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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仿古制作的“样本”问题之一

 国民一员 2017-07-21

宋代仿古制作的“样本”问题

宋代对古代青铜器的收藏和研究,一方面是审美情趣的需要,另一方面还寄托了士大夫阶层“回向三代”的政治理想。古器物学在上层与礼制改革相结合,逐渐渗入礼学传统之中,改变着士大夫对“古”的认识,导致徽宗和高宗两朝大规模的复古运动,最终使古器形制成为国家祀典用器的标准。同时,古器物学的成果也向民间扩散,并与民间固有的工艺传统相结合,创造出一批独特的仿古器物(1)。在制作仿古器物时,必须有具体的“样本”根据,当时人称之为“样制”、“样式”或“图样”。宋代仿古制作的“样本”究竟从何而来,如何逐步形成固定的制度,古器作为“样本”如何在仿古制作中发挥作用,这些都是本文着重讨论的问题。

     一 从《三礼图》到《博古图》

  北宋时期,朝廷制作礼器的样本是宋初聂崇义的《三礼图集注》。聂氏《三礼图》继承了汉唐经师对于“三礼”名物制度的认识,其特点是从文献出发,通过经文和历代注疏来复原上古礼器。这样就难免出现很多望文生义的想像,以今人的眼光看来,其中荒谬可笑之处比比皆是。宋初将《三礼图》定为朝廷礼乐制作的范本,并图绘于国子监讲堂之壁,享有权威地位,但学者范围内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息。《三礼图》的问题,在传统经学体系内是无法解决的,必须求助于新的知识背景。宋代金石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因此从一开始就担负起了更新传统礼学的任务。

  宋代古器物学的先驱刘敞就是一位礼学专家,“朝廷每有礼乐之事,必就其家以取决焉”;他收藏先秦彝鼎数十件,经常说:“我死,子孙以此蒸尝我。”(2)他在《先秦古器图》的序言中明确指出,“礼家明其制度”应是古器研究的目标之一(3)。刘敞之后最重要的古器物学家吕大临,是理学家程颐的弟子。他博学多识,“通六经,尤邃于《礼》,每欲掇习三代遗文旧制,令可行”(4)。他曾“集诸家之说补《仪礼》”,又在家庙祭礼中使用古器,穿着古礼服(5)。可见他的古器研究更是与复兴古礼的实践相结合。吕大临的《考古图》虽然没有直接批评《三礼图》的错误,但是他确立了根据器物“自名”来为古器定名的原则,实际上已经在很多方面否定了《三礼图》,在当时的学者中产生了很大影响。

  随着崇古之风的盛行和古器物学知识的积累,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直接对《三礼图》提出质疑。比刘敞稍后的沈括,就已根据出土的“黄目彝”、“谷璧”、“蒲璧”等物,指出“《礼图》亦未可为据”(6)。受学于王安石的陆佃,撰写了《礼象》十五卷,“以改旧图之失,其尊爵彝舟,皆取公卿家及秘府所藏古遗物,与聂图大异。”(7)可见在徽宗改制之前,士大夫中间已经出现了摒弃《三礼图》,根据古器实物来绘制新《礼图》的尝试。

  有了近百年古器物学传统的支撑,众家古器图的导夫先路,以及士大夫阶层高涨的复古热情,才有徽宗朝规模空前的礼乐制作。大观元年(1107),徽宗于尚书省设置议礼局,作为推行礼制改革的专门机构。二年十一月,议礼局详议官薛昂上奏:
  “'臣窃见有司所用礼器如尊、爵、簠、簋之类与大夫家所藏古器不同,盖古器多出于墟墓之间,无虑千数百年,其规制必有所受,非伪为也。……今朝廷欲订正礼文,则苟可以备稽考者,宜博访而取资焉。臣愚欲乞下州县,委守令访问士大夫或民间有收藏古礼器者,遣人往诣所藏之家,图其形制,点检无差误,申送尚书省议礼局。其采绘物料,并从官给,不得令人供借及有骚扰。……’奉圣旨依所奏。” 8

