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元前8-前3 世纪古罗马的多神教 1.公元前8-前3 世纪古罗马历史与宗教概况 (1)历史与宗教 本时期包括古罗马历史上的两个阶段:(一)王政时代(公元前8-前6 世纪)。公元前753 年古罗马人在意大利中部拉丁平原的第伯河畔建城,进入了军事民主制时期,并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二)早期罗马共和国的前期(公元前510-前3 世纪上半叶)。公元前6 世纪中期罗马进入阶级社会,于公元前510 年建立了罗马共和国,经历了200 余年的征伐,于公元前275 年战胜了周围强敌,统一了意大利,此后,开始向东地中海扩张。 古罗马宗教的特色与其历史及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古罗马建城之初,仅为意大利中部拉丁人的小城之一,在拉丁人周围,尚有萨宾人等众多民族。 当其建国时,意大利已有中部的伊达拉里亚人,南部的希腊人建立的高度文明与城邦国家。伊达拉里亚人对罗马宗教有直接影响。它不仅是罗马的近邻,而且在公元前6 世纪曾统治罗马数十年,罗马民间宗教的许多神祇来自伊达拉里亚。但希腊高度发展的文明对罗马宗教的影响更大,罗马宗教与希腊宗教的共性多于差异,从神话到神祇多方面地接受了希腊影响。 但是,罗马并未形成泛罗马的宗教。它以一个城邦小国,经200 余年的武力征伐,兼并诸城邦,统一了意大利半岛。统一后,并未建立统一的国家,仅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进行统治。这一现状反映到宗教上,就是罗马国家宗教居于统治地位,其它民族的宗教即民间宗教仍然保留,而且有些神祇亦被吸收到罗马宗教中去,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因此罗马宗教仅具有两个层次,居于统治地位的国家宗教,与从王政时期至早期共和国前期的民间宗教并存。 (2)古罗马宗教的特点 由于罗马进入文明时代较希腊晚,故而受到希腊宗教的影响较深,前述的古希腊宗教之特点,罗马宗教均程度不同地具备。与古希腊宗教比较,除具有其共性外,尚具有以下之特点。 ①缺乏独立的神话体系。希腊、罗马宗教均无系统的教义,但作为希腊宗教基础的神话丰富多采,瑰丽多姿,而罗马的神话主要是接受并依据希腊神话加以改编附会而成的神话故事。其特点主要是与希腊神话人物攀亲,不仅诸主神与希腊主神融为一体,甚至把他们传说中的始祖伊尼阿斯亦与希腊神话中的特洛伊战争相联系,说他是特洛伊一王子与美神维纳斯所生。 ②多神教的原始性强于希腊。主要表现为其神祇具有强烈的万物有灵论,具体神祇多如牛毛,抽象神发展较晚。例如,罗马主管儿童之神即达43个,婴儿与儿童的一举一动均在神的保护之下:婴儿降生有初啼神瓦提坎努斯;初语神法布利努斯;初步神(走第一步路)阿贝娜;司儿童骨骼健壮为斯塔塔努斯;司身材挺拔为女神卡尔娜;保护儿童上学之神为伊特达卡,司放学回家之神为多米达卡。罗马宗教最初亦无统一的门神,门的守护神有三,门板神,门槛神与门环神。甚至认为每一河流、森林、道路、路口均有具体之神,男女成年人亦各有自己的保护神。至王政时代末年,始出现对具体之神的抽象概括的过程,在具体森林神之上出现了森林保护神,在三门神之上出现了统一的门神。其神的拟人化亦较希腊为晚。公元前5 世纪前,主要以实物作为神像,战神玛尔斯的形象为长矛,最高神朱庇特为石箭。