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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edenclub 2017-07-30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然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也要支付双倍工资呢?

【案情回放】

李某在公司工作2年后劳动合同到期,李某希望公司提高劳动报酬,于是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方式,希望能得到领导重视、转眼半年过去了,公司没有任何表示,李某于是要求公司支付这半年以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认为,未签劳动的原因在于李某,不是公司不续签。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这半年以来的双倍工资?

【律师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支付不分情况和过错,而取决于是否有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在本案中,虽然因为李某本人原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确实存在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因此公司仍应向李某支付其双倍工资。

【防范建议】

当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与拒签劳动合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不是被动的等待支付双倍工资之日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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