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886年7月24日,中英代表在北京签订《中英缅甸条款》

 金色年华554 2017-07-24


1886年7月24日,中英代表在北京签订《中英缅甸条款》

1824年5月,英国海军舰队驶入仰光港

1884年中法战争后,双方签定中法新约,越南成为法国殖民地。其后英国为进一步扩大自己在东南亚的影响,遂有吞并整个缅甸的野心。早在19世纪上半叶至中叶,英国已与缅甸爆发过两次英缅战争,占领了原缅甸的大片领土。但这次,英国决定直接统治整个缅甸,将其纳为殖民地。

1885年11月,英军出兵攻陷缅甸首都曼德勒,俘虏缅王。次年元旦,宣布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由于清廷长期视缅甸为其朝贡国,对于英军的入侵,清朝驻英公使曾纪泽曾向英国抗议,但无效。英国占领整个缅甸后,清廷只好承认既成事实,但希望仍保持原有的朝贡关系。经交涉,双方于与1886年7月24日(清光绪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在北京签订《中英缅甸条款》,中方代表为总理衙门大臣奕劻,英方代表为英国驻华大使欧格纳。此条款于1887年8月25日在英国首都伦敦交换批准书。

1886年7月24日,中英代表在北京签订《中英缅甸条款》

中方代表总理衙门大臣奕劻

中英缅甸条款共五条,其主要内容是:

一、英国允许缅甸循例向中国进行十年一次的朝贡;

二、中国承认英国在缅甸取得的一切权利;

三、中英两国派员勘定中缅边界以及另立边界通商事务专章;

四、英国同意暂缓派员由印度进入西藏,但原则上规定藏印边界通商;

五、本条约以中、英文撰写各三份,将于英国京城互换文本。

1886年7月24日,中英代表在北京签订《中英缅甸条款》

清末中缅边界委员会中英方成员

附:条约原文

一八八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光绪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北京。

大清国大皇帝、大英国大君主五印度大后帝,因欲固存两国友睦,历久不渝,并广开振兴彼此人民通商交涉事宜,兹由大清国特派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多罗庆郡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工部左侍郎孙,大英国特派赏佩二等迈吉利宝星前署驻华大臣今美京头等参赞大臣欧,将所议条款开列于左:

第一款 因缅甸每届十年,向有派员呈进方物成例,英国允由缅甸最大之大臣,每届十年,派员循例举行。其所派之人应选缅甸国人。

第二款 中国允英国在缅甸现时所秉政权,均听其便。

第三款 中、缅边界应由中、英两国派员会同勘定。其边界通商事宜亦应另立专章,彼此保护振兴。

第四款 烟台条约另议专条派员入藏一事,现因中国察看情形,诸多窒碍,英国允即停止。至英国欲在藏、印边界议办通商,应由中国体察情形,设法劝导。振兴商务如果可行,再行妥议章程;倘多窒碍难行,英国亦不催问。

第五款 本约立定由两国特派大臣在中国京城,将约文汉、英各三份先行画押,盖用印章,恭候两国御笔批准,在于英国京城速行互换,以昭信守。

光绪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大清国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多罗庆郡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工部左侍郎孙

大英国赏佩二等迈吉利宝星前署驻华大臣今美京头等参赞大臣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