后在希腊的影响下,始出现拟人化的形象。 ③罗马宗教的开放性较显著。在从一小邦至统一意大利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外来神,初期吸收了萨宾人,伊达拉里亚人的许多神抵。建国后,又大量吸收泛希腊神祇,并依奥林匹斯十二主神谱系,建立罗马的十二主神,其中绝大多数与希腊主神相等同,仅名称不同而已,如希腊的宙斯即罗马的朱庇特,阿芙洛狄蒂即维纳斯。 ④罗马祭司的地位略高于希腊的祭司。他们组成不同的祭司团,属国家公职人员,虽不直接参与政治,但诸如主管历法,记录火灾,充外交代表,占卜等项均由祭司团担任,且这些职务,最初均由贵族担任,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胜利,平民始能担任部分祭司。 (3)本时期罗马宗教的史料 古罗马约于公元前6 世纪中期始以希腊字母为基础,创拉丁文,故本时期的文献资料较少,遗存者多为铭文与祷词。但公元前后产生的两部神话,对研究本时期的宗教具有参考价值。维吉尔(公元前70- 公元19年)的《伊尼阿特》全诗共12卷,描写了特洛伊英雄伊尼阿斯的故事,其中叙述了罗马祖先源于希腊主神的神话。诗人奥维德(公元前43- 公元18年)的《变形记》,全诗共15卷,是罗马神话与传奇之精粹,描述了罗马神话中的创世说,由混沌变为秩序的过程,以及各天神变为物态,以谈情说爱的故事。其它古罗马作家如普卢塔克的《传记集》等,亦有参考价值。此外大量考古发掘的神庙,祭坛,神像等均为研究本时期宗教的重要材料。 2.罗马民间宗教的多神崇拜 罗马王政时代的宗教为多神崇拜,伴随罗马共和国的建立,产生了罗马国家宗教,但许多民间的多神崇拜依然与之并存。 (1)玛纳崇拜与拉尔崇拜 玛纳崇拜即祖先崇拜,包括对家族与氏族首长亡灵的崇拜。玛纳意为亡灵,家族或氏族之亡灵被视为神,全体成员崇拜之。与此有关的是佩纳特崇拜,即家庭守护神之崇拜。佩纳特原意为食品,后演化为抽象的家庭守护神和炉灶的守护神,形象为火,各家庭、氏族、部落乃至城邦均有其佩纳特崇拜。至共和国时期,演化为全国性的女神维斯塔。玛纳崇拜有家庭、家族、氏族不同范围的崇拜,由族长主持,敬拜祖先于家族灶旁。伴随国家的形成,一些贵族氏族的玛纳神,成为全体罗马人的主神。玛纳崇拜持续时间相当长,直到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皇帝狄奥多西才于392 年下令取缔祖先崇拜。 以万物有灵论为基础的拉尔(意为精灵)崇拜在罗马亦广为流行。他们认为一切事物皆有其精灵,包括人的成长过程,森林、田野、道路、路口、航海、征战以及各行各业,均有其保佑,故此崇拜亦极为盛行。精灵崇拜亦有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国家宗教形成后,有的抽象精灵亦纳入国家的主神。 (2)农牧崇拜 古罗马人是农牧业为主的民族,所以自王政时代对农牧之神的崇拜即已流行于民间,特别是在务农放牧者与平民中,更为兴盛。农牧崇拜在罗马宗教中的地位相当重要。罗马国家宗教十二主神中有四位主神均起源于农、牧神。如战神玛尔斯最初仅为农牧业守护神和丰产神,每年三月举行庆典;女神赛丽斯本身即为谷物丰收之主神;女神维纳斯初为司园艺与葡萄种植之神;最高神朱庇特亦与农事有关,曾被奉为葡萄保护神。此外,尚有牧人守护神法努斯,初为司森林、田野、牧场和牲畜之神,每年牧草返青之时,牧人举行祭仪;司播种之神萨图努斯,每年12月行将播种之际,为其举行祭祀盛典。