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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隐形藏獒 2017-08-24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2016-08-0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的规定,现对全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中设区市的市区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1.5%下调至1%。 

  二、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

 

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表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除别墅外)

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

设区市的市区

1%

2%

3%

其他市(县)

1%

1.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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