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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新常态下的智慧旅游建设思考

 紫藤阁上校 2017-08-24

2014年是国家旅游局明确提出的“智慧旅游年”,在此背景下,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开始全面信息化,在线旅游市场在旅游产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明显提升,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各地形成一大批引领作用强、示范意义突出的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企业。目前,我国已有至少62 个省市提出智慧旅游发展计划,其中,北京、浙江、江苏等地已率先开展了一批智慧旅游示范项目。“美丽中国之旅,智慧旅游之年”,旅游业的发展借助智慧旅游在“十二五”期内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 “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关键之年。在此两个“五年计划”的承接之际,针对智慧旅游建设——这一旅游业的新趋势——总结过去建设成果,思考当前工作情况,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实为必要之举。

 

放眼“十三五”,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前期刺激政策消化“三期叠加”下“经济新常态”的提出,智慧旅游建设在新的经济环境、新的旅游发展态势下,也迎来了“新常态”下的新发展和新挑战。

 

当前智慧旅游建设问题何在?

 

很多旅游目的地在建设智慧旅游的过程中,均在资源协调、数据更新和持续运营这三个方面遇到了问题。

 

旅游行业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交管局、住建部、文化局、民宗委、工商局等均在其列。管理权属复杂,资源难以统一协调,这使得旅游行业想要协同发展具有较大的难度,也让建设包括融合多部门大型数据平台在内的智慧旅游难上加难;同时,各地的旅游局或景区在近年来的智慧旅游建设大潮中建设的诸多落地工程,如旅游资讯网、旅游APP等工程中很多均数据陈旧,仅在建设初期进行过一次性的数据采集,建成之后便缺少人员负责、无资金更新数据,往往趋于荒废;此外,部分数据采集工程要求旅游企业在最为忙碌的节假日实时上报企业经营数据信息,这让本已自顾不暇的众多旅游企业叫苦不迭。未得到旅游企业的拥护,项目的持续运营便更加困难。

 

“新常态”新在何处?

智慧旅游建设的“新常态”体现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进行政府职能转型和激发市场活力三个方面。

 

“经济新常态”的提出,表明了领导层对于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的正确判断,也预示了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顺应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正视结构调整阵痛以加快进行政府职能转型、消化前期刺激政策以激发市场活力的大方向、大举措。

 

现代服务业的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是利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当前国内旅游业整体竞争能力不强,服务品质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管理效率低下,旅游旺季人满为患,资源环境破坏,超负荷接待,仍然处于管理粗放型服务业,距离精细化管理现代服务业存在一定差距,而智慧旅游基于信息通信技术,为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提供高品质、高满意度服务,是为实现旅游资源及社会资源的共享与有效利用的系统化、集约化的变革。

 

作为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的智慧旅游,既反映了当前旅游业发展的必然需求,也符合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特征,无疑是旅游业转型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手段。

 

智慧旅游在新常态下的另一大发展趋势是:成为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的落地政策,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具体措施。

 

日前,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共提出10条内容,其中明确指出要建立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要大力推进小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智慧旅游通过建设产业服务平台等一系列措施,将消费者、游客和旅游企业经营体良好的联接,在旅游者、消费者能够快速获得旅游消费信息的同时,也为旅游经营体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分销渠道,使加入智慧旅游产业服务平台的企业能够真正获得实际的经济效益,从而用最小成本的方式,以经营体的实际利益驱动整体的区域旅游发展。

 

对于区域旅游业的发展来说,只有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旅游企业和文化休闲经营体能够自觉加入到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建设之中,并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改善服务模式和提升经营方法,只有小型微型的旅游企业都迎来蓬勃的发展,整个区域的旅游发展才能够被真正激活,政府主导“唱独角戏”的窘境才能够被真正解决。

 

另外,《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为致力于智慧旅游建设的社会企业带来了利好消息:“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对于旅游企业、尤其是发展创新模式的企业来说,在发展初期资金是一个大问题,而这条意见为这些创新企业提供了资本方面的政策优惠,为充分的市场运作提供了空间。

 

新常态下的智慧旅游建设思考

 

首先,结合前文对于新常态背景的研判,新常态下智慧旅游的建设应该适应大众旅游和散客潮时代的来临。在十三五中,我们必须全盘谋划,细致规划,争取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用好“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让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新理念给“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全新的命题,那就是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要转变思维,要把稳定而不是秩序作为关键,把服务而不是管制作为工作重心。打个比方,市场的决定作用就如同景区客流管理,景区管理部门有权力限制客流进入、设置LED指示牌、短信微信提醒、封闭道路、处理违章。但是游客的流量是景区管理部门所决定不了的,这就需要旅游市场的力量,包括尽量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加强对出行热门时段旅游者消费倾向的引导,以及区域旅游的全面发展、均衡营销方式等。

 

为实现智慧旅游建设的快速发展,政府应采取更加积极的扶持政策,加大旅游专项投入;采取更加灵活的招商方式,营造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加大对重点旅游企业的扶持,使智慧旅游实现以点带面的发展。政府作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的引导人,财政保障是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有了资金支持,智慧旅游项目才能得以落到实处,资金就像是智慧旅游建设中流动的血液,使它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要注重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旅游学刊》执行主编、智慧旅游研究专家张凌云提出:“只有实现将公共管理绩效转化为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的转变,才能将旅游业真正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首先是要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实现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现代化。通过入户终端和移动终端提供及时、准确、完备的信息咨询服务,尽快实现旅游市场监管和游客投诉、维权的信息化全覆盖。其次是要尽快实现各种交通工具的无缝对接,优先建设通往旅游景区的支线公路并设置标准规范、位置醒目的指示标牌等措施,全面提升旅游客运服务水平。此外,政府相关部门要健全旅游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和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智慧旅游建设人才培养。

 

仅凭智能机器并不能带给游客带来优良的服务体验,智能机器的管理也需要人来维护和管理,智慧旅游归根结底是“人的智慧”。目前智慧旅游的建设缺乏高级的、专业的管理人才和开发建设人才。

 

智慧旅游产业的开发和运营要涉及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对旅游人才的要求非常高。针对智慧旅游建设人才所需要的精通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专业队伍相对匮乏的现状,可以依托院校强大的教育资源与国内智慧旅游行业领军企业合作,鼓励智慧旅游行业、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智慧旅游建设的人才培养。例如,通过合办方式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场所,建设智慧旅游人才基地,培养适合智慧旅游企业的高技能人才;聘请智慧旅游行业专家担任专兼职教师;与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等行业签订“智慧旅游人才订单班等”;签定定向培养合同等,为智慧旅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及人才支持,也为全面提高现有智慧旅游专业人才的素质,建立起一支既懂旅游又懂智慧旅游技术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打下基础。

 

作者简介:邓鹏,巅峰美景智慧旅游规划业务总监,旅游信息化及智慧旅游专家、擅长智慧旅游规划设计、信息化建设方案设计、专业项目管理等。在金融信息化行业、旅游行业工作多年,担任数十个千万级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的项目总监,负责和参与了三十多个旅游信息化项目总体策划、规划设计、详细设计、营销方案设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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