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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行驶两车相撞不一定是后车的责任-社会法制-巴中讯

 Shilangguo 2017-07-02

  9月13日发生在老城街心花园的这起交通事故,从出事后的现场看,很多市民会认为是后车的责任,不过交警最后认定前车负全责。

  1、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时,不少驾驶员习惯认为后车的责任更大,其实在因抢道引发的事故中,前车往往负全责

  2、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必须报警,单车损失2000元以内、不涉及第三者的交通事故在报保险公司后,驾驶员可以自行拍照取证后驾车前往事故处理中心

  3、保险公司内部根据理赔次数(而非金额)来划分客户的优质程度:一年理赔超过3次,下一年的保费不能享受优惠;超过7次,下一年度所有保险公司将拒售车损险。

  两辆同向行驶的汽车相撞,前车驾驶员不停数落着后车驾驶员,叫其负全责;后车驾驶员满腹委屈又不知道怎么申辩——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在巴城上演,不少驾驶员习惯性地以车身的前后来判定事故责任;事故交警表示,目前巴城每天接处警的约40起交通事故中,大部分是由于抢道引发的,这类事故中,前方的抢道车辆一般要承担主责甚至全责。

  大多数车主都经历过车辆刮蹭的小状况,也有过和保险公司打交道的经历。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责任划分有什么样的原则?保险理赔是走什么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两车相撞别以车身前后论责任

  9月18日上午,巴城江北大道与兴州街红绿灯路口处,两辆左转弯的小桥车发生擦挂,内侧的白色小车迎头撞上了外侧的银色小车,白色车前保险杠受损,银色车车身左侧中部被撞变形,车门受损。两个驾驶员在事故现场发生了激烈争执,更靠近外侧和前方的银色车驾驶员训斥对方:“你怎么开车的,看到我在前边还撞上来?这个不用看,你在后边,肯定负全责。”白色车驾驶员则有些“委屈”:“我老老实实在自己车道上转弯,哪个晓得你从外边一下子过来了。”事发现场,不少围观市民认为,这起事故中,前车不负责,该后车负责。

  9月13日中午,江南城区街心花园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一辆大众汽车和一辆丰田汽车相撞,导致丰田汽车后保险杠掉落、大众汽车右前方保险杠磨损。从事故现场看,丰田车在大众汽车的前方。发生争执时,前车的驾驶员也认为,责任在后方车辆。

  然而,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交警对两起事故进行勘查并调取了监控录像后,得出了一致结论:两起事故均为车辆抢道引发,事故中违反规定抢道的车辆负全责,即两起事故中前车负全责,后车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主要按照“两原则”

  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案侦中队指导员贾通介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有很多,是根据道路通行的两个原则来认定的,并不单纯依据谁的车身在前、责任就小来进行简单认定。

  “通行原则和安全原则是交通中最基本的两个原则。”贾通说,按照通行原则,车辆在道路上各行其道,保持安全距离驾驶,如果大家都遵守这一点,理论上是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但是当有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通行权利,并且违反了安全原则,比如在转弯时没有仔细观察就打方向,容易和弯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在直行车道上要并道时,也没有给后车保持足够距离,导致并道时相撞。“这些事故发生后,从现场上看似乎是后车追尾前车,其实是在前车侵犯了后车的道路通行权、没有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发生的,一般来说,此类因抢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前车至少要负主要以上责任。”

  “目前巴城每天报警受理的大小交通事故约40起,因抢道引发的事故占了大部分。”贾通说,个别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开“霸王车”、强行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没有给后车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变道时极易发生事故。

  轻微事故可自行处理致现场拥堵会被罚

  在一些轻微刮蹭的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以保护现场为由,长时间不挪动车辆,造成交通堵塞。相关人士表示,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驾驶员可采取不同的措施,特别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应该尽量避免交通堵塞,否则交警会追加处罚。

  巴中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快处中心)主任杨浩介绍,发生无第三方损失、单车受损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除外),可以适用于快速处理。驾驶员可以报保险公司后、用手机等对现场拍照后,自行将车辆开到位于汽配街特勤大队的快处中心进行处理。对此程序不明白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可拨打110、122,根据接警员的引导进行处理。“目前巴城每天接警的约40起交通事故中,有近30起适用快速处理的小事故,在方便驾驶员的同时,也极大的节约了警力。”杨浩说,不少驾驶员在报警后,又自行完成协商却不及时拨打电话销案,使得事故交警每天至少跑5趟冤枉路。

