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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昵称31107227 2017-07-21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全程纪实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612月,市城管委印发了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本,在委系统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痕迹化管理,并实现台账管理对象全覆盖。

201738日至9日,市城管委、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帐检查督导。市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军带头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本交由纪检组进行查阅。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组长叶立猛集中利用2个工作日,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局级干部、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35纪实台帐逐一进行了查阅点评,对职责不明确、履责不到位、记录不规范等情况,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与建议,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在这次台帐检查后,叶立猛组长指出,委系统大部分领导干部能较好践行“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时常交心谈心、提醒教育、批评教育、约谈等。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即:有的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台账本等同于“会议记录本”;有的不是本人填写、即时填写、纪实不全面;有的思想不重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等。要求严格按照委直属机关纪委在纪实台帐本首页规定的“十必记”相关内容认真记录。

张军主任强调,下一步要进一步发挥台账管理提醒警示、工作督促、追责凭证功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按时开展,纪实台账本上就不能留下相应痕迹,通过这种方式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委党组、派驻纪检组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责纪实情况实行一季一审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要把纪实台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问责追责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履职情况、履行责任不力的,要坚决按照《市城管委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行为清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意见》进行提醒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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