古罗马关于农业的节日亦很多,如四月的播种节,敬奉赛丽斯;四、八月纪念朱庇特的葡萄丰收节、八月的收割节等。 (3)冥世崇拜 罗马人的冥府观与希腊人大致相同。人死后亡灵之乡为冥府,其主宰为奥尔库斯,亡灵在此失去人间的乐趣,仅少数" 善者" 之灵可入" 乐土" ,但无具体之描写。古罗马人认为亡者之灵与肉体始终相伴随,与生者亦有联系,故罗马人之墓地多在路旁,以利祭祀。 3.罗马国家宗教的三主神与十二主神 罗马宗教之神祇来源不一,其神祇除罗马最古老者之外,多数来自异邦。 随着罗马之建国、扩张以及统一意大利,不断将外来神吸收入罗马宗教,但其最主要的外来神多来自伊达拉里亚人与希腊,如其十二主神有四个来自伊达拉里亚,并均与希腊天神相对应。其主神或城邦保护神之数目与神名亦有一发展过程,城邦建立之初为" 三主神" ,后为十二主神。 (1)三主神 罗马宗教神祇虽多如牛毛,但从建国之初,主神已从众神祇中分化出来。 最初之三主神为朱庇特、玛尔斯与奎里努斯,一般认为,最初之罗马城邦由罗马人、伊达拉里亚人与萨宾人组成,此三主神即来自三部落。奎里努斯为罗马的古老神祇,玛尔斯为萨宾部落神,朱庇特似来自伊达拉里亚。后由于伊达拉里亚文化的影响,出现了新的三主神,即朱庇特,朱诺与密涅娃,朱诺与密涅娃均源于伊达拉里亚,朱诺演化为朱庇特之妻,密涅娃成为手工业的保护神。公元前五至前四世纪,罗马宗教又逐渐接受希腊神话与宗教的影响,主神渐增,至公元前三世纪统一半岛南端希腊城邦后,形成了仿希腊十二天神的十二主神,他们是最高神朱庇特,天后朱诺,战神玛尔斯,智慧女神密涅娃,海神尼普顿,光明神阿波罗,爱与美神维纳斯,狩猎女神狄安娜,商业神墨丘利,谷物女神赛丽斯、火神武尔坎,灶神维斯塔。 (2)天神朱庇特与天后朱诺 朱庇特,意为光明之父,被奉为主神中的最高神,相当于希腊的最高神宙斯。受伊达拉里亚宗教之影响,他又是司雷电之神,还被奉为葡萄丰收神。 继而,其职能又有所增加,成为保护人类与伦理道德的象征,宇宙与人间秩序的保护者。罗马共和国之初,其神庙在卡彼托林山丘,他成为罗马城的守护神,国家的最高神与罗马民族的保护神。作为雷电之神与道德之神的朱庇特神庙建于马修斯广场,举凡起誓,缔约,结盟,隆重的婚礼均在该庙举行,并有祭司出席作证。在公元4 世纪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前,国家祭祀均在朱庇特神庙举行,一直是罗马人的崇拜中心。 朱诺,是朱庇特之妻与妹,号称天后。在卡彼托林山丘神庙与朱庇特同受供奉,其职司为妇女保护神,可保佑妇女婚姻美满,分娩顺利。朱诺原为伊达拉里亚女神,引进罗马后,崇拜之风日盛,后由于受希腊之影响,认为她与赫拉相当,但地位高于希腊之赫拉,因为她与朱庇特,密涅娃同为罗马国家的三位保护神之一。每年3 月1 日为已婚妇女崇拜她的节庆,7 月7 日为罗马全民庆典,在城外玛尔斯广场野无花果树丛下举行,其形象为端庄之妇,肃然而立。 (3)战神玛尔斯与智慧之神密涅娃 玛尔斯源于萨宾人之农业守护神,在罗马人组成部落联盟时,引进罗马。 随着罗马国家的形成,发展为战神,其地位仅次于朱庇特。由于罗马自建国后,对外征伐不断,故战神佑护其胜利至关重要。在神话中虽将其与希腊战神阿瑞斯相等同,但他在罗马所受到的殊荣大大高于阿瑞斯在希腊的地位。 罗马人因其为罗马城建立者罗慕洛之父,而受到高度的崇拜,其祭坛座落于青年健身之地马丁阿斯学园。罗马春秋两季的农事与征战活动都有玛尔斯的节日。最重要的是10月15日的赛马节,在玛尔斯广场举行双驾马车比赛,19日为兵器节,净化武器并祝圣,储备过冬,以备来年再战,其艺术形象与希腊的阿瑞斯相同。 