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 太宗三年,将尚药局的内药院更名为“御药院”,隶属内侍省, 崇宁二年又改归 殿中省。这样便形成了尚药局、御药院共同供奉御药的局面。御药院以入内供奉官掌管。宋徽宗二年,增置内臣监官为御药院的奉御,以院官使为医师,以医官使为御医;医官副使为医正,医官为医佐;杂役秤子、捣碾子类为药工。御药院主要职能有:保管、加工、炮制国内外进贡到宫廷的药物,组织采购药材;奏敕出使颁赐施散药物,若大臣有病,皇帝常派出御药院的医官前去赐药,在疫病流行之时,御药院也经常和 翰林医官院共同派医官赴灾区送药;有时御药院掌礼文兼受行典礼及贡举之事;御药院和 尚药局共同负责御药的供奉。御药院之设立,使得北宋全国性药材管理工作获得加强,这与设立 翰林医官院同样是北宋医药管理机构改革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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