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手术权限化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考核组织 医务处具体负责制定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审定,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手术科室执行情况。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能完成本院本级别常见病种手术种类的80%者,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能完成本院本级别常见病种手术种类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术者必须是以获得相应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根据手术级别需要依次从三助、二助、一助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手术5例; (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期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4)在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达不到50%; 三、评价程序: (一)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部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提交医务处审核; (二)医务处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符合申请高一级手术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泰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交本科室主任; (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五)医务处组织专家组(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感染科等相关专业),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六)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上交医务处。医务处组织专家(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学部、院感办等相关专业),对其技术能力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后,重新确定其手术操作级别,由医务处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七)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八)医务处备案。 四、监督管理 (一)医务处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医院各级医师要严格执行此规范,不能超越。凡因不遵守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而发生的医疗纠纷,由当事人负有完全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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