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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召开国企非经营性资产 及在京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培训会

 清心730 2017-07-25

    本报讯(记者 史波涛)7月19日,市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培训会。会上,市国资委企业改组处对《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7]15号)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知》解读指出,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实行整体移交,2018年底前完成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分离移交工作。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整体移交和分项目移交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2017年要完成总任务量的70%,其中电力设施移交要达到80%。

    《通知》解读指出,市属企业在外埠的“三供一业”移交执行属地政策,市财政补助50%。市财政补助基数按照市属国有股权占比,扣除政府其他补助后进行测算。

    《通知》解读指出,在京中央企业可以参照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整体移交)工作规定,实现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其中,非经营性资产范围由交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供电设施由移交单位根据北京市维修改造标准直接与国家电网所属企业协商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所需维修改造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在京中央企业也可以选择分项目移交。在京中央企业可以根据北京市相应维修改造标准,直接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单位协商,按照市场化方式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所需资金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培训会上,北京房地集团相关负责人对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分离移交以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事项及案例进行了解读,从移交单位在移交前应该如何做准备,如何对接开展移交工作,移交中产生的若干问题,资产移交后如何实施权属过户等做了详细说明。

    会上,市自来水集团、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等相关负责人针对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相关分项移交改造标准及对接工作作了详细说明。

    培训会后,市国资委提出要求。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资产移交工作,各移交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按照《通知》要求不打折扣完成任务。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会列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

    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是央企改革的大事,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多次强调,此项工作都已列入各单位一把手工程。在京中央企业所属各级有移交任务的单位,一定要用实际措施保证任务完成。

    市国资委要求,各移交单位要认真梳理填报的非经或“三供一业”基础信息,认真制定移交方案,内容要涵盖《通知》中要求的各个项目。市属国有企业以及选择整体移交的在京中央企业要积极对接北京房地集团,不限于今年确定的试点企业。选择分项目移交的在京中央要积极对接各分项目接收单位,保证移交任务按时完成。北京房地集团作为接收单位,要制订接收预案,包括接收人员、方法、尽职调查安排、划拨物业公司股份方案等,保证签订移交接收框架协议后马上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工作要尽可能覆盖更多企业,不限于试点企业。

    各市属国有企业对纳入“疏解整治促提升”任务中涉及的拆违、综合整治、违法出租整治等工作,要有序推进、有序衔接,交接双方要划清责任。党的十九大将在下半年召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既要推进工作,又要确保稳定,择机实施移交工作。

    从今年8月份开始,市国资委将听取各市属国有企业工作情况汇报;9月份,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完成移交方案的制订上报工作;10月份,市国资委将对各市属国有企业移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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