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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论派外道的世界观?

 2R08千帆14 2017-07-17
  • 数论外道认为万事万物均可包括在神我心识与主体无情物二者中,其中神我如前所说具有五种特点,不是任何因果。而主体也具有唯一、恒常、无情、谁也见不到的、一切的作者五种特点,是一切众生之因。彼之本体:当心所具有的精力、微尘、黑暗也就是苦、乐、等舍三德处于平衡时,它的自性即称为因主物。这三者失去平衡时则是彼之现象,最初产生如水晶般明清的大,由内现出神我的影像,从外显现对境的影像。
    数论外道归纳一切所知为二十五谛,其中神我能享受一切法,而非作者;情、尘、暗三德平衡时的“自性”(主物)为神我的一切行境之因。神我为意识,其余皆无情法,神我与自性是常有法。
    分析他们的观点,神我、自性为常有法,神我可享受乐苦等非异体之实有法,这种观点是无法成立的。因为主、我是常有不变的法,既然为常有不变的法,如同虚空,恒无变动,那怎么又会有种种作用与觉受呢?常有的主我如果能有种种作用与觉受产生,那就已经变成非常有不变的法了。因此常有的主我,不可能去自主地作意“我要生起嗔贪”,由此而导致贪嗔等法产生。再者,他们承认自性是无情法,不可能有作意生起的功能;神我又是无所作的法,既无所作,也不会有作意生起嗔恼的功能。
    不生故无果,常我欲享果,
    于境则恒散,彼执永不息。
    既许主物(自性)是常而不生,那么它就没有所生的果;想要享受生果的我,也是常有不变的法,因此它将永远散乱地执着于境,而这种执着也将永远不会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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