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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zhshl65 2017-07-31

随着个人及家庭财富的增加,人们对于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原先的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所以基于契约精神的商业化行为应运而生。花钱买服务,花的钱越高,服务越好。就好像以前都是国家统一供应,单位分配房子,会逐渐不适应社会的进步,退出市场。

为什么有的人说不如自治,有业委会,居委会,还需要物业公司干什么,之前我也说过,只有契约精神,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在白纸黑字的把报酬和服务内容要求写下来,双方签字。好了,之后各管各的一摊子,作为业主我只管你服务达不达到标,你能要用你的合格服务来换取约定的报酬,作为物业公司,我保证服务标准,但是你得给我按时发“工资”。如果是业委会自治,好嘛,大家自治,提要求的是业主,搞管理的也是业主,完全是人治,规则的约束力变小,出问题的可能性要高于依靠规则办事。就好像为什么古代皇权也有明君,可为什么还是变成人民共和国了。

总之,随着财富的积累,人的生活需求标准会越来越多,商业化得专业运行模式是不可阻挡的。其实大家留心比较一下,包括政府部门,现在其实也在像商业模式学习,为什么铁道部要换成铁路总公司,没有发现现在的政府部门的服务工作比以前有了太多改善了吗?商业行为就是——付出与得到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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