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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避责,如何防?

 祝国雄 2017-07-11

1 全球避责时代正在来临

近年来,政府官员的行为正发生重大转变,不少政府部门消极不作为逐渐取代了以往强有力的创新行为。随着当前各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越来越多学者认为全球性避责时代已经开启,避责逐渐取代邀功成为政府官员行为的主要特征。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倪星教授在廉政瞭望交流座谈。

一些西方国家面临着世界长期经济萎缩的压力,急需进行深入彻底的变革,以找寻新的发展动力。但公众的不信任和不满情绪,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消解了政府政策选择的空间。从福利国家面临极大选举风险的现实来看,通过削减福利支出来缓解财政压力的做法与选民长期的福利最大化幻觉之间存在着矛盾。

在我国,最近在基层调研中,某领导曾经谈到:“作为一把手,自己几十年党龄,组织也对自己不薄,这点党性修养还是有的,所以还是靠理想信念支撑着去干事。但每次开会布置工作时,看到下属经常一脸茫然,表面上点头哈腰、哼哼哈哈,其实内心里可能在说,领导你别天天忽悠我们了。说实话,我手中没有任何东西去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某基层官员也说:“这几年地方经济压力很大,上级鼓励我们干事创业,打破常规谋发展,还出台了激励创新、容错免责办法。但事实上一旦出现问题,有关部门一定是要找人出来买单的,最终得有人负责,还不是落在我们这些基层经办人员身上。”这说明在中国地方政府管理实践中,也出现了避责的现象。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公众和利益团体中的避责倾向,他们也往往将相关责任推向政府。避责主体的扩大化导致政府与公众关系异化,双方互相推卸责任。公众和利益团体中存在的避责倾向,诱发对政府更激烈的问责,而这又可能会激起政府更大程度上的回避,由此变成不断强化的闭环,在政府和公众之间形成了负和博弈。

2 信息时代舆论活跃诱发避责?

具体而言,避责的产生,与政府官员所处的具体环境密切相关,直接受到宏观、中观和微观环境变化的影响。在宏观层面上,体现为风险社会中不确定性增加与政府责任无限扩展之间的矛盾。

中观层面,体现为信息技术的传播激化效应与政府官员有限注意力之间的矛盾。信息时代的网络参与、科技发展等,加快了当下各类事件的发酵速度和传播力度。负面事件的传播,更易引起井喷式的关注。而政府官员的注意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信息时代的公共舆论被其视为需谨慎规避的障碍,使得他们无法准确预判,其避责行为进一步强化。

微观层面,体现为个体的消极偏向与信任危机之间的矛盾。随着公众个体满意阈值的不断提升,政府与公众互动难度提高,政府要投入的成本也随之增加。这种情况使得官员更倾向于避责,将成本投入和外部压力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3 政府官员避责,有哪些手段

学者研究中,将政府官员避责策略归纳为列举式、类型学和决策树三种方式。限于篇幅,仅介绍列举式的几种分法。

学者韦弗提出了八种避责策略及具体情形,主要包括限制议程、非理性支出、互相推诿、紧跟潮流等。

我国学者蔡永顺认为,中国政府官员有着强烈的避责动机,这些避责策略包括:

屏蔽信息或瞒报。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常见做法,通过对信息的把控,将事实隐藏。

规避责任。常见的有寻找替罪羊、民众行动政治化、模糊因果等策略。

调动社会网络。即动用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寻求帮助或保护,这也体现出关系网对政府官员的重要性。

在基层调研中,笔者也发现了当前一些基层官员常用的避责策略,具体包括:

忙而不动。上级有什么要求,下级表面上马上照办,看起来很忙,声势也做足了,但是实际上根本不动,最终应付了事。

纳入常规。再紧急的事情,领导再重视的事情,都把它纳入繁文缛节之中,用制度、规则和程序等对付之,用常规的汪洋大海淹没之。

隐匿信息。即下级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向上级报喜不报忧。

模糊因果关系。在发生问题后,上级问责的时候,通过模糊前因后果之间的关系,进而蒙混过关。

转移视线。不断制造新的危机和议题,转移焦点。

找替罪羊。在问责时互相推诿,尤其是向下级转移责任,最后出现“都是临时工干的”之类的借口。

4 以精细管理增强改革动力

当前,各国政府官员的避责行为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一系列影响。避责所带来的改革压力增长主要体现在政策失败、公众信任危机、政府内部激励不足等方面。

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级党委和政府针对官员不作为现象提出了各种治理举措。例如,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厘清政府官员的权责范围,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背景下强调作风建设,在鼓励改革创新的基础上探索容错机制,等等。这些做法力图提高政府官员的担当意识,并为改革创新行为提供一定的保护和激励。但是,当前许多措施只是以碎片化的方式呈现,缺乏整体性制度设计,导致最终难以实际执行。面对当前严峻的政治经济形势,迫切需要各级党政官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锐意改革,拿出三十多年前第一代改革者“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气质,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再次出发。

为此,我们需要针对政府内部避责行为蔓延的态势,重新进行顶层设计,提出系统化的制度安排,尽快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

首先,针对政府官员缺乏科学激励、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需要从模糊管理转变为精细管理,更好地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其次,针对政府官员职责泛化、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需要将政府责任从无限责任转变为有限责任,进行更加清晰明确的权责划分。

最后,针对政府官员岗位要求与自身能力不对等、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要优化教育培训工作,既偏重忠诚训练,又更加重视核心业务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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