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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的核心概念:自由

 lion__ 2017-08-17

  

 

  美国研究康德的一个权威学者,亨利E阿里森,他也认为自由这个概念在康德哲学中是处于中心地位,它与康德哲学中关于时空的观念说,一起构成康德三大批判的重要主线,所以可以说不了解康德关于自由概念,就很难理解康德哲学的精髓,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不了解康德的自由概念,我们都很难了解近代以来西方学者们关于自由概念的分歧。

 

康德认为,我们人类是与自然物品(石头、板凳)不一样的存在物。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人是自由的。正如萨特所言:裁纸刀是不自由的,人是自由的。因为裁纸刀只能遵循自然法则(因果法则),而人可以自己为自己确立行为的法则。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面,它首先是对自由进行一个先验的(先天的、不依赖经验的)悬设,也就是他所说的先验自由。就是说,人虽然受到自然规律的影响,但是人不是完全听命于自然法则的。

 

如果人不能为自己确立行为准则,他就不是人了。人要是完全按照自然规律(本能)行事,他就是物或动物了(这样的人会被骂为畜生!)。我们都认为人与动物是应该有区别的,那么它的差异在哪里?这个差异就是自由。

 

无论我们要遭遇怎样的一种行为的束缚,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我们仍然是有自由的,因为至少你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做那件事的。正如孔子所说:吾欲仁,斯仁至矣。既然说你本可以不这么做,本不应该这么做,也就意味着你本来是拥有自由的。实际上,康德认为我们的任何行为都起码可以是个多项选择的可能,就说它不是必然如此的,必然绝对要这么做。

 

我们中国孔子也讲舍生取义,我们至少有个死的选择啊,就是说我们人的任何行为都至少可以有两个方面的选择:一是去做,一是去死,哪怕人家将刀架在我们的脖子上说你要撒谎,但我们还是可以选择不撒谎,当然我选择不撒谎,就意味着我选择了死,但是我们不能说我们别无选择。那么在这个意义上,康德认为人的意志是可以自由的。也正因为此,所以说我们才可以在道德上在法律上对人进行定罪。因而康德认为我们要为自由留下地盘,最终是为了人的道德人格的确立,从而确立起人在世间的价值。

 

  你相不相信有命啊?你要相信就麻烦了,那就不要做事了,你就在那儿呆着吧,就让它会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因为你不可能决定。更重要的是,我们将没有办法对我们的罪行进行追责,我们也无法去区分人跟动物或者其他生物的行为差异,我们也没有办法去建构人所独特的属性。

 

  所以自由的含义是:我的行为根据我自己确立的准则行动,而不是外界或别人的准则。

 

  二、自由的三个层次

 

  自由这个概念我想我们都很熟悉,也是我们很喜欢的,尤其是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来,西方学者将自由作为人类最基本的一种价值观提了出来,在全球西化的当代,我想我们能深刻地理解自由这个概念对我们的意义。但是关于自由是什么东西,我想我们很少人能真正去理解。一般的,我们想到自由可能就是没有管束,自由自在,甚至叫无法无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是康德把这种自由叫做任意的自由,任意就是free from,就是摆脱束缚,摆脱一切感性的冲动的一种独立性。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曾经有说在实践的理解中的自由,就是任意性对于有感性的冲动而来的强迫的独立性,也就是说我们的自由,首先表现为我们能够独立于我们的感性冲动。他认为这种自由是受人的感觉欲望来控制的,或者是受我们的利益心驱使的行为,因此这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由;还有些人,特别是学法学的,认为没有绝对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即只一定条件下约束的自由,有限的自由。但是康德认为这也不是自由,因为被外界条件所限制、所约束,还谈什么自由。

 

  动物看上去好像也是有的,我们看到一只狗,它要走这边就走这边,它要走那边就走那边,他好像也是自由的。但是动物性的任意,是病理学上的一种刺激行为,比如说巴普洛夫对狗的反应的研究,狗为什么听见铃铛就会跑过去吃饭,这是一种病理学上的刺激反应。只有人的任意,才能够独立于感性冲动的强迫,而自行规定自己行为的能力。比如说,我现在实际上肚子很饿,但我口袋里没有钱,我不能冲到食堂去拿着刀胁迫人说,给我饭吃要不然我宰了你。你会懂得,把自己从这种本能的感性的冲动中独立出来,就是独立于这种感性的冲动,这是我们人的自由的特点。

 

并且,不仅仅如此,我们人的这种自由的任意,包含着理性的一般的运用,一般的实践理性的一般运用,当我们通常说你理性一点时,一般就是说你要懂得运用人的逻辑来推理来思考问题。我们人的一般实践理性会教我们怎么做事,比如说我想叫那狗过来,我会扔给它一个包子,我会知道,我现在扔了一个包子是一个暂时的放弃行为,我可以得到更多的东西,这就是什么,这就是一般实践理性的一种运用。他会运用于什么,运用于我们的一种利益计较,我们一般人运用理性的时候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

 

我们懂得算计,我们懂得算计怎么样才能更好,我们懂得算计放弃眼前的利益追求长远的利益,这个是一般的理性。但是,这种一般理性的这种运用能力,康德说这不是人的一种最高的表现,因为一般实践理性的这种计较的利用,这个算计的理性,(我们同时叫做工具理性),它根本上还是满足我们感性的欲望和利益的一种追求。是由人的一种感性的自然来决定的,因而最终仍然是一种不自由。

 

康德不仅是一个理性主义者,而且是一个纯粹理性主义者,他认为我们把理性拿来为欲望服务,为我们的利益做打算,这是理性的一种堕落,是理性的一种不好的使用。所以他说这种技术上的理性运用,只是部分的表现了我们的一种自由性,但并不是一种最终的最高意义上的一种人的自由性的表现。

 

  人的最高意义上自由性的表现,他认为应该是使我们的人的意志能够排除任何的感性干扰,以道德行为本身为出发点,也就是动机的这个层面,就要求能够上升到一种纯粹的实践理性。那么这种纯粹的实践理性就是一种自由意志东西,那么这个所谓的自由意志,就是一种纯粹实践理性的运用,这种运用的过程呢,表现为理性的自律,所以在康德看来,哪一个层次的自由是最高的?就是纯粹实践理性这个自身的这种自律。这是康德对自由概念三个层次的划分。

 

  三、自由与道德

 

正是因为人是自由的,可以为自己确立法则,道德行为才有可能。如果没自由,不讲自由的话,人的道德问题没办法解决。因为道德最基本的功用就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追责。法的基础是什么?是道德,法律后面紧跟着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惩罚的问题。法依据什么来惩罚,依据的是罪,我们怎么给人定罪,如果人的行为完全象一个自然的行为一样,它遵循的是自然因果性,就象地震把人给砸死了,你有办法追究它的责任吗?

 

不能,就象我要吃饭,你不能说我要吃饭是犯罪的,这是自然行为,这是不能定罪的,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有理由,有根据地让人去承担,那就是我们必须去悬设,去假设的自由,因为我们的行为不是必然,我们可以本来不这样做,因而,我们可以指责一个人本不应该,正因为是可能的,所以才说本不应该,因而也才可以指责他。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很多人都喜欢给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比如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说是因为……,因为穷,因为愤怒,等等。这些借口用康德的话说,都是逃避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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