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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督查培训会重点内容解读

 昵称13750848 2017-07-29

  一、县财务公开督查办工作重点

1、督查财务公开组织机构成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2、督查财务会审会签制度落实情况;

3、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做好组织安排的政务公开事项的督查检查工作;

4、全面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二、乡镇(开发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重点

1、会审会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原则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经办人员(财政所长、报账员)必须参加,其他班子成员视具体情况而定;村级财务会审会签领导小组原则上由村两委成员,乡镇纪委书记、财政所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指派人员组成。会审会签领导小组人员要报送到县委财务公开督查办公室备案。

2、会审会签领导小组会议全程记录纪要

会审会签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集;所有财务票据须经财务部门初审(票据的合规性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集中上会研究;会议记录要详实准确,包括人员到会情况、每张票据的审核情况、特殊问题的质疑解释及不合规票据处理等,会议纪要力求精炼、客观,并对会议情况作简要评价。

3、乡镇督查办工作重点

负责政村务特别是财务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公开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对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馈的意见要分类梳理,及时汇总上报县督查办,要积极配合县督查办做好全面督查检查工作。

4、会审会签流程

⑴ 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需要会审会签的财务资料,同时对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按照《财务支出会审会签单样式》详细登记每笔支出内容和金额。有下属机构的单位,应逐个单位进行登记,以方便后期公开公示;

⑵ 财务人员(财政所长)依照国家法规和制度方面负责审核资料的合法、合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缺少支出依据的应提出异议。例如:发放奖金是否有相关的文件依据、是否按照文件规定的发放要求执行。公务接待支出是否达到“四单合一”,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购买办公设备是否经过政府采购程序等等。

⑶ 会审会签过程中,办公室主任负责宣读逐项支出,确认无异议的情况下,会审会签小组成员进行签字,支出发票由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

三、财务公开公示的重点内容

1、各级各单位的财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公开的基础上,真正把群众关心的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予以细化具体,让群众看得明白、弄得清楚、没有怨气,确保达到良好的公开公示效果。

2、财务公开的地点要明确,涉及下属单位或者村组的,要在具体地点公开,不能集中在主管部门或者村部公开。公开的内容既要包含支出也要包含收入情况,缺一不可。公开的资料必须确保字迹清晰可见,张贴的位置必须高低适中。

3、把财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开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避免只重财务忽略政务出现雾里看花的情形,也要避免出现只重政务村务忽略财务公开出现隔靴搔痒的问题。要将二者统筹兼顾好,努力实现透过政务看财务清清楚楚、透过财务看政务重点明晰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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