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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读书记11 毛姆的旋转木马和我的故事

 老骆驼4753 2017-06-30

 
外国作家中,毛姆是我少年时期就知道的作家之一。那时,我在村里的小学读书,一有机会就爱到村委会的一间仓库里找好东西。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间五六平米堆满杂物和废旧报刊的潮湿、阴郁的小屋,钥匙由给村委会干部煮饭兼看门的李大伯保管,他调皮的孙子和我同桌,经常,他爱领着我们几个同学上那小屋去,主要是玩牌,有时也策划一些恶作剧——我渐渐迷上了这里,这里有不少反面可以用来打草稿的旧信纸和收据,还有无人问津的可以阅读的书报。后来,我胆子大了,一些心仪的东西偷偷地塞进书包,一本撕掉了后半部的湖南人民出版社的《刀锋》就这样被我收入囊中。《刀锋》是我懵懂中读到的第一部外国文学作品,我被他开了篇的故事吸引,可惜,我直到20多岁后才完整地读到了下文——我还想说的是,毛姆的书进入中国很早,现在还在不断重版,读者仍有不少,或许这就是经典的魅力吧。

 

这本没有另一半的《刀锋》陪伴我度过了整个中学时代,直到那年夏天终于买了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新版,才将它放进了床底的纸箱中——那时,除了枯燥的课本,我的精神生活里,广播之外,就是这本残本的《刀锋》,用它,我还和几个同学交换了书刊,记得一个女同学还主动拿她当时风靡校园的《少男少女》杂志跟我交换阅读,她比我还喜欢毛姆,几天后她在一篇老师作当范文在班上讲评的作文里提到了毛姆——她说毛姆文章的好超过了语文课本里一半以上的文章,这点引起了老师的不满,老师说毛姆是大英帝国的资产阶级作家,该批判的地方必须要批判。这点也是我没能读出来的,我只是觉得毛姆笔下的故事,笔下的人,如此逼真,有和我们一样的痛与爱——对语文老师我们都没有好感,后来他死时,梦想成真在上海成了二流编剧的那个女同学说,她一点儿也不怀念他。 

《刀锋》是我阅读时间跨度最长的小说,可能也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小说,现在人们只要说起毛姆,我脑际闪现的,首先就是《刀锋》里那些模糊不清的影子,以及他们对人生所作出的选择与思考。一次读书会上,我又听到有人说起了毛姆,他说他就是《刀锋》里的拉里,“我不知道应该在哪里生活,家乡不是,北京更不是……或许真的只有天堂才是人们最后惟一的向往!”读书会后,我们一起走出单向街,我说,天堂虚无飘渺不切实际,或许读书才是我们应该过的智慧生活。我们的思想惊人的一致,又互相推荐自己看过的好书,我承认我读书量不及他,以致能说出来的收获如此之少——我突然意识到,没有女友,没有牵绊的北漂时光应该可以美美地读书,我要办一张国家图书馆的借书卡,我要回到一个人的学生时代……

 

走上社会,沉浸书海并非易事,经常,房东要敲门说这说那,偶尔也有上门推销者。那段时间,我搬了几次家,最后,在丰台一大学边上找了家暂时还算安静的地方——除了书,我的行礼很少,书里,毛姆的中文版作品最全。从《刀锋》开始,我有意系统了解毛姆,翻译家傅惟慈说他老派,是严肃文学作家里最通俗的,我以为并不全对,毛姆的老派是他的一丝不苟的独立的审美和脾性,而他作起小说来行云流水,妙趣横生。《旋转木马》是《刀锋》之后我读到的他的第二部小说,一部早期杰作,流畅、生动、诙谐,书名也起得恰如其分,一堆并非不正经的八卦故事被一位德行兼备的老淑女串在一起,又用不同视角表达,真像旋转木马一样转啊转。那小说里还有很多东西,那个单向街书友说,在旋转的木马上你会忘了伤,“多读读这样的书,你会快乐起来的,哈哈。” 

大作家中,和毛姆一样热爱游历的人不少,但留下的游历文字能和他媲美的不多。毛姆向往中国和中国文化,人到中年,终于溯长江而上,在中国大地上热情地看着、听着,交谈着,并以此创作了一系列以中国为背景的文学作品,以《在中国屏风上》和《面纱》最为知名。《旋转木马》之后,我随毛姆来到了旧时的中国。先看的他的游记《在中国屏风上》,很有意思的书,58篇长短不一的“素材”,作家从官员、商人、农民、冒险家,写到传教士、交际花,有的人鼠目寸光,有的看上去则品位不俗,故事写得精短,描写准确,时而戏谑讽刺,偶尔也充满悲悯。他写大名鼎鼎的辜鸿铭,可谓写出了他的人性、风情——仿佛我也见到了他,一个酸腐、落寞、尖刻、独立的知识分子,不是生活在屏风上——我想,名人们特别是那些自诩不可一世的人怕都不想被深谙人性的毛姆遇见,否则他的好与坏,怕与爱全部会被他洞悉无疑并记录传扬。

 

正想读《面纱》,一个老乡突然来访,他要我还欠他的2000元钱。刚交了房租,我一无所有。我陪着笑脸和他聊天,他看见我桌子上的《面纱》,不由分说要拿走。他小时候就爱读小说,后来做装修到处闯荡,我还是喜欢读书的,他又说,但读书又有什么用呢——欠了他的钱,我只好不情愿地看着他拿着书扬长而去。他一走,我又找出床底下的纸箱,我的藏书里,只剩下这本《英国特工》了——毛姆做过间谍,以此为题材,他创作了这部被《泰晤士报》誉为“头一部由亲身经历并亲力亲为者创作的间谍小说”,这个长夜,我将靠它打发,但愿有一如既往的阅读毛姆的体验。


两个晚上,这是一次愉快的阅读体验——我以为这不像是一部“虚构之作”,耐读写得近情合理、可信,趣味盎然,相当逼真地描绘出了毛姆的间谍生活和那个诡异的时代,特别他营造的小说地理空间给了我很多异域风情的体验。读毛姆多了,我觉得他的每一部作品,甚至在他的短篇小说里,也和作家其他作品一样,并不以所谓的惊险刺激眩惑读者耳目,他最感兴趣的仍旧是处在极端情境与危急时刻中的人性——这和毛姆作为资深的读者有关,毛姆一手写作,另一面勤奋读书,他深谙读书的艺术,读者的需要,他说,阅读他首先要坚持的就是:阅读应该是一种享受。《英国特工》就是这样的小说,没法不精彩,读后我也觉得这是一种享受,精神生活因此更丰富,更充实——我向朋友圈转发我的阅读感受,并推荐他更多的作品,毛姆当过我不喜欢的间谍,但间谍的写作确实讨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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