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半年加快追赶超越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7-10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宝鸡市加快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宝发〔2017〕3号)、《关于印发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宝办发〔2017〕17号)和《宝鸡市加快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方案》(宝办发〔2017〕9号),确保我市实现“双过半”目标,顺利进入全省季度考核点评“第一方阵”。近期,市考核办(市点评办)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就上半年全市加快追赶超越工作开展一次重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中旬,约10天时间。 二、督查内容 1.省、市追赶超越一季度点评暨“三场攻坚战”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2017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是县区、宝鸡高新区季度考核点评指标、市直部门(单位)季度点评内容及项目建设、外贸等指标完成情况。 3.一季度省、市点评存在问题和短板指标的整改落实情况。 4. 加快追赶超越重点工作任务全员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1.自查总结。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根据督查内容对上半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报市考核办和市点评办。承担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统计认定的市级职能部门,于7月15日前向市考核办报送上半年相关数据。 2.重点督查。对一季度考核点评综合排名后6位的县区及承担追赶超越重点任务的29个市直部门,督查组采取指标对比、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措施,推进落实。每个县区实地察看重点项目不少于5个;访谈干部群众和企业负责人不少于5人,了解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3.通报预警。根据自查和督查掌握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全市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下发督办函,对短板指标进行重点预警提醒。同时,紧盯短板指标,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狠抓落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人员分组 第一组 组 长:李国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关天办主任 副组长:杨剑敏 市项目办副主任 成 员:徐 刚 市统计局干部 韩 光 市政府督查室干部 督查单位:陇县、麟游县、凤县、金台区、渭滨区、宝鸡高新区 联络员:韩 光 18691794070 第二组 组 长:王登科 市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孙润才 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察专员 成 员:赵晓帆 市考核办干部 张 旭 市点评办干部 督查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招商局 联络员:张 旭 13689179535 第三组 组 长:谢军明 市考核办副主任 副组长:庞 欣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王利锋 市考核办考核一科科长 袁 丹 市点评办干部 督查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市扶贫办、市园林环卫局、蔡家坡管委会、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法门寺佛文化景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联络员:袁 丹 15769271811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要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一次“回头望”,采取纵向、横向比较的方法,认真总结成效亮点,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要求、夯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联系电话及邮箱: 市考核办 3260531 3260533 bjmbgl@163.com 市点评办专项督查组 3262536 dpbdcz2017@163.com
宝鸡市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7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