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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四号”行动重拳打击毁林开垦违法犯罪

 李朝云律师 2017-08-03

“兴安四号”行动重拳打击毁林开垦违法犯罪

2012080611: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石浮 李永杰

东北网86日讯 大兴安岭地区“兴安四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行署资源局紧紧围绕地委“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战略部署,以《森林法》为主要依据,以实现林区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为切入点,组织全区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违法犯罪行为。行动以来,先后在加格达奇、韩家园、十八站、塔河、新林和呼玛、漠河县等地查处非法开垦林地案件52起,收回林地431亩,有效震慑了破坏林地违法犯罪,显示了我区加强林地保护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1998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退耕还林9080公顷,查处毁林开垦案件收回林地402公顷。通过实施“天保”工程,林地面积大幅增加,全区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763.3万公顷,增加到目前的780.6万公顷,增加了17.3万公顷。但是毁林开垦问题在我区却一直屡禁不绝,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农业减免税费和实行农业直补等惠农政策的实施,我区涉农林地转让价格一路飙升,开垦林地的违法成本较低,受利益驱使,一些违法者铤而走险,违法开垦林地。再加上农户多处在林区腹地,管护半径长,管理难度大,往往给毁林开垦违法犯罪造成可乘之机,致使毁林开垦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专打行动查处的毁林开垦案件较2010年增加了3倍,林地保护管理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加大。

  我区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国防战略前沿和木材储备基地,每年仅纳碳、贮碳、制氧等方面创造的生态效益就高达1163亿元。严格保护和管理好林地资源,对于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确保实现“双增”目标,巩固生态恢复成果,意义重大。按照《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到2020年我区林地保有量从现在的780.6万公顷增加到797.2万公顷以上。

  为贯彻落实2012年第二次地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这个局坚持从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将从严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严格限制将林地转化为农地或改变林地用途,对查出的开垦种植或破坏的林地因地制宜制定还林措施,确保林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为实施生态战略打牢林地资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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