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入处诵(入处相应) 印顺导师编辑第二七七经(大藏经二一五) “尔时、尊者富留那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说现法,说灭炽燃,说不待时,说正向,说即此见,说缘自觉。世尊!云何为现法,乃至缘自觉? 佛告富留那:善哉富留那!能作此问。富留那!谛听,善思,当为汝说。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富留那!若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者,是名现见法。 云何灭炽燃?云何不待时?云何正向?云何即此见?云何缘自觉?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我有内眼识色贪,不起色贪觉,如实知。若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是名灭炽燃、不待时、正向、即此见、缘自觉。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提示: 经中关于念佛、念法、念僧的教示中,所谓的念法,就是世尊正法律:现法见,离炽燃,不待时节,缘自觉知。 现法是现前的法,就是这一世生命的诸法。既是‘现’,就不是过去生也不是未来世,就是指当前现在。而法就是指生命诸法(身心诸法),就是五受阴、六入处,也就是缘起法。所以佛陀说法不是说过去生,也不是寄托未来世,而是在于现在这一生是否对身心诸法有所‘觉’:觉知自己一切身心活动功能,即身心活动中引发的贪欲。所以说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如实知者,是名现法见。觉知自己感官的活动,与内心引发的贪欲,能有这样觉知的人,就是现法见——所见到的就是现前的身心诸法。 什么是离炽燃,不待时节,缘自觉知?佛说若在眼见色时不起色贪如实知,如果能够如实知,已经不会再生起色贪,就能知道将来再也不会生起色贪了,这样的如实知,就是离炽燃,不待时节,缘自觉知。 现法见是先决条件,之后才可能在这一生灭尽一切炽燃烦恼;由于所观察的对象,就是现前具体的自身色心现象与身心的功能,所以不必等待其他因缘的助成。认清贪欲的真相,不再生起贪欲,就能究竟苦边、寂灭涅槃。 从自己生命的观察中,得到修行的成果,只有自己最为清楚。所以是自知、自觉、自作证的。 长久以来的业力观,凡事都归于前生,觉得今生的不足是注定无可挽回的。所以说业力深重啊!如须弥山,靠自己的修行是不可能成就的,只有等待救度。 另一类的说法:修行必须尽未来际经久远劫的修行,才能成就。这些都是无法了解修行与果证都是现生的事。所以在佛陀的正法律中,没有其他的籍口,就是现法见,离炽燃,不待时节,缘自觉知。这就是正法的保证!所以修行所要面对着手的,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五受阴、六如处、缘起法,所要取证的就是不再爱取、不再欲贪、不再出生、不再轮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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