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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发言也要有法治意识

 洁洁赢 2017-08-12

“各位,我要离开公司了,老板洗钱、骗钱,工资大概只能发到4月,大家早做准备吧。”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李某在公司微信群里发了这条信息。老板得知后,以其散布谣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随后,双方因劳动合同赔偿金争议上诉至法院。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该解雇行为合法,公司无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如今,网民突破8亿大关,微信群虽沟通方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近年来,有人在微信群里信口开河而惹上官司的案例并不鲜见。有的在微信群肆无忌惮地骂人,被法院认定为侵权;有的道听途说随意发布不实言论,法院责令其在群内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受害人精神抚慰金及律师费上万元;还有的编造或转发谣言、色情、暴恐、诈骗等,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一些人之所以肆意在微信群里口无遮拦、大放厥词,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微信群是虚拟世界,可以胡说,也有人把这个看作言论自由。其实,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触犯法律法规。

  微信群也要有法治意识,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遵守行为准则。比如,在微信群里不能有不当言论、图片、视频等。最近,一名中国留学生在入境澳大利亚墨尔本机场时,海关临时抽检他的手机,查出微信聊天中存在涉嫌违规的视频和表情包,当即遭到澳方遣返。各国海关之所以检查微信聊天记录,实际上是严格按照当地法律办事,维护社会行为准则。说到底,这跟法治意识有关。

  微信群是熟人圈,私密性强。形式上虽然是特定群体的“自留地”,但微信也是网络的公共空间,只不过这种公共空间的人群相对特定而已。在公共空间,我们要自觉培养法治意识,坚守法律法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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