  对于不适用于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特别是涉及人员伤亡、第三方损失的事故,应尽快报警,按照接警员电话引导,在优先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

  交强险一般互碰自赔到快处中心几分钟搞定

  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极个别驾驶员总认为自己买了全车保险,撞了车有车损险、撞了人有三者险,开车时就稍欠谨慎,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加大。业内人士介绍,和银行信用类似,各保险公司也按照理赔次数对车主进行划分,如果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会被拉入保险行业黑名单,车主本人会面临无处买保险的尴尬。

  “车辆保险一般划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车辆损失2000元以下的就可以报交强险。”快处中心工作人员陈茂林介绍,这就适用于快速处理,要求双方驾驶员共同到快处中心,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并出具认定书后,全责方负责报险,然后双方现场联系好维修厂就可以离开了,最快几分钟可完成这一过程;如果双方均不同程度有责任,则按照互碰自赔的原则各自报险理赔。

  记者了解到,对于每个保险年度的报交强险次数,目前并无明确规定,报险后享受不到次年的交强险优惠,这对于报损车主而言影响较小。

  商业险不看金额看次数超过7次进“黑名单”

  交通事故不适用于交强险的,则只有报包括车损险、三者险、乘坐险等在内的商业险。商业险的金额远多于交强险,车主应该对车辆商业险的报损有所了解。

  据悉,目前保险行业按照年度内申报理赔的次数对客户的优质程度进行划分,如果一个保险年度内,没有一次理赔,则为优质客户,来年会享受更优惠的折扣;理赔1至3次的,为正常客户,来年保费不打折或者折扣不高;超过3次的,则为不受欢迎客户,来年购买保险时有一些限制且无任何优惠;超过7次的被视为“黑名单”客户,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向这样的客户出售车损险。巴中一位保险工作人员介绍,他曾遇到过一年理赔七、八次的客户,这些信息全行业通用,该客户来年购买保险时一定会很麻烦。

  按照此规则,如果车主A一年内只报了1次保险,理赔金额数万元;车主B一年内报了4次保险,每次金额不过数百元;在保险业人士看来,虽然两者的赔偿金额差别巨大,但是从理赔次数来说,车主A无疑比车主B更优质。所以一些有经验的驾驶员,在发生损失极小的事故后,宁愿自掏腰包也不申报保险,就是这个道理。(本报记者 陈杨)

  ■新闻延伸

  这些常见小事故认准责任咋划分

  同一行车道上行驶的两辆车,两车相撞,肯定是追尾的后车负全责;在没有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路口时,主道的车辆比支道车辆有优先通行权,直行车辆比转弯车辆有优先通行权,相对行驶的右转弯车辆应该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变道车道中直行的车辆有优先通行权,上述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拥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一般不担责,侵权车负全责;有交通信号灯情况下,绿灯亮时转弯车辆应先避让直行车;在没有中线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物的一方应让无障碍一方先行,车辆已驶入障碍物路段时例外;在没有中线的坡道上会车,原则上上坡车先行,但是下坡车已至中途上坡车未上坡时,下坡车先行;在没有中线的山路会车时,靠山体的车辆应让行;在环形路口及环岛,环路内的车辆有先行权;直行车辆不得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正在超车的车辆。

  避免有口难辨 保存证据很关键

  在现实中,即便发生了抢道、强行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由于缺乏证据,一些抢道、加塞的现场和追尾相似,致使正常行车的驾驶员只能吃哑巴亏。报道中提到过发生在街心花园的事故,抢道方一口咬定后车追尾,幸亏后车装备了行车记录仪,当交警看到完整的事发录像时,马上作出了抢道车负全责的结论。记者了解到,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就是一瞬间,证据的保存非常重要,目前越来越多的车主选择了安装行车记录仪。

  交警告诉记者,视频记录是交通事故中最有力的证据,可以让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迅速作出判断,在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防止了“碰瓷”等敲诈驾驶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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