  当时使用的礼器仍然依照《三礼图》制作,要制作新礼器必须有新的样本,但是除《三礼图》之外,朝廷手中并无其他图样。北宋朝廷收藏的古器,虽然早在皇祐三年(1051)就已有图录编辑(9),但规模毕竟有限。此后半个多世纪中,皇家藏器始终没有得到系统整理和研究,更没有刻意去搜集民间古器。李公麟、吕大临诸家《考古图》收录的器形,虽然可供士大夫赏鉴考究,但器类并不完整,无法与礼书完全对应;摹绘刻印也比较粗劣,器形失真较大。为了给新礼器提供可靠的样本,编纂一部高质量的“古器全集”就成为当务之急。徽宗一方面采纳薛昂的建议,派人到收藏古器之家摹绘图形;另一方面,将皇家收藏的古器编绘为《宣和殿博古图》,即后来《重修宣和博古图》的前身(10)。因此,《博古图》修撰的初衷,应该是为改造礼器提供一部“图样”集;在后来的实践中,它也的确发挥了这样的作用(11)。

  随后,出于收藏鉴赏和制礼作乐的双重需要,徽宗开始大规模从民间搜集古器。到政和年间,内府藏器增加到六千余件,宣和年间更是“累数至万余”(12)。从传世品和历代著录的铭文看来,徽宗朝的仿古礼器主要集中在政和四年至七年之间,这与古器“样本”的大量增加是分不开的。随着大批新制礼器被用于祀典,《三礼图》已经失去了存在价值。政和五年六月,校书郎贾安宅上言:
  “'崇义图义皆诸儒臆说,于经无据。国子监三礼堂实存图绘,下至郡县学间亦有之,不足示学者。宜诏儒臣编次方今礼乐新制,器用仪绘于图,著其义具,后成书颁焉诏。’《三礼图》及郡县学绘画图象并改正,旧所绘两壁《三礼图》并毁去。 ”(13

  此前,议礼局于政和三年(1113)编成《政和五礼新仪》,颁降于地方州军,取代了奉行多年的旧礼。但由于当时大规模的礼器改造尚未展开,《五礼新仪》中并未包括新的礼器图样。在贾安宅的建议下,《三礼图》被彻底废弃,国子监及地方州县学墙壁上所绘的图样都被毁掉。但是,他提出的将新礼器图样编纂成书的要求,却迟迟没有实现。直到宣和元年(1119),大多数地方州军仍然没有得到新的礼器图样。《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七○:
  “宣和元年五月二十七日,永兴军路安抚使董正封言:'窃惟朝廷讲明祀事,颁降五礼,规矩仪式具备。然而祠祭所用樽俎笾豆簠簋之类,或有未应法式去处。如臣前任知郓州及今来永兴军,释奠祭祀所用礼器一切损弊。及臣前任知杭州日,蒙朝廷降式样制造上件礼器,与今来逐处见用全然大小不同,恐失朝廷奉祀之意。望下有司彩画式样,降付逐路制造,以供祭祀,所贵上尊朝廷奉祀之礼意。’诏送礼制局绘图颁降,令诸路州军依图制造,内有铜器者,以漆木为之。”(14

  据董正封所言,当时个别州军(如杭州)曾得到朝廷颁降的“式样”,并依样制造了新礼器,这或许就是贾安宅上书的效果。董正封上言之后,朝廷曾有诏命礼制局绘制礼器图样,颁降诸路州军(15)。不过从以后的事实看来,这次下诏恐怕并没有造成广泛影响,甚至朝廷有没有将新礼器图样编辑成书都不无疑问。如果徽宗朝已经有编辑成书的新礼图,或者地方已普遍得到新图样,那么高宗初年制造礼器时,就不会因为无图可依而被迫沿用《三礼图》的旧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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