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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办法》解读

 雪峰读书 2017-07-04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


  2016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同年11月,国办印发“实施细则”, 12月,省政府下发了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的“实施办法”,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按照上级要求和办公厅总体部署,市政府应急办在遵从领导要求、总结过去工作、搜集相关资料、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哈尔滨市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会议部署,市政府应急办起草了《哈尔滨市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3月14日,共向32个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发出32份《征求意见函》,截止3月27日,全部回复了意见。市气象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新闻办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3月21日,就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开程序等相关问题,市政府应急办与市气象局专门召开了修改意见座谈会,并形成一致意见。


  应急办于3月29日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呈厅领导审定。政辉副秘书长批示:“总体可以,此办法专业性强,并有较强的约束力,为了严谨规范,要先征求各区县(市)、各部门包括涉及的市委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请法制办审核,然后报市领导审定下发试行。学武意见我同意,现在征求的意见还不够,再扩下面。”按照政辉副秘书长批示,应急办再次向9区9县(市)和市委总值班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气象局等征求意见。至5月2日,除市委总值班室、市委宣传部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其他均无修改意见。


  三、《办法》的总体框架


  《办法》共有五章29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1-6条),主要阐述了本《办法》制定依据和突发事件信息概念,规定了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总的原则和要求。即为什么公开?


  第二章,公开的范围(7-14条),即公开什么?


  第三章,公开的程序和方式(15-24条),即怎样公开?


  第四章,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25-28条),即怎样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行到位?


  第五章,附则部分(29条),明确了施行要求和施行日期。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概括起来,《办法》有以下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规定了公开主体。


  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及专项应急指挥部。


  (二)确定了公开的范围。


  主要含五层意思:


  第一层规定了突发事件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办法》规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紧急信息。


  第二层规定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除主动公开的突发事件信息外,《办法》还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向市政府应急办或信息发布机构申请获取。


  第三层规定了突发事件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即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


  第四层规定了预警信息和紧急信息的内容要素。


  第五层明确了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按更加严格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三)设定了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办法》作了6方面规定:


  1.规定了信息由谁来制作、谁来审核、谁来发布;

  2.规定了信息公开的时限,即突发事件发生后多长时间对外发布;

  3.规定了新闻发言人即新闻发布会制度;

  4.规定了预警信息和紧急信息公开方式;

  5.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接收、传播突发事件信息中的责任和义务;

  6.强调了各类媒体接到信息后对外发布的时限。


  (四)设置了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为了保证发布机构公开的突发事件信息准确一致,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法》还规定了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五)制定了监督和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办法》确定了不依法履行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查处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办法》的主要特点


  《办法》的出台,有“五个特点”:


  一是职责确定。以往也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但公开什么、怎么公开、谁来公开等都是一本糊涂账,没有评判、没有监督、也没有标准。《办法》的出台,将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固定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二是范围明晰。过去多是结果的公开,本《办法》不仅公开结果,还对突发事件预警、应对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公开,还要公开手中掌握的大量信息。不予公开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是主体确定。公开的主体不仅是少数权重部门、热点部门,还覆盖了与百姓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大多数机构。


  四是形式多样。公开载体更多、渠道更多,程序更严格,既有主动公开又有依申请公开,既有滚动载体又有固定载体,既有传统方法又有现代手段,尤其是依申请公开方式,是前所未有的。


  五是监督严格。《办法》规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促检查与过错追究等保障措施。


  六、《办法》实施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办法》的落实,各相关行政机关和单位应加强自身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办法》的实施准备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办法》。通过各种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办法》的各项规定,学会依法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并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


  三是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机制,加快政府网站突发事件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信息公开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加快推进责任部门《办法》“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立足本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时效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五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七、说明


  1.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2.本办法解读联系人:魏庆华(应急办)。

  3.86776615。




市政府应急办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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