密涅娃在古典神话中源于伊达拉里亚的女神,后受希腊人影响,认为与希腊之雅典娜等同,是智慧女神、战神与胜利女神,她被崇奉于卡彼托林山神庙。同时她也是艺术与手艺的的保护神,被供奉于阿芬丁山神庙,该地亦为工匠行会与艺术家之聚会场所,每年3 月19-23 日为纪念她的节日。 (4)海神尼普顿与光明之神阿波罗 尼普顿原为罗马水神,公元前339 年,人们将之与希腊的波塞冬等同,视为海神,其节日为盛夏旱季的7 月23日,是日人们于海边支帐蓬,举行隆重酒宴,并由海军统帅驶帆船向尼普顿献祭,将牲畜投于海中。 阿波罗为希腊之司光明,预言、艺术、医疗之神,并为农业与畜牧业之保护神。于古典时代从神名到职司被全面引入罗马。这是罗马十二主神中唯一全面从希腊引进的神,因为罗马无类似之神。 (5)爱神维纳斯与狩猎女神狄安娜 维纳斯,爱与美女神,在罗马神话中,她原为花园女神,后与希腊之阿芙洛狄蒂等同,成为爱与美之女神。所有关于阿芙洛狄蒂之神话均附会于其身,并认为他是玛尔斯之妻,传说她是拉丁民族始祖伊尼阿斯之母,遂成为罗马十二主神之一。 猎狩女神狄安娜,原为丛林女神,后等同于希腊阿尔蒂密司,成为罗马狩猎的保护神,并兼管家畜。其最主要之神庙为公元前6 世纪由塞维.图里乌斯建于阿芬丁山,拉丁同盟之协议书存于此。人们还认为她是包括奴隶在内的弱者的保护者。在其节日的8 月13日,奴隶放假。狄安娜亦为阿波罗之妹,在神庙与竞技会上同受崇拜。其形象为猎女,佩弓箭,偕猎犬。 (6)商业神墨丘利与谷物女神赛丽斯 墨丘利为罗马之商业与利润神。最初为平民神,随着平民地位的提高,成为主神之一。其神庙建于公元前495 年,在最大的马克西姆斯竞技场附近。 他等同于希腊的赫耳墨斯。5 月25日为其节庆,参加者主要是各商业行会,其形象似手提钱袋之商人。 赛丽斯,罗马司谷物生长之女神,与希腊之德墨特尔相当。据传说公元前5世纪罗马发生饥荒,于公元前493 年建庙崇奉之,该地亦为平民宗教与政治活动的中心。 (7)火神武尔坎与灶神维斯塔 武尔坎,罗马火神,等同于希腊的赫菲斯托斯。专司破坏性之火,如火灾,火山爆发等。8 月23日为其节日,家长在火中投以小鱼,以避免火灾。 维斯塔,相当于希腊灶神赫斯提娅,对其崇拜表现了原始公社保存火种的重要性。在每一神庙中,均保有维斯塔圣火。据传,该火系伊尼阿斯从特洛伊带来之火。6 月7 日至15日为维斯塔节,最后一天举行扫房礼,将一切秽物投入第伯河。其形象为全身披盖之妇女,伴以其爱畜驴。 (8)抽象神 古罗马人除崇奉上述诸神祇外,还敬奉许多抽象神,这些神缺乏神话之依据,亦无名副其实之化身与形象,但却都立庙奉之,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这些抽象神有:和平之神、勇敢之神、正义之神、幸福之神、自由之神、健康之神、希望之神以及忠诚之神等。 4.祭司团与神庙 (1)罗马宗教祭司团 本时期罗马尚无专职的祭司阶层,其祭司或聘任或选举产生,均为公职人员,组成职司、权位不同的祭司团,这说明其国家宗教的性质,此点比希腊更为明显。 ①大祭司团为罗马宗教地位最高的祭司团,其领袖祭司长,为罗马全体祭司之首脑,行使共和以前国王的宗教职权。最初大祭司为三人,后增至六人。该团监督国家宗教仪式的正确执行;裁决神圣法与家族法争论的问题,掌管历法与节期,选良辰吉日与确立忌日,搜集与记载史实,监督度量衡。 此祭司团之成员最初全部由贵族担任,至公元前300 年始通过法案,增补部分平民出身的祭司。 ②传令祭司团为罗马城邦国家之信使、传令官,并担任与邻国交往的使节。其宗教职能表现在宣战与媾和时主持传统的宗教礼仪,该团共20人,有两名祭司长,一个负责手持卡彼托林山的圣草,一个为缔约之全权代表。 ③维斯塔祭司团又称贞女祭司团,共六人,为国灶的守护者,享有较高的威信与声望,一般从名门闺秀中挑选,服务期为3 年,贞女在服务期必守誓约,违者活埋。罗马妇女中,仅他们有独立的财产权,执政官在与她们相遇时需让路。该团之女祭司长如遇被判死刑的罪犯,有权予以解救。 ④佛拉明祭司团共15人,受大祭司团祭司长管辖,他们负责各主神庙的日常献祭活动,其中负责朱庇特神庙的祭司地位最高,但他所受限制也最多,如不得骑马,不宣读誓言,外出必戴帽子,不得触接生肉、山羊、豆类等。 ⑤民间祭司团。此团似与国家宗教无关,主要从事民间农事崇拜活动,主要有三:萨利祭司团(意为舞蹈者)共24人,专司战神玛尔斯与奎里努斯之祭司,主要职责在于举办城内的盛大游行,载歌载舞,尽情欢乐。阿瓦利斯兄弟会(意为原野兄弟会)共24人,负责主持大地女神的群众活动。卢佩尔库斯祭司团是对森林与畜群的守护神法鲁努斯献祭的祭司,逢其节日他们近似裸体,扮作狼形,以皮带抽打不孕妇女,据说可使之怀孕。 (2)神庙 共和初期尚无真正的神庙建筑,其庙仅为一围墙之场所,供占卜与观察天象之用,亦用以进行重大活动与元老议事之地。最早的神庙为卡彼托林神庙,此为敬奉朱庇特的场所,被认为是罗马国家之心脏。古典时期,始仿效希腊为众神灵建神庙。其神庙与希腊之不同点在于,希腊神庙系由圣所之居屋演化而来,而罗马之神庙,其正面宽阔,主要用以观察天象。 罗马神庙中的拟人化神像发展亦晚,初仅为拜物教之实物,玛尔斯为矛,朱庇特为石箭、维斯塔为圣火。古典时代始为神祇塑像。但民间仍守旧俗,以巨石,树墩等为神之表征。 5.礼仪与占卜 古罗马多神教认为诸事、诸物、诸时均有诸神在主宰,人与神的交往以物为主,即通过规定的献祭,严格的礼仪取得神的支持,而缺乏人神之间的精神交流与信仰,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当时流行的思想是" 我给你是为了你给我".这虽然是许多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的共同特征,但以罗马宗教为最。人们要办什么事必祈求什么神、而祈求与崇拜仅按规定的节日,约定的程序礼仪,诵读祷词;而且在礼仪中必须绝对严格,不可有丝毫差错,否则达不到预期目的。祝词与祷词之内容必讲清献祭何物,对神有何要求,以实现神人的交换。但这种神人交换之礼仪仅要求程序、祝语、祈求之周密,在实物方面存在形式主义的方式,如献以若干牲畜和人头给神,可以同等数目的罂粟或蒜头代替,而且数目绝不增加。据某些学者认为,罗马宗教这一特点,显系由于此时期的罗马人尚无奢侈浪费之观念,又缺乏想象力所致。 占卜是罗马宗教活动中的主要内容,举凡国之交战与媾和,大型建筑均需事先占卜。由于涉及国之命运,故有专门的占卜祭司团司此职能,其方式为观察鸟之飞势,鸡啄米之态是否异常预测吉凶,后从伊达拉里亚人引进观察献祭动物之内脏进行占卜。此外还需观察自然现象预测吉凶,如有异常现象则为不吉。 古代罗马多神教一直延续到4 世纪,基督教成为国教后始取代之,在此后数百年亦无根本性变化,只不过在帝国建立后,增加了皇权神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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