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禁止建筑业“挂靠”,否则承担三个严重的法律后果

 王断天崖路 2017-07-17

第一、“挂靠”,在建筑法中是禁止的。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业“挂靠”,否则承担三个严重的法律后果

第二、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

禁止建筑业“挂靠”,否则承担三个严重的法律后果

第三、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禁止建筑业“挂靠”,否则承担三个严重的法律后果

罗爷法律提醒:如果你遇到了工程款被拖欠,设备费用被拖欠,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等问题,想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文末“了解更多”提交问题,罗爷法律会主动免费给你解答。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