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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工伤保护:不能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

 夏日windy 2017-08-25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主要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及机械加工等高危行业。由于这些行业普遍具有高度危险性,行业管理水平较差,加之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工伤事故频繁发生。我们就工伤认定、待遇等问题作相关介绍。


【 案  情  回  顾 】

       孙某系某公司员工,受公司负责人指派去机场接人,下楼欲到楼下开车,脚下一滑从阶梯处摔倒在地面上,经医院诊断为颈部神经拉伤及多处擦伤。随后孙某向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孙立兴的摔伤事故是在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决定不认定为工伤。


审   理

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焦点问题是孙某摔伤地点是否属于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包括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孙某从公司楼上到停车处是其来往于两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的区域,应当认定为工作场所。孙某为完成开车接人的工作任务而摔伤,系为完成工作任务所致。区劳动局以孙某不是开车时受伤为由,认为孙某不属于“因工作原因”摔伤,理由不能成立。最后判决撤销被告区劳动局所作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实践中还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现行法律规定了七种具体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工作认定过程中还涉及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工伤认定具有时效性的问题。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的治疗费用,其次,在工伤治疗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应当继续支付。如果经鉴定,工伤造成劳动者伤残的还应当支付伤残赔偿。在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时还应当支付伤残补助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其中治疗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单位未给参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应参保而未参保的风险和责任均在用人单位身上。无论用人单位有没有交过工伤保险,它都要为工伤事故买单。有保险的话,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也就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工伤保险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利。


法官寄语


用人单位

       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切实打消侥幸心理,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切实发挥工伤保险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功能;二要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及时为劳动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要依法及时行使权利,对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的,要在法定或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再次鉴定的申请。四要防患于未然,在员工易发生工伤的入职初期,用人单位在员工正式上岗工作前,一定要认真进行岗前培训,加强用工保护,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劳动者

       要提高自身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工伤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应当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需要保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等方面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出入证、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用记录表等等,以防发生纠纷时陷入举证不能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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