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现制定2014年机关效能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行为,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切实解决庸、懒、散、慢、拖、瞒现象,纠正和查处一批纪律松弛,工作涣散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推动全市各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效能提升,营造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秩序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督查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围绕群众、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查,具体包括:
1、工作秩序:包括办公环境是否存在脏、乱、差问题;人员去向是否明确,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工作人员着装是否规范,办公服务是否有序等。
2、工作纪律:包括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情况;上班时间有无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与工作无关视频、购物等现象;有无吃、拿、卡、要、报和乱作为等问题。
3、服务态度:包括工作态度是否认真,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有无“庸、懒、散、慢、拖、瞒”等现象。
4、工作效率:包括有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
5、文明执法:包括执法人员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态度生硬、粗鲁等现象;有无违反程序、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等问题。
6、工作落实:包括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是否落实;领导批示件是否按要求办理;重点项目是否按序时进度推进;倾向性、苗头性、严重性问题是否整改等问题。
7、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三十条和“四风”方面的问题。
三、督查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系统、国有企业,重点督查执法审批、服务群众的各级窗口单位。
四、时间方式
每月督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单独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整合督查力量,扩大督查范围,提高督查频度。市效能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纠风办、市投诉受理中心、市纪委党风室等,根据职能分工和督查重点开展全方位督查。
五、结果运用
对于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典型问题在媒体公开曝光。督查结果在市直单位绩效考评和“百名科长”民主考评中直接运用。具体扣分标准是:1、违反工作秩序的,有一项扣0.2分,其中制度不落实的,扣0.5分。2、违反工作纪律的,有一项扣0.5分,其中有吃、拿、卡、要、报等现象的每人次扣1分。3、服务态度不优的,每件次扣0.5分。4、工作效率低下的,每件次扣0.5分。5、不文明执法的,每件次扣0.5分,其中违反程序、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每件次扣1分。6、工作不落实的,每件次扣1分,对市直单位工作人员超过100人的,减半扣分。县区存在问题的,在市政府对县区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中以扣分的方式处理,同时作为县区单位绩效考评、“百名科(股)长”民主考评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队的依据
对于责任追究不到位,欺上瞒下,规避事实,假处理或不处理的,每发现一起,加倍扣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纪律
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和礼品礼金;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市 效 能 办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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