位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响应人在调整定价策略的同时在商务文件的准备方面也需要下功夫。记者对比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新旧台式机批量集中采购磋商文件后发现,响应人所需提供的商务文件较上一期有较大调整。在上一期项目中,国采中心要求响应产品生产厂家书面承诺提供原厂商三年免费保修、同期限免费上门;而在新一期中,则要求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标准不低于该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新一期中,国采中心还要求响应产品生产厂家书面承诺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否则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不提供书面承诺,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人所需提供技术指标方面,新一期磋商文件增加一条:响应产品售后培训、维修和服务计划表(货物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与此同时,响应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及服务项目偏离表,协议供货挂钩产品应单独填写,否则响应被拒绝。 

  值得一提的是,新一期项目中对批量采购有效响应人,各包按照50%淘汰率(取整)确定入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的供应商,较上一期淘汰率有所增加。同时,由于批量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联动,国采中心要求第一包至第五包入围协议供货的供应商除了响应产品外,还可另外添加不超过3款产品入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每包入围协议供货的产品均应满足该包的基本配置参考要求,入围价格(不包括原厂质保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响应人该包响应价格(不包括原厂质保服务价格)的110%,所有协议供货产品的入围价格与该响应人三年期原厂质保服务价格之和不得超过对应包次“采购计划”该品目参考价格上限。 

  此外,响应人(厂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于国采中心指定地点完成协议供货产品系统录入工作,磋商过程中的最终报价以现场录入的价格(响应人代表签字后)为准,响应人提前做好商品库维护工作,保证磋商现场的高效、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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