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两个问题,土砖家逐一回答。 第一、以后继承此房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继承,在继承建筑物所有权的基础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地随房走”。 这一点,可以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中得到佐证,该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申请登记时,有些地方会有相应的条件限制: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第二、现在需要公证吗?实际操作时,应提交申请书、父母原来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父母死亡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继承相关的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等材料,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具体来说,有四个方案: 一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所有继承人对遗产继承的份额协商一致,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个要花钱) 二是由司法所进行司法鉴证。由村委会召集家庭所有成员,当地司法所通过逐个询问制作笔录,在家庭所有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出具调解意见书并由司法所进行司法鉴证。(这个要请村委会和司法所帮忙) 三是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官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下达判决书。(这个时间跨度比较长) 四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全部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接受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这个材料要求非常多) 要看情况,你父亲是打算立遗嘱吗?那样的话,最好公证,但不公证,只要遗嘱写得正规,也是有效的。如果不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姐妹俩都有份,上述四种方案都可以选择。 若您有宅基地和房屋继承问题,不妨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交流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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