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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与获取利益手段之间的关系正当与否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

 昵称42257086 2017-07-19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只是一种主观要件,不要求行贿人现实上已经获得了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说,只要行贿人是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实施了行贿行为,不论其是否已经获得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均构成行贿罪。
  区分不正当利益和非法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但不限于非法利益。“非法”与“不正当”并非等同概念。违反政策规定的利益、违反行业规定的利益、违反公众普遍认可的道德的利益,都可谓不正当利益,但不一定是非法利益。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既然刑法使用了“不正当利益”的概念,又没有理由进一步缩小行贿犯罪的处罚范围,就不应当将“不正当利益”限制解释为“非法利益”, 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而可以将非法利益视为一种犯罪加重情节。
  不正当利益不仅包括目的不正当的利益,而且包括手段(程序)不正当的利益。换言之,通过不正当手段(程序)谋取所谓正当利益的,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也属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为任何正当利益都只能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利益,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就丧失了正当利益的性质。当然,这里的不正当手段,是指行贿以外的不正当手段,而不是将行贿本身作为不正当手段,否则刑法规定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例如,获得某种项目或资格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公示,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行为人具备获得该项目或资格的条件,但为了尽快获得该项目或资格,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不经过公示给予其项目或资格,进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就应认定为手段不正当的利益,构成行贿罪。
  在判断利益正当与否时引进“不确定利益”的概念,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考察一下行贿人所为了谋取的利益是否确定,如果是不能确定的,也正因为其不确定性才难以判断其利益的正当性,此时可以考虑该利益与获取利益手段之间的关系来判断利益正当与否。
  对不正当利益应当进行具体的判断,而非抽象的判断。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在一般意义上说,卖方出售商品或者劳务,都是正当的;但不能据此认为,卖方给买方回扣都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因而不构成行贿犯罪。相反,应当进行具体判断。山东律师刘少云谈行贿,比如,行贿人虽然符合晋级、晋升的条件,但为了使自己优于他人晋级、晋升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也属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认定为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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