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各级干部到开发区任职 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2017年07月17日 06:28 来源:中安在线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强化考核激励。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到开发区任职、挂职、交流,在县域开发区工作经历,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实行全员聘任(用)制、绩效工资制。对招商引资和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特殊人才,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对聘用人员实施年薪制,试点推行年金制。
继续将开发区考核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对综合考核中排名居前30位的开发区,给予奖励,并在项目、资金、土地、扩区升级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综合考核处于后5位的开发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要核减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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