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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表告诉你,北上深网贷监管细则有何不同

 丹丹儿驾到 2017-07-10

(文/巴莫)7月3日晚,深圳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稿”最大亮点是对网贷实施动态化、穿透式监管,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就是“全面属地化”,例如,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存管银行在本市设有分行或分行以上机构,网贷机构资金结算账户必须放在本地等等。也正因为带有浓厚的“属地化”管理色彩,深圳的这份“意见稿”也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严厉的”地方版整改备案细则。

 

据网贷天眼此前报道,今年3月份,北京市金融局向各家平台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下称:“要求”)的文件。“要求”全文共计8大项148条,对“暂行办法”的重点条款细化分解,详尽列出了涉及违规的具体情形。“要求”出台以后,一度被称为“最严整改令”。

 

今年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上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在全国首次提出存管银行属地化,并由此在网贷行业引发了一场存管属地化有无必要的大讨论。

 

北、上、深三个地区无论在运营平台数,还是网贷成交规模、投资人数等方面都是全国前茅,因此,三地出台的监管政策对整个网贷行业也都具备极高的参考价值和标杆意义。那么,这三个地区的监管细则到底有何异同呢?网贷天眼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张表:

 

一张表告诉你,北上深网贷监管细则有何不同1

 

网贷天眼注意到,上海和深圳的监管细则在很多条款方面比较接近,例如,深圳、上海都要求存管银行属地化。另外,上海、深圳都要求平台公布审计报告、申请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三级及以上认证、法律意见书、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备案登记条件)。

 

但网贷天眼注意到,深圳监管细则要比上海更严,例如,深圳要求网贷平台工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注册地与经营地址一致,且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0平米,这方面上海监管细则没有明确要求。

 

在高级管理人员方面,上海监管细则只要求平台公布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历、学历证明,但深圳规定网贷机构高管必须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网贷天眼注意到,相比上海、深圳地区的监管细则,北京地区的监管更侧重在产品层面。例如,北京整改要求规定,禁止自行发售理财产品、代销基金、银行理财、保险产品等,禁止对接金交所、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保理公司、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产品。

 

此前,网贷天眼根据“824暂行办法”及北京监管细则规定,对100家平台进行了合规测评。其中,对出现“计划类”、“集合标”代销基金或银行理财或保险产品,或发售商业保理财、融资租赁、金交所收益权转让产品的给予扣分。测评结果显示,71家平台被扣分。

 

由此来看,网贷平台除在银行存管、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快整改之外,同样要重视产品层面的合规。

 

网贷天眼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在运营平台1770家,其中北京在运营平台337家,新增问题平台16家;上海在运营平台249家,新增问题平台13家;深圳在运营平台258家,新增问题平台5家。

 

从全国范围看,自去年8月24日银监会下发“暂行办法”到今年6月,全国累计新增平台113家,其中2017年以来只新增30家。而在2016年6月、7月、8月,新增平台数量分别为86家、63家、59家,合计208家。

 

上述数据凸显了网贷行业两个重大变化,一个是问题平台数量持续增加,另一个是新增平台大幅减少。

 

由此来看,过去近一年的监管高压确实推动了网贷行业的“优胜劣汰”,虽然这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大量中小平台倒闭。也只有经历这样的阵痛,网贷行业才能回归到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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