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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劳动法 签合同?

 田守国 2017-08-24
  在我们普遍的印象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受劳动法的种种限制,不签合同则可以逃避很多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会以非合同工的理由拒绝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实际上,这种非法用工的行为是要不被法律保护的,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纠纷,法院基本上都会偏向于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会接受相应的惩罚,用于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 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正式用工之日(试用期除外)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本身工资的2倍。(点击文末“了解更多”,即可咨询律师)

  2、自动视为无期限劳动合同

  很多朋友会问,合同都没签怎么会有劳动期限呢?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还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再能无辜解雇员工,但是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3、法定义务躲不掉

  任何以不签劳动合同的形式来躲避为员工缴纳保险等各项法定费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人身保险、养老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点击文末“了解更多”,即可咨询律师)

  用人单位不要以为不签合同是“节约成本”的做法,这其实是在自找麻烦!劳动者们也不要逆来顺受,该得到权益一定要为自己争取到,签订劳动合同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对自己付出的劳动的尊重。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疑问或者需要律师帮助,欢迎点击文末蓝色字体— “了解更多”,在线律师将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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