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老挝起草议案修改国籍法,给予外国专家和表现良好的外国人特殊待遇,放宽申请加入老挝国籍的条件。 特殊政策草案要求,符合资格并申请加入老挝籍的外国人,须在老挝起码有短期居留记录,该草案正在公示讨论中。 现行的《老挝国籍法》(以及相关修订草案)要求,申请归化的外国公民须有至少连续十年的合法居留记录,才能申请老挝国籍。另有其它多项申请标准,现行法律中对特定群体没有特殊政策。 但此次修订草案将在老居留时长缩短了一半至5年,对在老挝革命民族解放和发展进程中,作了杰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外国人都有资格申请。 总理府上周召开特别会议,就此进行了深入讨论。司法部一名负责起草修订案的官员表示,该草案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政府将采用合理意见并增加条款,最终草案将提交国会进行辩论和审批,有望在10月举行的国会常委会上进行投票决定。 草案新增的第4条规定,对老挝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国专业人才和主要外国投资者,国家可通过授予老挝籍身份来进行鼓励和表彰。该草案在原国籍法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标准,规定了外国人申请加入老挝国籍须达到11项标准。 要符合这些标准,当事外国人须年满18岁,能够听说读写老挝语,健康并没犯罪记录,无吸毒史,并在老挝居留5~10年等。申请加入老挝籍的外国人,必须放弃原国籍,因为老挝现行法律和修正案草案不承认双重国籍。 原籍为老挝籍、但因各种原因而失去老挝籍者,在满足修订案的条件后亦可再加入老挝籍,比如在老挝居留满2~5年。(来源:中国侨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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